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是不信任員工的,尤其是這種剛認識不久的人,所以安插一位太太的姊姊T小姐負責會計的事務,結果藥師跟廠商接洽後不願意議價,擔心被貼上利益掛勾的標籤,T小姐因為年紀大沒學習能力、沒肩膀扛責任,也不願負起議價的業務,那請問誰來跟廠商採購呢?誰才是與廠商交易的窗口呢?
T小姐只單純具備間諜之眼的功能,實在沒什麼幫得上忙的能力,受到員工孤立是正常的,哪有員工喜歡跟監督的角色靠一起呢?所以T小姐回去就跟老闆的太太大吐苦水,說什麼大家欺負他,說什麼錢亂花、花太多,單純扮演挑撥離間的角色,輾轉編譯給老闆聽到後,內容早已不堪入耳,只見PI火冒三丈,不多久就把一組人馬替換更新;日復一日,遲遲無法達到開幕的進度,以老闆這樣有頭有臉的人物,本來說要低調開設藥局,不過似乎全部認識的人都知道他要開藥局,時間越久面子問題越掛不住。
最後只好以「內部徵才」的方式,把公司信得過的學術藥師借調到藥局,第一位過去的學術藥師藥師,當初老闆找來時,口口聲聲說著這位學妹的各項優點,說他之前待那家公司的要求很高,學妹本身抗壓幸好,能力不錯,在那公司待很久,可是沒多久,就被PI趕離開公司,講得有夠難聽,什麼與員工聯手欺負T小姐,根本沒有經驗不會做。
原本PI又找了一位LA藥師,五十幾歲,還是一樣的問題,人家藥師只負責銷售與調劑業務,其他的管理、人事、進出貨等一概不涉及,真的是朝九晚五,九點開門、五點關門,有人來買東西、或看到調劑慢性處方箋的布條前來詢問,都跟客人回說還沒開始營運;日復一日,對於開幕一事,毫無進度可言。
於是老闆把腦筋動到我的頭上,雖然於公司同事間討論時,都認為這是不看好的職缺,誰去誰倒楣,不過我在評估過後,心想既然創業無風險,又可以學習到創業的過程,最糟糕的情況,頂多是換個工作而已,就半推半就地答應了。
老闆提出他的期望值,希望半年可達損益平衡,一年可以加開分店,然後往南區物流的方向來發展,我是擔任藥局的藥師兼任經理,所有的大小業務交給我全權負責。
關於薪資問題,我想這麼重責大任,怎麼會跟外頭的藥師行情差不多,還比我當藥廠業務的薪資還少呢?所以提出自己的希望待遇,年收入為70萬左右;此時明顯感受到,老闆打算以一般門市藥局聘請藥師的薪資行情,就請到一位全能的藥師經理來達成他南區物流霸業的理想,未免太划算了。
所以我把他答應的兩個訴求點寫在聘書上頭,免得到時候口說無憑,內容如下:
1. 年底之營業盈餘(營業額-公司開銷=營業盈餘)之4%予以分紅。
2. 當公司發展達一年後,且已有固定收益之狀態,此時加開分店1間,然後享有付股金入股10%之權力。
其實以上的享受我也知道是天方夜譚,才半年的時間,從零開始的狀態下,我的年薪才不過將近70萬,不僅要經營好一家藥局,還要開連鎖藥局,然後經營物流的事業,天底下應該是不會出現這樣的英雄豪傑,如果只是要賺這70萬,可以選擇輕鬆很多的方式;不過基於嘗試創業的經驗值,就姑且一試吧。
2樓. 同路人2012/10/18 07:51請問格主目前嘗試的結果如何呢?
另外,格主是掛藥局負責人嗎?
Q:「請問格主目前嘗試的結果如何呢?」
天空 淨 於 2012/10/20 15:06回覆
A:「飛鳥盡, 良弓藏, 狡兔死, 走狗烹…」此為老闆用人之原則,千古不變(99.9%不變)。
Q:「格主是掛藥局負責人嗎?」
A:「不是」
謝謝你的造訪
1樓. Scott2010/08/25 12:02未來工作的選擇
您好!
很抱歉打擾,拜讀您的文章後想請教一些問題,我也是藥師,30歲,原本在醫院上班,當中對醫院藥師的未來發展與薪資不甚滿意,現在正在找工作想轉換跑道,這一陣子經過面試後,幸運的有兩個職缺選擇,一是藥品代理商產品經理(包含藥品學術部分、行銷企劃並無經驗),二是新的連鎖品牌健保藥局負責藥師(公司教育如何管理藥局、未來開放加盟),想問倘若以您的經驗,身為藥師會作何選擇? 兩份工作目前的薪資待遇其實都不差,薪水部分藥局藥師高出1.、2萬,就未來性而言,哪一份工作會是較好的出路,希望藉由您的職場經驗,可以幫小弟解惑,衷心感謝!
謝謝你問我這麼「正經」的問題
「想問倘若以您的經驗,身為藥師會作何選擇?」
「一是藥品代理商產品經理(包含藥品學術部分、行銷企劃並無經驗)」
「二是新的連鎖品牌健保藥局負責藥師(公司教育如何管理藥局、未來開放加盟)」
「就未來性而言,哪一份工作會是較好的出路?」
通常我們都已經心有所屬,只是找人背書,幫忙承擔一下選擇的責任;像下圍棋,自己的棋局、自己的人生。
「薪水部分藥局藥師高出1.、2萬」,如果你是負責人的話,將來有勞資爭議時,你可能不適用勞基法(可以問問勞委會,之前我問過,他說負責人是老闆,不是勞工)。
反正都沒試過,還年輕,頂多先做A工作,之後再做B工作;不過感覺起來,產品經理比較有時間性,若你過了35歲,公司就不太用人,
人如果討厭工作,就會討厭自己。
試試看吧,祝福你,找到喜歡的事,做喜歡的事
天空 淨 於 2010/09/04 16:56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