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吳佩玲、游文寶、楊德宜、藍凱誠/連線報導】
「兒子每天上大夜班,工作十小時,換算時薪只領五十元,比外籍勞工還不如!」高雄縣陳姓鄉民抱怨連連。六月底,陳的兒子透過高雄縣新光高中安排建教合作,在中壢市某連鎖鐵板燒實習,整月上大夜班,沒有加班費,只領到七千九百十元。
陳姓鄉民說,兒子(十六歲)透過高雄縣新光高中安排建教合作,在中壢市某連鎖鐵板燒實習,每天晚間八時工作至翌日清晨六時,六至八月工作兩個多月,七月薪水只有一萬兩千九百十元,雇主還說要預扣五千元給學校,孩子實拿七千九百十元。
「我兒子不是廉價勞工!」陳姓家長說,學校未幫忙主持公道,才向桃園縣政府投訴,後來兒子也未到校註冊。
鐵板燒中壢連鎖店表示,公司有發放夜班津貼,還供晚餐、消夜,陳姓學生喜歡打電腦遊戲,白天不睡覺,上夜班時經常遲到,一個月逾十次,依照公司規定,平日遲到一分鐘扣五元,假日一分鐘就扣十元,每名員工都適用。
桃園縣勞動處長湯蕙禎表示,新光高中建教合作案未經教育部核准,業者也未向縣府報備,未幫學生投保勞保,明顯違法;勞基法規定,勞工兩星期工作時數不得超過八十四小時,陳姓學生工時八十八小時,雇主未給加班費,明顯觸法,縣府已開兩張至少各六千元罰單。
新光高中校長洪進來和實習主任楊自強說,這名學生暑假曾向校方報到打算就讀,並表示因家境不好,希望安排打工機會賺錢,安排他到桃園縣打工後,可能適應不良,與廠商發生誤解。
桃園縣某高職建教合作班畢業的鄭姓校友,談到建教合作工廠經驗,滿腹辛酸。他說由於父母失業,才讀建教合作班,一家四口靠他在工廠的薪水養家,工廠會要求
假日加班,而且管很嚴,「同學都不敢抱怨,如果被釘上,可能就沒工作」。他說,「辛苦勞力看很多,矮人一截」,他因而立志拚科大脫貧,現在是大一生。
建教合作/南部千名學生 運北部當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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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1 |
【聯合報╱記者吳佩玲、曾增勳/桃園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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