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是我最近看得最辛苦的一本書,看個100多頁到夜鴞命案時便無以為繼,將書束之高隔,但一、兩個星期後又把書拿下來,從頭開始看,可能多推進個十來夜到黃色書刊奇案那邊又停下來,過一陣子再拿起書,又從第一頁開始看...結果前前後後大概花了半年多才將這本書看完,書也被我翻爛成照片裡的樣子。
不過,看完之後我不得不說,真好看,太了不起的作品了。
故事鎖定在1950年代的洛杉磯警局,三個個性迥然不同的警察,面對的是殘酷的命案、精美詭異的色情雜誌、千絲萬縷的黑白兩道牽連、警局內暗潮洶湧的權力鬥爭,更討厭的是(從讀者角度),三位主角互相敵對著,甚至痛恨著彼此。
人物當然是這本小說的絕佳賣點。暴力警官巴德是最有張力的人物,他因為少年創傷,因此極度痛恨性侵、家暴的男人,對受害的女人又有著極度不理性的同情。好幾個場面都寫得極精彩,例如救瑛內姿那段,巴德衝進現場,強暴犯全裸、舉手投降,巴德什麼話也不說,直接往他臉上開兩槍,再從腰間拿出另外一把槍,從死人的位置往外開兩槍。
又例如他去逼供少女的皮條客那段,把他的手直接塞進菜渣打碎機中,再把傷處壓到火爐上。雖然巴德面對的無疑都是壞蛋,但這種過激的暴力行為充份地顯示出這角色不穩定的面向,但也是吸引力所在。
傑克溫森斯又是另一種警察,他同樣有著創傷:他曾吸毒,然後在值勤時誤殺民眾。這些年他和洛城的媒體、富人、政客關係良好,甚至還和富家千金交往。但他心中一直藏有脆弱的那一塊,他恐懼先前的醜事被掀出來,因此他得幫著人在警局裡做些見得光或見不得光的勾當。因此,當他調查一件看起來無關痛癢的黃色書刊案,竟一步步踏入那些富有階級不為人知的一面時,溫森斯竟是空前的絕望、脆弱。
最後是艾德,富家公子、二戰英雄,「坐著的時後屁眼裡像插了根撥火棒一樣的直挺」。和巴德相反,他是個菁英份子那個階級,抱持著「絕對正義」的理想,在警局裡往上爬。但他發現,他的理想與熱血只讓他成為不受歡迎的人物,不但警察不喜歡他,連被害人都討厭他,他開始變得更狡詐、更卑鄙,他要贏到巴德所贏不到的。
就這三個複雜的主角,每人其實都可以寫一本書了,但作者詹姆斯艾洛伊卻將這三人犯在同一個框框裡,並且讓他們互相憎恨,從一開始只是艾德做出不利巴德的證詞,到後來艾德直接搞死巴德的夥伴史坦斯蘭,這讓故事前段有如火藥般炸個不停。但隨著故事進入中後段,大魔王慢慢現身,三個主角也(被迫)要合作,當艾德最後說他要組一個小隊,成員就是巴德和溫森斯時,整個就是熱血爆表。
除了三位主角,故事中很多角色也很精彩。例如超猛的副隊長杜德利史密斯,黑白兩道通吃,又成立秘密的「監視小組」,以殺黑幫為榮,光聽名字就覺得很屌。不過也就是因為這本書實在太多人物、太多名字了,連隨便一個路邊的小混混也有完整的名字和綽號,即使我平常不會覺得西洋名難記,也需要不斷地往前翻去看這個角色的背景,尤其是快餐店那幾個混混,不大重要又一直出現,害我一直不知道他們是誰。
故事又是《鐵面》的一個成就,從一開始的夜鴞屠殺和黃色書刊案,衍生出極其繁複的支線,每一起犯罪均可個別看待,但其中千絲萬縷的關連又極為細緻,令人佩服作者的佈局能力。
此外,「電報體」的文字也是一絕,排除掉形容詞與副詞,不斷以「主詞-動詞」這樣的短句型,讓整個故事以一種黑白膠卷的節奏前進。不過這種節奏雖在一般探案場景很刺激,到一些大場面時(Ex.犯人火車)反而就有點過於溫吞,少了些動作的快感。
我尚未看過《鐵面》的電影,但這本小說一定值得你花很多力氣、死很多腦細胞慢慢欣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