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昨日透過總統府發言人表示,他尊重政大不續聘莊國榮的決議,但若莊國榮終身不得擔任教職,已逾越比例原則,希望社會再給莊國榮一次機會。
坦白說,我不太清楚什麼是「比例原則」,但馬英九的意思非常清楚,他就是認為,莊國榮還可擔任教職。
差矣!馬英九!
須知,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在法律上,可以採用數據化的「比例原則」--殺人一刀判一年、殺人兩刀判兩年....,然而,在道德上,當一個人在大庭廣眾之下公然放言「乾女兒變成X女兒」、而且透過媒體傳播於整個社會之後,他已終身不再適合為人師表。
問題就在這裡。「為人師表」就跟總統一樣,不能只在法律上斤斤計較、保護自己,也不能拿數據化的所謂「比例原則」來計算自己在扣除不當言行之後還有多少權利。他,必須接受「道德原則」的整體檢驗,否則,無以代表國家、無以為人師表。
馬英九曾經在立法院、紅衫軍「倒扁」的時候,替陳水扁說過話(說陳水扁夫婦罪證還不確鑿),如今,又替莊國榮計算「比例原則」;一前一後,都是在法律上保護社會的負面人物,不僅毫無道德原則,更與社會共識相去甚遠。
馬英九,實在太「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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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樓. 時季常2008/06/27 06:03馬英九是對的
莊國榮的發言不當粗魯無禮,有失斯文,政大因此不予續聘,大快人心。但是如果莊國榮從此就被剝奪擔任教授的資格,這個處分就太過分了。
一國總統為這種事情發言,有端正社會視聽的作用,我認為無論內容和事件,都是適當的。
- 7樓. shouminc2008/06/25 23:36法律是最低的道德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而老師也是一個職業,其身分之更迭,是可以適用法律上的比例原則。
莊國榮毀謗他人,被毀謗的對象不提出法律上的告訴,道德上撻伐,是不生法律上實際的效力,拿來做最為不續聘的理由是有些「大砲打小鳥」的感覺!
不過,莊國榮在日前那篇道歉聲明中,諷刺馬總統的言論,也將吾國的憲政體制搞錯(事實上吾國不是君主立憲),以莊的學術背景(學歷: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博士、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台灣大學法律學系學士;研究專長:行政法、憲法經濟行政法、大眾傳播媒體法)暨任教的學系(政大公行系)就已經表現出其學術專業上的嚴重錯誤,反倒可以以同法(指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八款:「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或違反聘約情節重大者。」)做出不續聘的處分,反而讓當事人無話可說。
至於用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六款:「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者。」,雖說莊的言論有讓人感到「行為不檢有損師道」,但查證的機關為何?是任教學校還是教育部?恐怕這就得好好說清楚囉!
- 6樓. 綠島尋遊記2008/06/25 20:04莊國榮與「扔石頭典故」──回應好宅豬的看法
莊國榮與「扔石頭典故」──回應好宅豬的看法
http://blog.udn.com/kiiali/1987485
或可供諸位參閱,謝謝。
地點:臺東縣金峰鄉嘉蘭村舉辦的婚禮,拍攝視訊的工作人員。2005 年。 - 5樓. 綠島尋遊記2008/06/25 18:12非常贊成你的看法─比例原則問題
非常敬佩,總算講到比例原則了。
比例原則不是不能用,而是用來放在更大的尺度來檢視。身為教育部官員,在公開場合以教育部官員發言,發言內容竟然如此斯文掃地,本來就不適合。
我以為,政大的「不續聘」而非「解聘」的處分,是很適當,但難免放水。如果是在一般學校,早就請他出門了。
相對的,馬英九雖然可以表示意見,但這種意見無非婦人之仁而已,反而不適當。莊並非攻擊馬英九的選舉,而是以教育部官員,夾帶行政力量和媒體力量,做壞教育界。
這才是不可以忍受的。
地點:臺東縣金峰鄉嘉蘭村舉辦的婚禮,拍攝視訊的工作人員。2005 年。 - 4樓.2008/06/25 15:53看壞馬總統
善有惡報;惡有善報----馬英九為莊國榮說項.實在矯情更毫無警惕之心.等著看馬英九遭綠的以惡回報吧.到時才叫做夜裡獨自膇心肝,也不會有人同情你被綠營批評體無完膚,五馬分屍,馬總統不要為了假好人假像虛名,時到惹來一身腥,連支持你的人都會四分五裂;離心離德.馬總統你真是管了不用管也不該管事.說了不須說也不用說的話. - 3樓.2008/06/25 15:27馬總統的回應是適當的
比例原則的適用是放諸四海皆準的,不論古今中外,皆是如此。馬先生的話,今天適用,明天適用,未來亦將適用。此案如此,未來的每個案子皆是如此。
偷、拐、搶、騙、姦、淫、擄、掠在刑法上亦皆適用不同的法條與刑責,絕不會一體適用一項法律。莊在道德上、社會觀感確實存在太大的瑕疵,政大不予續聘,可以理解接受。
冤有頭,債有主,莊的發言係因選舉期間的恩怨,如今,馬與莊之間的嫌隙已因選戰的結束而成過眼雲煙。馬是受害最深的人,都已能原諒寬恕莊的過錯,馬是最能表示意見的當事人,不論從總統或當事人的角度,馬的發言是適當的,是必要應該的。
在馬尚未表示意見之前,評論本無不妥。
如今當事人都已放下,且莊所犯的過錯亦僅是口頭上的粗言,與利用教師職權性侵學生的行為,不能相提並論。台諺有云:「演戲的想停,看戲的不想停」,馬都想結束這件事,難道你們想繼續看戲不成?
- 2樓. Xuser2008/06/25 13:41IRONORANGE 的回應
Xuser註:這是網友IRONORANGE 的回應,貼在另一欄重複的主文之下,茲將該重複的主文刪除,並將 IRONORANGE 的回應轉貼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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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莊國榮 ! 為了台灣之子---陳水扁 ; 可以一而再 , 再而三 , 要求社會再給他們機會!
但是對於親民黨,宋先生 卻要置他們於死地!
真不曉得標準何在? 如果親民黨 & 宋先生真的那麼壞 ! 今天會有這樣下場我也認為應該! 但是 , 是這樣嗎!
價值觀的混亂 ! 才是人性最大的悲哀!
- 1樓.2008/06/25 12:18該表態時不表態
馬總統該管的時候說要站在第二線,不該管的時候卻又跳上了第一線。莊國榮這種人怎麼能為人師表?馬總統難道要把自己的女兒給他教嗎?
馬總統要知道不管他如何表態求全,綠營還是會罵,還是不會擁護他的,長此下去到時連支持他的人都心灰意冷不但沒拉到五百萬人反而丟了七百萬人,化得來嗎?
馬總統,醒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