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其實就是腳踏車,但腳踏車聽起來很遜,很落後,還要用腳踏,不如自行車聽起來比較高檔,比較高科技,自己可以行走耶 !! 所以現在多用『自行車』為名,久而久之,大家就把聽起來高科技的『自行車』和時尚,潮流劃上等號。正所謂『實不實用不重要,跟不跟得上流行才重要』。
自行車真的可以『自行』嗎 ? 從腳踏車不稱『腳踏車』,而要稱『自行車』可知,腳踏車內心其實是很想自動化的,畢竟人力有時而窮,一個小小上坡就推車推得滿頭大汗,遑論載人載貨等其他用途 ? 而目前『捷安特』等腳踏車大廠開發『電動自行車』就是要滿足腳踏車長期以來對自動的渴望。但『電動自行車』和『電動機車』又有何不同 ? 是否多兩個踏板就歸類自行車了呢 ? 『捷安特』老闆劉金標屢次發表歧視機車言論,結果自己公司發展機車化的腳踏車,又是什麼道理呢 ?
中國大陸才流行電動自行車沒多久,中共就毫不顧忌的禁止了。因為共產黨熱烈擁抱資本主義,滿腦要仿效美帝汽車工業,短短五年為汽車鋪路 6 萬公里高速路,當然表面還是為『建設』,但對人民每日求學、工作通勤的交通一點都沒『建設』,反而看機車、電動自行車不順眼,繼『禁摩』後連『電動自行車』也一起禁,禁『腳踏車』也是早晚而已。
台灣目前一遍腳踏車熱,政府表面推廣,實為愚民,河濱建一些腳踏車道有何困難 ? 但要通勤使用,政府自知絕無可能,推托延宕,打太極兼慢跑,事實上,腳踏車速度較機車慢至少 3 倍,加上平面道路紅燈多如牛毛,腳踏車起步延遲,加速慢,故交通時間較機車多 3, 4 倍,又根據94年機車使用調查,機車平均承載人數為1.35人,因此腳踏車占道路資源是機車 5 倍多。隨著機車越來越環保,腳踏車又機車化,機車才是交通的未來趨勢,通勤工具的終級選擇。
綜上所述,『自行車』應正名,還原其真名為『腳踏車』,避免潛意識誤導群眾,並認清腳踏車作為休閒、運動、環島等活動很好,交通通勤則占據太多道路空間,推廣腳踏車通勤可休矣。
注: 1. 劉金標屠殺機車實錄及穿緊身芭蕾舞衣娘娘腔環島照
2. 中共不但『禁摩』, 連『電動腳踏車』也禁.
附 : 腳踏車運動環島很好照片

-----------向真正的腳踏車勇者致敬---------
--------------真正的腳踏車勇者玉照------------
-----------------------------勇者的背影----------------------
---------------------- 腳踏車環島不是辦家家酒-------------------
------------------------------ 上坡------------------------
---------------------- 側寫-------------------
-----------青春鐵馬向前行 --非娘娘腔版---------
一前一後
--娘娘腔版青春鐵馬向前行, 為了自爽後面跟好幾輛廂型車龜速污染環境, 真正的環保殺手
別人騎腳踏車環島遠征是帳篷睡袋鍋具都放在腳踏車上或拖著, 劉金標式長征是後邊跟著一台大型箱形車當褓姆, 自己穿著娘娘腔緊身芭蕾舞衣自爽, 既可笑又比開車還污染環境, 真他媽莫名其妙. 右後方一台大巴就跟烏龜一樣跟在這群驢蛋後面, 以時速20公里走了北京到上海1668公里, 不知道浪費多少油料, 他們為什麼不爽快一點坐上巴士以時速100公里前進呢, 這種為騎腳踏車而不計代價的心態真的很莫名其妙, 嚴重污染環境, 完全違反了騎腳踏車的真義, 為了自己商業利益, 做了最差的示範.
後記:
機車革命是崇尚和平的, 是要與其他交通工具共登彼岸的, 決不會排斥腳踏車...
但近來腳踏車風行 , 頗有蛋達發燒之勝況 , 甚至有腳踏車至上 , 腳踏車通勤等荒謬 言論 , 國家三步五時為蛋達空轉 , 令人憂 心 , 故作此文以正視聽 . 則國家免於空轉 , 人民免於遭受 愚民政策唬弄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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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使用交通工具所占面積」,你有考慮車距?
車速越快,車距就必須越大,行駛中的實際需要佔用面積也越大。而不是靜止時的面積。
即你的式子兩項變數:面積、時間,是非獨立變數且彼此增減。
更何況交通單位用的單位是PCE,機車對小汽車之比值在市區無分隔多車道也才0.6。
你用1.35人這個乘載數,即3台機車須有1台雙載。
1.35人用在通勤尖峰是錯誤的,自己在上下班時間看看就知道。其他時段也不見得有這麼高的比例。
說真的,單車也沒什麼路權,比已經不好的機車還要不好。就算把單車排擠掉,機車路權也是不會增加的。
交通單位到現在的種種措施,就是故意讓兩個相對弱勢的車種爭個沒完,你看小車還是能愉快享受道路。
老話一句,建議把你的立論和訴求縮小明確。
言盡於此。
1.有人抗議不要討論數字和幾倍了, 所台灣都已知道 "蜆仔肉" 很棒, 是資優生, 是天才, 希望您跟運輸學大師張有恆, 羅孝賢溝通一下, 他們的心願是消滅機車, 可是機車越來越多. 是否用機槍比較快. 不要用偷偷摸摸惡整的方式了.
2. 如果研究學問這麼棒, 台灣交通為何這麼爛, 能成功是否早就成功了? 不成功是否要改弦易轍?
3. 機車革命不排斥腳踏車, 請勿斷章取義,挑撥離間, 見機車革命FAQ5, 為自行車正名等.
4. 機車階級就是有1450萬, 無法縮小. 還在增加. 機車對台灣經濟, 人民交通貢獻卓著, 是有尊嚴的, 是不容歧視, 抹黑的. 機車階級不只要路權, 還要 " 政權 " . 這就是機車革命黨的訴求, 決不打折.
""""單車速度沒有低到機車的三倍,一般均速可以在20以上,更不用說天天通勤,熟悉路況的人可以更快。台北市區限速多只到50。何來機車三倍之說?是只拿騎慢的歐巴桑來比嗎?"""
有幾倍先不說,誰騎也先不管,自行車的動力輸出是遞減的吧?
也就是說距離越遠差距越大,耗費時間佔用路面時間越長
能定20km/h 定速騎上百八十公里不流汗弄髒衣服的有幾人?
老實說,去見顧客時滿身臭汗會讓業績降低....
而且載公事包跟禮品還會讓我留更多汗
對了,有些路段最高限速是60~70都有喔 經過這些路段差距又更大了
結論是,自行車只適合,走太遠,騎車太近的距離,跨縣市通勤就不適合了
北市內跨區也不適合,因為您不是自行車快遞,他們通常都會利用一些手段快速行駛
搭便車,小巷子,人行道上超速等等,台灣連路權都不想跟人分享的汽車駕駛人應該沒人喜歡一個自行車騎士突然抓著他的天線不放,小巷子也不像紐約是那樣是高樓之間幾乎沒人的那種,因為會有很多行人,也不適合快速通過
不少自行車騎士連行人道屬於誰都不清楚,還是少騎上去為妙,不然就是慢慢騎低調點
先天/後天肢障呢?(先天/後天肢體障礙)坐公車嗎? 無障礙公車有多少呢?
有看到附側邊的機車嗎?上面停的是輪椅知道嗎?看過非法改裝車體的四輪機車嗎?
連台像樣的專用車都沒有還要自己出錢改裝呢,PGO倒是有真正的三輪車大悍,不過也是屬於改裝車體範圍內
每次看到他們只能以這種非法乒裝車當交通工具,再看到騎重機開BMW的交警就一肚子火
最近好像又新增一批RT了呢,越騎越高檔了,買日本車不好嗎?跑得快 又便宜 又好修很實在阿
南投的就是FJR1300便宜多了,還是納稅人的錢花著不心疼?
您說得太對了! 腳踏車明明就不可能通勤, 蛋撻學者和政府還可以扯出一大堆理論數據. 東扯西扯, 故意顯得自己很有學問, 真的那麼棒台灣交通就不會那麼差了. 還亂花人民血汗, 買貴又不實用的破銅爛鐵, 捷運裡的垃圾桶一個要2萬元. 真是太超過了.
唉,帶頭的人不敢正面面對別人的問題,跟交通單位一些坐在冷氣房決策的官員沒什麼太大不同。
心態如此,也沒什麼好期待的。
不同交通工具每人占道路總面積= ( 使用交通工具所占面積 x 時間) / 實際承載人數
腳踏車速度慢, 實際承載人數1人, 少於機車平均1.35人, 又所費時間依交通距離為數倍至數十倍, 腳踏車通勤只訴求18%通勤5公里內人口, 您所有問題都認真回答完畢. 請勿吵鬧.
見 --為自行車正名, 氫氣機車, 機車革命FAQ18,19, 腳踏車愚民...等文
你無法用實證來讓你的「五倍說」站的住腳,就不該提出來。
更進一步,A、B兩交通工具停止時的佔用面積相同,而A的均速是B的兩倍,如此並無法推論A的佔用交通容量就是B的一半。加上,移動時的交通容量還有車距等因素,你用均速來直接得到交通容量,就是容易被打槍。
你的五倍論點站不住腳,你將它與你的訴求放在一起,若被打槍的話,連帶你的訴求強度也會被轉移而削弱。
您說得對, 請您實證一下, 看看是幾倍, 然後跟大家說, 機車革命感謝您對革命所做的研究, 如果結果是腳踏車比較快, 效率高, 那機車革命就改成腳踏車革命. 這樣可以嗎?

在別人轉貼看到的過來拜訪,很誠懇的跟您交流一下,在下才疏學淺,如有冒犯之處敬請見諒!
看到您幾篇對於評論機車族權益的文章第一印象感覺太過自我中心,強調機車人口數目的部分也有種壯大自我似乎另有所圖的感覺,這並非指您的本意,而是拜讀文章後給我的第一印象,也許是我目光短淺,先說聲抱歉,我沒惡意!後來仔細想想,還蠻佩服您的用心及高知識水準,能夠收集那麼多資料,作出這些文章,這些是在下非常匱乏的!
我本身是摩托車賽車手,熱愛機車,也非常關心機車族權益問題,其中包含駕駛常識,道德,自律,法規,號制等議題,多年前也一直為機車族權益被壓迫的問題煩惱,苦思之下得知問題根本在於台灣駕駛人普遍駕駛常識及能力不足,沒有道德觀念,政府官員對於實際交通情況也不夠了解,只是得過且過在那頒布法令,幾年前我成立了一個機車相關組織,雖沒有實際約束力,但以道德及專業的觀念讓騎士們自律,主要用意是讓騎士用以身作則的方式來影響周圍更多的人,以扭轉社會大眾對於機車騎士的不良印象,進而用實際的條件跟相關單位發表我們的訴求,達到維護機車族權益的目的,以上約略敘述在下對於機車相關議題的想法及作為,我也了解到有非常多需要補強的地方,實是在下不夠智慧及能力不足所致,希望有機會能與您當面請教,並讓在下有機會對您有更深一層了解!
你有在市區騎過單車嗎?
單車速度沒有低到機車的三倍,一般均速可以在20以上,更不用說天天通勤,熟悉路況的人可以更快。台北市區限速多只到50。何來機車三倍之說?是只拿騎慢的歐巴桑來比嗎?
起步慢?我想你真的該親自去試試……。
尤其在市區這種環境,極不可能單車會慢機車五倍。反而是沒有紅綠燈的郊區,甚至加上路程的上下坡,才有可能。
你的FAQ18,拿給交通運輸研究者看,會被退回的。
我個人在台北騎機車也騎單車,機車或單車在台灣的路權都讓人感到不滿。
但你的理論真的缺乏實測,沒有受檢驗的立足點。建議你多一點周詳的論述,不然拿給外界看,只是讓人認為是來鬧的,而使訴求被忽略、被模糊。
我從小騎腳踏車長大怎麼會不知道? 就算沒有5倍, 那你說幾倍? 2倍好不好? 2倍就嚇死人了!
不信我們來實測 , 從台北縣泰山到中正紀念堂(自由廣場), 如果要遠一點到台北市政府也可以!
聯合報最喜歡宣揚腳踏車了, 今天連三篇批判腳踏車, 我早就預言過了. 見腳踏車愚民專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