有關FED 和AIT這個問題我不會。下頭的人員當然都是state department員工,就像太公您以前是MOFA人。您講的應該是AIT trustees和主席、執行理事如何決定美台政策、世界各國又如何依據美國腳步,決定自己國家和台灣互動等等。
我沒有啥想法,台灣要很小心的與中國****好好相處,當然要好好運用AIT,進而改善與世界各國關係。 只***************
FED IS AIT﹐看來是不同。但太公常言﹐觀事要『去繁取精』﹐也就是不要只見形式(末節)﹐而是要重實質(本性)。君所提兩者有中間人事成分之異﹐並不足以忽略其大同(以政治互動論觀﹐就連此異﹐亦非真有異﹔太公就不多述此面相。)
老美的政治﹐重分權﹐在組織上疊床架屋﹐事屬常事。其中﹐最常使用的方式﹐是『外包』﹔在政治組織之外﹐再立非官方的硬体組織或抽象計劃﹐代行一般人(如中國人)所認為的傅統國家的政治權力。
一般言﹐與美國全國有關事務者﹐是透過國會專案立法﹐成立專責機構。就太公所見資料記憶﹐三十年前﹐這類組織為數己達三千以上﹐還不計各州自己成立的類似組織。
這類國會立法成立的組織﹐老美政界或財經股市﹐常常稱之為“GCI”或“GSE”﹔亦即Government Chartered Institute﹑Government Sponsored Enterprise。
在美國房地產市場的日常活動中﹐最有影響力的﹐是Fed, Freddie Mae, Fannie Mae, Gennie Mae﹐全係GCI或GSE﹔他們比正式官家機構HUD﹐更為一般人注意及重視﹐每日提到。在這一波地產風暴中﹐您簡直看不到有人﹐提到政府的HUD或FHA﹐誰才是真正市場的主宰﹖
美國在台協會﹐在美國動態法制架構中﹐是GCI中的一個﹐雖主管業務不同﹐但本質上與FED完全一樣。台灣關係法﹐由美國國會立法﹐業已三十年﹐台灣的外交才子﹐只見其表﹐只重外交關係面﹔只視其為『非官方機構』﹐死抱著傳統外交觀念﹐把AIT當成貶低中華民國的象徵﹐是不得不接受的『對口單位』﹐採取消極應付態度。
反過來﹐如果我們台灣的政治人或外交人﹐能棄較狹義的外交角度﹐改採廣義的政經眼光﹐來正視AIT異於國務院的獨特地位﹐宛如FED之異於財政部﹐視之為戰略伙伴﹐以積極態度配合(或用國內時髦語﹕『官商勾結』)。用這樣的宏觀政經觀點﹐您可以合理想像﹐那些才子的消極失敗『外交鸚鵡』論﹐已經誤國多久啦。
註﹕您『上次聊天後,我就設黑名單了,可怕』這句話﹐太公沒看懂。是您主動設定﹐不再上太公網認﹐以求自我放心﹖還是您推薦太公文﹐被動被人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