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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娃娃與燒傷朋友最簡單的心願





新年好!我們大陸的孩子終於可以和媽媽一起過年!

各位先進,新年好!
去年的此時,我們還在為著大陸的前婚生子女而傷心落淚,四處求人。沒想到今年終於可以一家團圓過個安心年。

我等在台團圓這一天,整整4年又6個月,要感謝各界協助的人士,更感謝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鐘會長、黃會長還有阿寺前輩及各位前輩的付出!真的很感謝,有您們真好。

您們每次籌劃的抗議活動,都是為了讓姐妹們過得更有尊嚴,謝謝您們!

還要感謝在幕後勞心勞力讓法案更順通過的徐中雄委員及其同仁們!

更感謝陸委會的賴幸媛主委,移民署長謝立功以及更多幕後默默付出的官員們!

謝謝您們!我們今年可以過個團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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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衛大陸配偶台灣媳婦的基本人權,講的都是真實發生在大陸地區、台灣地區、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官方、人民、你、我、他、周遭所發生的人事地物。

其實大陸配偶台灣媳婦並不是在批判大陸政府、台灣政府,大陸配偶台灣媳婦真正用意.是為了後進人士往後辦證的方便性、公平性、效率性 。

大陸配偶台灣媳婦.只有一個訴求.那就是准我全家團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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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A、移民署長官、你嘛行行好!! 你嘛幫幫忙!!

我親身經驗,就是2009年09月回大陸辦14歲以下親生子女來台應備文件。
非婚生子女:應備文件
1:經驗(查)證申請人與探親對象間之親屬關係公證書等足資證明親屬關係之文件。
2:經海基會驗證生母受孕期間無婚姻關係之公證書、記載生母姓名之出生公證書並附親屬血緣關係鑑定具結書,於辦理延期時,檢附親屬血緣關係鑑定報告書。

在大陸福清市公證處,第一關就是要現場照相、現場採血、現場驗DNA親屬血緣關係鑑定,不然其他文件不能繼續辦。

但DNA親屬血緣關係鑑定公證書,我於2009年10月向海基會驗證,卻遭海基會退件,海基會說移民署行文給海基會,大陸驗DNA親屬血緣關係鑑定,可信度問題,所以不能驗證使用,只有在台灣驗DNA親屬血緣關係鑑定,移民署才會受理。

大陸配偶台灣媳婦要請問移民署,為什麼在大陸福清市公證處DNA親屬血緣關係鑑定公證書.移民署不採用,移民署是否有權限拒絕大陸公證處開出的公證書。

移民署的長官們,您的一紙公文, [在大陸驗DNA親屬血緣關係鑑定.可信度問題,所以不能驗證使用,只有在台灣驗DNA親屬血緣關係鑑定,移民署才會受理。] ,害大陸配偶台灣媳婦光是驗DNA親屬血緣關係鑑定在大陸花費人民幣2600元,在台灣又要花費台幣16000-25000 元。

移民署長官、你嘛行行好!!你嘛幫幫忙!! 基於情、理、法,請採用大陸福清市公證處DNA親屬血緣關係鑑定公證書,海基會驗證,移民署受理。

(備註說明)
2009-06-26我打電話詢問在台灣做DNA親子鑑定各家費用如下::
台大醫院 (02)2312-3456 分機71914 母子2人共台幣17000元
長庚醫院 (03)328-1200 分機2540 母子2人共台幣18000元
慈濟醫院 (05)264-8000 分機3222 母子2人共台幣16000元
成大醫院 (06)235-3535 分機3551 母子2人共台幣16000元
榮總醫院 (04)2359-2525 分機3353 母子2人共台幣25000元

移民署署長信箱回覆信件編號 : M0981025005
2009/10/29(四) 下午4:08
寄件者: "移民署署長信箱"
將寄件者加入至通訊錄
收件者: no12no12@yahoo.com.tw
** 請勿直接回覆本信,若需回覆本信,請至署長信箱網站填寫,造成您的不便敬請見諒 **
處理情形 :
大陸配偶臺灣媳婦您好:
您於98年10月26日的電子郵件所提意見,茲答復如下:
依「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第37條前段規定,主管機關審查申請文件或親屬關係認為有必要者,得要求申請人或依親對象提供有關資料及經認證合格之公私立醫院或機關〈構〉所出具之親子血緣關係鑑定證明文件,合先敘明。
因大陸地區並非每個縣市醫院皆有承辦親屬血緣關係鑑定證明文件,為確保文件之正確性,故您提出申請案時,仍需檢附親屬血緣關係鑑定具結書,俟入境後再作鑑定手續。若因親屬血緣關係鑑定證明文件,造成您之困擾,尚祈諒察。
本案聯絡人員:黃啟民
聯絡電話:0223889393--2531
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移民署署長信箱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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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子女,福清市公證處說:生父要出面簽名同意,小孩才能來台.2009-09-10

不用說是在福清.只要是越偏遠的鄉下.天高皇帝遠.地方官最大.在官官相護情形下.辦證處處刁難.是常見的.

我是為了大陸14歲以下未婚生子女申請來台.請父親去公證處洽詢該如何辦理.結果福清市公證處卻說不能代辦.一定要小孩的生母親自辦理.

當我回大陸親自辦理時.福清市公證處.態度惡劣.說生父要出面簽名同意.小孩才能來台.

試問??

未婚生子女是在沒有登記結婚狀況下所生之子女.或是與男友所生.或是一夜情所生.或是被姦所生.或是.....種種不幸....在眾多狀況下.加害者.死沒人性的生父.早已跑不見蹤影.那有可能讓我找到出面簽名同意..如果真能找到加害者.死沒人性的生父.剛好讓生父有機會再次加害.趁機嘞索.要錢談條件.才肯簽名同意辦理14歲以下未婚生子女來台.這樣的刁難惡法.我不知是中國大陸各省都要小孩的生父出面簽名同意.或是只有福清市公證處自己所定的私規定??刻意刁難.不讓小孩申請去台灣.有誰可以告訴我嗎??我只有一個簡單的訴求.那就是一家團圓.這樣過份嗎??

我不知福清公證處的理由是甚麼??是刁難??還是保護加害者.死沒人性的生父??還是甚麼???????未婚生子女.福清市公證處說:生父要出面簽名同意.小孩才能來台.???????...不懂....但為了滯留大陸5歲女兒能來台團圓一事.繼續奮鬥爭取...........福清市公證處.....福清市公證處......福清市公證處.......

http://tw.myblog.yahoo.com/no12no12/article?mid=2895&prev=-1&next=2894

大陸配偶台灣媳婦.只有一個訴求.那就是准我全家團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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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來台 同學笑「爸媽不要」
【聯合報╱記者陳東旭╱台北—雲林報導】 2008.12.30 02:49 am

兩岸婚姻一直被台灣部分政客歧視!內政部昨天終於修正毫無道理的「十三年」條款,讓大陸配偶前婚生子女可來台。多年來在網路上奔走的雲林虎尾農民陳應隆認為,政府只踏出一小步,陸配要達到與外配同等的權益,還有一大段路要走。

在雲林種柳丁的陳應隆三年多前到福建省福清市認識陸籍妻子,兩人墜入情網,陳應隆不計較妻子已有一歲的女孩事實,仍步上紅地毯。但回台後才發現兩岸婚姻遭受到多如牛毛的法令阻礙。尤其「十三年」條款讓他與妻子完全不能接受,從此,陳應隆在聯合城邦網路上開設部落格,不斷奔走控訴這條法規的不合理。

滿口台灣國語的陳應隆說,他愛屋及烏,當然也愛妻子的小孩「小靜」,但每當看到「小靜」獨自一人放在大陸,他與妻子的心就絞痛不已。「小靜」一歲時還不懂事,但現在已四歲,懂事後一直央求要跟爸、媽來台灣。但來來回回每見一次面,在機場、在車站離別時,他們的傷口就撕裂一次。「小靜」的幼稚園同學還笑她,爸媽都不要你了,才把你留在大陸!

陳應隆說,「小靜」不斷問他,何時才能來台灣啊!他只好一直騙、一直騙,要她乖乖聽外公、外婆的話,不然就不能坐飛機來台灣了。「小靜」懂事又獨立,她乖乖地、痴痴地等,有時太想念時就寫信,甚至哭著打電話要媽媽,希望有一天能坐飛機到台灣。

陳應隆表示,依照新的規定,他算了一下,「小靜」最快要到八歲才有資格來台,但還受到一年六十個名額的限制,屆時不知能否順利來台。他不懂政客的語言,這種限制沒有意義,大陸的小孩變成台灣人怎會平白享受台灣的福利?將來這些「新台灣人」不也是要一樣納稅、服兵役嗎?這些年幼的小孩因為兩岸婚姻成為犧牲品,留在大陸又有隔代教養的問題,更讓人不平的是,外配的婚姻移民根本沒有這些限制,獨獨限制大陸配偶,這樣算是講人權的台灣?

他說,自從他架設論壇網站後,呼應的人數已超過數百人,很多陸配都有此問題,孩子都要忍受分離之苦。
【2008/12/30 聯合報】@ http://udn.com/

看到這,我忍不住哭了,淚如雨下。
因為我和這位媽媽一樣,海峽兩岸各有一子。
卻沒有那份勇氣。因此倍感自責
孩子總會問媽媽你什麼時候回來?
好不容易回去了,大陸的兒啊開心了,滿足了
在台的阿公阿嬤卻又想孫子了,在上班的爸爸回家又要面對空蕩蕩的房間,孤零零的
於是,又揮淚痛別…雖然善意的謊言安慰卻對已漸曉事理的兒啊無效了,卻還是繼續
回台又開始無盡的思念與擔心
已經上小二了,功課不會,不識字的外公外婆無法輔導
遇到挫折了,年老的外公外婆無法理解給與指引
開始叛逆了,無法管教了
疼愛孩子的外婆會因不舍孩子對媽媽的思念而,更加寵愛孩子,我又擔心孩子被寵壞了
這些日子以來,我就這樣被無盡的自責,思念,離別之苦吞噬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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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天想女兒.她只有4歲而已!. ~~ ~~~~~
媽!!多麼熟悉的聲音猶記在耳,唯想目睹孩兒口中聲聲的呼喚!!
盡猶成捨望,何時才能再聽到!!女兒口中聲聲的呼喚!!
入夏了!酷熱天!不知可安好.何年何月再擁抱!!
唉!女兒啊!女兒啊!妳是否還記得媽媽??可不要把媽媽給忘了!!
已有子女不得收養的限制.無情的政府給我們出的這道難題!!
每年名額限制六十名.有誰能幫我解開這道難題
該如何向4歲稚齡的女兒說明.妳不能跟媽媽回家!!
要聽外公外婆的話.有誰可以教教我該如何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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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准收養大陸地區12歲以下子女,辦理來臺?
兩個都是我懷胎十月的親生子女.又不是去收養別人的小孩.為什麼政府要拆散我們母女.造成骨肉分離.情何以勘!

大陸配偶台灣媳婦.只有一個訴求.那就是准我全家團圓.
http://blog.udn.com/NO12
http://city.udn.com/7858

在此向您說聲抱歉..佔用您的訪客簿空間.但我要據理力爭說明我要抗議政府的政策大便.抗議政府不准我全家團圓的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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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我的不及格充滿政治文章.我也不喜歡政治.太複雜了.
要不是我老公當我軍師.我那知要如何應用網路來做抗議訴求!!

我如今會這麼政治化.都是為了滯留在大陸4歲女兒.如今的我別無選擇.為了4歲女兒一生.只好全力"撩落去"抗議政府不准我們全家團圓.原諒媽媽..媽媽不及格!!

大陸配偶台灣媳婦只有一個訴求.那就是准我全家團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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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我大陸4歲女兒能夠來台問題.本來我要付出的代價要比其他人更多.所以我到處陳情.抗爭2年來.連總統信箱.副總統信箱.行政院.立法院.內政部.移民署.陸委會.海基會.馬英九競選網站.謝x廷競選網站.婦女團體網站.各立法委員信箱.可上網登入立法院網站各立委的選民陳情案件和留言版..等等都有我的陳情留言.可是都是推給移民署回覆我的留言.制式的法規回覆.我是求助無門.一個人的力量是有限的.政府之反應.有如狗吠火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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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衛大陸配偶台灣媳婦的基本人權:http://city.udn.com/7858
http://blog.udn.com/NO12
http://tw.myblog.yahoo.com/no12no12/archive?l=f&id=5
http://www.ma19.net/group/332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no12no12
http://blog.yam.com/no1212
http://blog.sina.com.tw/no12no12/
http://www.wretch.cc/blog/no12no12

文章數:1338
娘家的關懷(轉貼)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2010/02/10 00:46:22

 

娘家的關懷(轉貼)

恭禧 恭禧! 迎新除舊好運來

「春節」是中國人最重視團聚歡樂的節日。
「大年初二」是台灣習俗回娘家的大好日子。

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 表示關懷

歡迎妳回娘家,茶敍、吃餃子,唱卡啦OK、跳舞、打麻將;
讓 您感受到回娘家的溫馨,和故鄉的年味。

時間: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上午9時至下午9時
地點:本會﹙北市萬華區萬大路187巷8號B1 電話:02-23079889﹚
交通:
公車:62、202、204、205、307、601、604、260 西藏路站下
捷運板橋線:龍山寺2號出口朝萬大路方向走二站或乘62、601西藏路站下

本文源自大陸配偶家庭論壇 http://www.ccff.idv.tw/forum/showthread.php?t=46280


抗議移民署您一紙公文[在大陸驗DNA不能驗證使用,只有在台灣驗DNA移民署才會受理,移民署是否有權限拒絕大陸開出的公證書?]
害大陸配偶台灣媳婦光是驗DNA在大陸花費人民幣2600元在台灣又要花費台幣25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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