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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432):
2008/11/17 05:54

不好意思,剛剛瀏覽了你的留言版,才發現你以試過各種陳情管道。

請將所有訴願案號及各部會回覆文號蒐集整理好,再投書給總統同時副文給行政院及內政部。

若還是不行,將所有資料包括總統回覆一併投書壹週刊吧!

加油!期待好消息!

2008/11/17 05:41

了解您的狀況,心中無限同情與祝福,但我們這些小老百姓無力相助。

請問您目前採取何種行動?是否有向內政部提起訴願或行政救濟?

內政部訴願審議委員會: http://coaa.moi.gov.tw/index.aspx

馬總統應該也會重視此事,尤其現在兩岸政策要鬆綁了。

寫信給總統: http://www.president.gov.tw/php-bin/oopmail/mailform/mailform.php4

先試試各種管道,別灰心!加油!

2008/11/16 23:05

 

 

2008/11/14 15:32

再问,你就哄她,.不要软弱无力,这样会给孩子的性格造成负面影响.

你就坚定的告诉她:"妈妈一定会争取到的!你要相信妈妈,给我加油吧!"

这样孩子就不会生活在一种无望的阴影里,相反的她会受到你的影响,而变的积极乐观哦.

无论如何!要让孩子生活在希望里!

老身上来了!哦耶!
2008/11/13 22:09

A:沒有鮑魚、龍蝦、魚翅、台南小吃--我吃不下--

2008大陸之旅之1/2/3/4/~~  

問候請安~~我兒媳孫回美國了,也忙累了一個多月,

加速整理大陸之旅照片,分享好友欣賞~~

湘野莫佬~(U莫~莫代誌)~~歡迎光臨~~敬請賜教!!!

台灣是我家..大陸是娘家

為了我大陸4歲女兒能夠來台問題.本來我要付出的代價要比其他人更多.所以我到處陳情.抗爭2年來.連總統信箱.副總統信箱.行政院.立法院.內政部.移民署.陸委會.海基會.婦女團體網站.各立法委員信箱.選民陳情案件和留言版..等等都有我的陳情留言.可是都是推給移民署回覆我的留言.制式的法規回覆.我是求助無門.一個人的力量是有限的.政府之反應.有如狗吠火車.

我老公去移民署積極詢問.該如何申請大陸女兒來台事宜.境管局官員說:要辦收養大陸小孩之後才能申請該名小孩來台.但你老婆已在台生子.依規定.台灣老公已有子女者.不能再收養大陸小孩. 但官員安慰我們說:沒關係現在你們沒辦法申請大陸女兒來台團圓.只要忍一忍.等上8年時間等到大陸配偶取得身分證之後.妳便可依妳自己身分申請大陸地區親生子女來台團圓(12歲以下.如超過12歲也不能來台).想一想只要8年後我們全家可全家團圓.

但是96-09-05變天了.希望落空了.被無情無血無目屎的政府打入十八罾地獄.政策大便.改成 :大陸配偶在台8年以上.可申請身分證.但如係大陸地區人民轉換身分為台灣地區人民者,須在台設籍滿5年,才可申請大陸之12歲以下之親生子女來台定居,也就是說8年加5年=13歲.才可申請大陸地區12歲以下親生子女來台.請問8+5會等於12.誰能教我這道難題.所以說政府擺明就是政策大變.永遠不准我大陸地區親生子女來台.
這樣的政策您說我全家人會服嗎?妻離子散的結局.

以上規定不合情理.我以前在大陸未婚生一女.今嫁台灣人.因來不及辦理收養程序而生一子(台灣生).我們有能力扶養自己的小孩(包括大陸生的女兒).兩個都是我懷胎十月的親生子女.又不是去收養別人的小孩.為什麼政府要拆散我們母女.造成骨肉分離.情何以勘! 這麼稚齡的小孩.您等忍心拆散人家母女.不准自己的人民全家團圓.造成骨肉分離.妻離子散.您等真是殘忍!

如果不讓大陸12歲親生子女來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規定:[ 台端取得身分證後,該大陸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齡未逾12歲,得依 台端申請來臺定居(無數額限制)]. 現在又不准我台灣老公收養自己的女兒.該如何向4歲稚齡的女兒說明.妳不能跟媽媽回家.要聽外公外婆的話.有誰可以教教我該如何開口???

這個不守信用.說一套.做一套.無血無目屎.無情無人權無人道的政府.挖掘陷阱讓人民掉入後.政策卻大轉彎大便.專挑最無辜的小朋友下手.殺得我等12歲以下小朋友措手不及豪無幸福的未來. [人在做.天在看!]~~民進黨政府因此而垮台

 96-09-05之後.政府政策大便.卻改成 :大陸配偶在台8年以上.可申請身分證.但如係大陸地區人民轉換身分為台灣地區人民者,須在台設籍滿5年,才可申請大陸之12歲以下之親生子女來台定居,也就是說8年加5年=13歲.請問8+5會等於12嗎?.誰能教我這道難題.所以說政府擺明就是政策大變.永遠不准我大陸地區親生子女來台.這才是重點.

建議改為:
一:恢復舊法>>大陸配偶經許可在臺定居設籍後(不須在臺設籍滿五年),其前婚生子女在12歲以下者,得另依「親生子女」身分申請定居(無數額限制)。
 

二:修改兩岸關係條例>>讓12歲以下的前婚生子女可以隨大陸配偶來台依親居留, 若是依親居留超過4年, 就可以申請長期居留2年, 若是想繼續待在台灣就可以選擇入籍定居. 若是在18歲可以自己生活還是沒有入籍, 那就規定限期出境.

三:修改兩岸關係條例>>目前大陸配偶來台8年才能申請身分證.建議比照外籍配偶3至4年取得身分證. 

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2008/11/13 22:46 回覆
2008/11/13 15:58

在幼兒園裏,孩子會有很多的快樂!所以,你也不要太擔心了.

開心一點.愛哭的媽媽不是你哦.

聽聽這首歌,我以前最愛和孩子們一起唱的,這是真實的校園生活,很快樂的!

多唱唱,下次回去陪她一起唱哦.

http://www.200402.cn/ziyuan/中班下学期所学音乐内容/笑一个吧.mp3
老身上来了!哦耶!

謝謝妳的支持鼓勵..我4歲女兒目前是外公.外婆照顧.已經上幼兒園.但每次打電話給女兒.女兒都再問甚麼時候可以去台灣找爸爸.弟弟.我無言以對.難過.心痛!!

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2008/11/13 22:45 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