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鍘王案傷兵●#1 ◎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今天上午閃辭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8159028.shtml
鍘王 馬、江、羅小圈圈拍板幹到底@@小勝是大潰敗的飯前菜!http://www.libertytimes.com.tw
前晚,府院高層「小圈圈」卻是連夜會商、徹夜難眠,面對「生死關頭」,決意不顧一切硬幹到底,至於如何善後,不在考量之中。 @@馬朝四人幫 = 毛澤東文革四人幫附身。
這次「政治追殺」的發動,從一開始就是「小圈圈」,
到了前晚,更縮小到只有馬、江宜樺、羅智強,還有著力甚深的「
見王未求和 決定加料演出 @@加的料十足是米田共!
按照原本的劇本,府院高層原先評估,王就算不願乖乖就範,
馬團隊體認到,王此舉形同迎戰,決戰點就是昨天的考紀會。
因此,馬團隊不顧一切強硬到底,臨時決定「加碼演出」,
對馬來說,這是最後的「權力保衛戰」,如果輸了,
馬有嚴重「權力流失焦慮」,這次舉刀揮向王金平,
以後,馬只會更加孤立、更加獨斷,除了小圈圈,
黨內流傳,公然唱反調、公然聲援王金平的連勝文,
◎美國防部長訪中談《台灣關係法}}遭中媒消音 http://blog.udn.com/buapiiam/12652187
●●為何台灣關係法位階高於3個中美聯合公報●●
◎中美三個公報與《與台灣關係法》的關係 中美三個公報僅是政策聲明,而沒有法律和條約義務 http://big5.huaxia.com/zk/zkwz/00255147.html
從1993年起,美國國會就不斷通過議案,①強調《與台灣關係法》的軍售部分優於中美《八·一七公報》。②1993年2月,國務卿克裏斯托弗代表美國政府行政當局首次正式宣佈:“包括本屆政府在內的每一屆政府,皆確認《與台灣關係法》在法律上優先於1982年公報,前者是美國法律,後者為政策聲明。③”1994年4月30日,克林頓總統簽署了國會“國務院授權法”,其中包括有關《與台灣關係法》優於《八·一七公報》的國會聲明;④國務卿克裏斯托弗在隨後給參議員穆考斯基的信件中再次確認,行政當局同意國會關於《與台灣關係法》優於《八·一七公報》的立場。⑤此後,美方實際上將《與台灣關係法》置於中美三個公報之上。
◎馬政權降中 美國不受騙→→美國會報告:中國黑手伸進台灣媒體 http://classic-blog.udn.com/buapiiam/19285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