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告訴您,什麼才是高級外省人.
我的岳父,才是真正能稱得上高級外省人的典範!
他懵懂少年就來到了台灣,苦學立志,終於出人頭地.
擔任公職是盡心盡力,一介不取.而為了妻兒,連升遷的機會都放棄了.
公餘之暇還從事誨人不倦的工作.
為家,為國,為社會,一生是盡心盡力,無怨無悔!
更可貴的是,不嫌棄我這個低級本省小子,
每每站在我這邊,一起對抗他的高級(長女)女兒.
慈祥,鼓勵的目光至今難忘.
像這樣仰不愧於公,俯不愧於私.
讓身邊的人,不管性別,年紀,宗教,族群都能感到安心的人.
才是真正的高級外省人!
像范某您這種喀,只不過勉強算高級垃圾而已!
- 7樓.2010/08/06 07:52檢附幾篇我與人打筆仗的內容供您參考!
您之前說過:
相對於我對您的一無所知,您要問我是非,
我當然需要知道您講過的話是什麼.謹檢附幾篇我與人打筆仗的內容供您參考!(他們其實完全只是單一主題的延續)
http://blog.udn.com/chengjackal/4186021?raid=3457918#rep3457918
http://blog.udn.com/bigcrab/4188785?raid=3458179#rep3458179
http://blog.udn.com/bigcrab/4199527?raid=3485112#rep3485112
記得是胡適吧?
他曾經說過"對人要留餘地,對事要據理力爭!"
我不知道我做到了沒?
沒人能完全做到,我們都在努力中吧! cjs 於 2010/08/06 08:12回覆 - 6樓.2010/08/06 07:28本來想,這件事就這樣灰飛煙滅了
非也,非也.;俗話說斷章不足以取義,片語不足以證人.
要知鬼島是否真鬼,跟賤人是否真賤,是同樣的思考.這個思考,第一要先看上下文,第二要看全文,第三要看所有文.
本來想,這件事就這樣灰飛煙滅了。
看到您的這段話,我於是想,我說明清楚一些好了。
我的"賤個屁"當然是斷章曲意,
由來是因為,我某日驚見"我的分身"莫名奇妙的被太陽列入黑名單!
而情形就如同我之前所言:
不管是我,或是我的分身,
沒聽過他,沒去過他家,沒提到過他、、、因為壓根根本不知世上有此號人物存在!!
但是有天我的分身在偶然的巧合,點進他的格子,按下推薦時,
赫然發現竟被阻擋在外,被列黑名單,真正所謂的"莫名奇妙!!"
這件事我心中忿忿不平,不過也就算了,也沒有去問店小二、也沒問他(因為進不去,用不登入也不行、、)
後來又看到他的、、、"、、賤人!"
我就真的生氣了,如前所言,我在那篇文章回應標題"賤人",內容"賤個屁"
數分鐘後,我發現不僅我的分身原先就在黑名單裡,這下連我的本尊也是黑名單了!!
我終於了解,原來,把人列黑名單,是他的習慣!!!!
好個人氣幫主耶!
從頭到尾,我也沒去找店小二告什麼狀!
那天又在您的格子看到他的發言,想起此事,心中憤怒,就留了那段話
"只會把人列黑名單怕別人說話的,
不知有什麼臉跑出來說話。"
接下來的事您就都看到了。
數小時之後,我的格子就收到店小二這封
http://blog.udn.com/didyou/4277703 以下是我對店小二那封的回覆,一字不改貼上來!
"我對於委君子
覺不姑息
罵賤人
你要我我在此檢舉他
在此檢舉他刪他文
在此檢舉他刪他文
在此檢舉他刪他文
還是他大煒你怕他
我小女子,
比較好下手啊?"
接著就是這一封店小二的回覆:
http://blog.udn.com/didyou/4287571
至於您若要再進一步追問我為何有分身,我直接對您說:用來打筆仗用的,
因為我參與過網友的公開聚會見過面。事後礙於情面,對見過面的網友的文不好意思公開地"知無不言、言無不盡"的為文反駁她的論點;
而且人家也會礙於情面,難以"知無不言、言無不盡的回覆!"
造成的結果,反而就會是鄉愿式的禮尚往來,點不到論點的核心!失去了討論論點的意義。我相信您說您會知無不言,言無不盡的答我,您認為呢?
這個就是想太多的麻煩.
唯一一個格,所寫的文字完全在這裡,完全負責.
這樣就不用花心思分身.
(不像那個完全執政,完全不負責的.)
我是不贊成分身的,我也不在乎黑名單的.
您要相信自己,並不怕情面.
有理的話,不怕檢驗的.
cjs 於 2010/08/06 08:10回覆
5樓. camel2009/03/26 10:12台灣
台灣很逗啊,風景美麗,國語好聽。。。。。。
台語也不錯啦! cjs 於 2009/03/26 10:49回覆
4樓. 看不下去了2009/03/24 15:57人阿 真的要敬天地 禮神明 因為老天何時要拿你開刀沒人知
郭本算是很有才華的一個人
為何今日會成為祭品 很值得玩味
假民主 要好好思考 別在犧牲有才華的人
- 3樓. sunism2009/03/22 01:58同意
1.公務員沒有自由, 這是孫中山說的; 自稱藍營的人可以不把孫文的話當話, 但是公務人員服務法是最低最起碼的道德標準, 亂扯言論自由的, 無知到可恥
2.種族歧視,即使是擦邊球, 決不在言論自由的保障範疇內,在任何一個法治國家都一樣,這是普世價值
3.拿了中華民國納稅人付的薪餉, 可恥的宣稱"鎮反肅反", 不忠
為了特定目的接近張學良,還利用自己的小孩當統戰工具,不義
4.馬陣營的職業網工們以力挺泛蘭欽來意圖合理化范的言行之餘, 只是暴露了范蘭欽集團的有組織運作; 護短而不斷然處分, 只是暴露了馬陣營的低劣與法西斯
5.台灣這個地方, 再不容許任何歧視言論, 或意圖從族群歧視中攫取政治利益的人
綠營有人敢踩紅線, 辦到底, 馬團隊有人踩紅線, 一樣辦到底, 幹過法務部長的人沒有資格縱容任何人踐踏法律
6.高級外省人的確存在: 吳大猷,孫運璿, 李國鼎...就是; 高級閩南人高級客家人,高級原住民....太多了
高級與否,是做人做出來的,是要蓋棺論定的
范蘭欽與一群職業網工自稱高級, 貽笑大方
- 2樓. ☆珂玭☆2009/03/19 00:53基於愛台灣,我就是討厭范藍欽的作為!
垃圾官僚,滾蛋!不要讓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啊! - 1樓. 白淺2009/03/18 14:14說得好!
您岳父真是位超高級的外省人,
這兒,還有一位超高級外省人,很值得讚嘆!
http://www.newdaai.tv/?view=detail&id=52521
高級、中級、低級,是他人的感覺,可不是自個兒封的!
蔣孝嚴先生說得好,那近乎病態!
其實,只要是認同台灣,真心愛台灣這土地,真心愛護所有台灣人,
這樣的人,無論是美國來的,德國來的,甚至非洲來的,
無論是本省,是外省,
我都認定,他是真正的台灣人,
很多國外的神父,來到台灣,終身奉獻給所有台灣人,
這樣的人,才是真正的台灣人,
這樣的人,與范某者流,簡直天壤之別,
一者令人唾棄,一者令人永恒懷思!!
別害怕孤獨,
一個人的孤獨,
遠遠勝過 ~ 兩個人的寂寞是非善惡,是真心人才知真義也!
您,不愧是真心人!
人間有如尹爺爺這般真心人,為善不欲人知.
也有如范某某這般之徒,為惡卻廣欲人知.
唉!要如何才能喚醒迷途人之真心呢?
cjs 於 2009/03/18 14:41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