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料等8類物品禁入世博園區
2010/04/19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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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2010年上海世界博覽會參觀須知」今天公布,須知共12條,其中列出8大類禁帶物品,包括飲料、打火機、風箏等。
新華社引述須知指出,除中國法律法規禁止的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等危險物質、管制器具等物品外,參觀者還不得攜帶8大類物品進入世博園區:
一、軟硬包裝飲料、酒精飲品等液態物品,但嬰兒所需的液態奶製品、疾病患者所需的液態藥品可隨身適量攜帶。
二、打火機、火柴等點火器具。
三、橫幅、標語、廣告牌、傳單等宣傳物品。
四、代步工具,包括摩托車、助動車、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機動輪椅車、踏板車、滑板、帶輪鞋等,但嬰兒車、手推輪椅、電動輪椅除外。
五、動物,但導盲犬等服務類動物除外。
六、三角翼、滑翔傘、熱氣球、航空模型、風箏等可升空物品。
七、無線電遙控玩具、對講機等無線電發射設備。
八、其他可能妨礙他人參觀、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擾亂園區秩序和危害園區安全的物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