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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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論五行所生之始
蓋聞天地未判,其名混沌;乾坤未分,是名胚腪;日月星辰未生,陰陽寒暑未分也。
(「混沌、胚暈」,猶言如雞子,清濁未分。)
在上則無雨露,無風雲,無霜雪,無雷霆,不過杳合而冥冥。
在下則無草木,無山川,無禽獸,無人民,不過昧昧而昏作。
是時一氣盤中結,於是
太易生水(未有氣曰太易),
太初生火(有氣未有體曰太初),
太始生木(有形未有質曰太始),
太素生金(有質未有體曰太素),
太極生土(形體已具乃曰太極)。
所以,水數一,火數二,木數三,金數四,土數五。
迨夫三元既極,混沌一判,胚暉乃分。(判分已有天地)
輕清爲天,重濁爲地。二氣相承,兩儀既生,化而成天,其始也。
或人形鳥啄、或人首蛇身,無嗜欲、無姓名、無邦國、無君臣,
巢處穴居,任其風雨,親疏同途,莫知其父子。五穀未植,飲血茹毛,其名蕩蕩,其樂陶陶。
及其聖賢一出(謂伏羲、神農、黃帝名),智愚兩分,遂有君臣父子之分,禮樂衣冠之制。
嗚呼!大道廢而奸詐生,妖怪出。(妖怪、謂蚩尤神。)
(是時天開於子,地辟於丑,人生於寅,始立天地之義。萬物生焉,奸詐並起,妖怪騰出。)
1-2.論天干地支所出
竊以奸詐生,妖怪出。
黃帝時有蚩尤擾亂,當是之時,黃帝甚憂民之苦,遂戰蚩尤于逐鹿之野(逐鹿,郡名),
流血百里,不能治之(時帝始制干戈刀劍之器),黃帝於是齋戒築壇祭天,方丘禮地。
天乃降十干(即: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十二支(即: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帝乃將十干圓布,象天形;
十二支方布,象地形。(天圓而地方之說始於此)
始以干爲天,支爲地,合光仰職門放之,然後乃能治也(此十干、十二支之所出也)。
自後有大撓氏,爲後人憂之曰:
嗟呼!黃帝乃聖人,尚不能治其惡殺,萬一後世見災被苦,將何奈乎!
遂將十干、十二支分配成六十甲子云。
十干所順陰陽:
甲 乙 丙 丁 戊 己 庚 辛 壬 癸
陽 陰 陽 陰 陽 陰 陽 陰 陽 陰
甲丙戊庚壬屬陽,乙丁己辛癸屬陰。
1-3.天干相合
甲與己合(甲屬木,己屬土,木以土爲妻財,所以得合),
乙與庚合,
丙與辛合,
丁與壬合,
戊與癸合(同上相合之意)。
甲順數至己,得六陰成合,順倒數之言,仿此。
1-4.十干所屬方位十二支所屬論
甲乙木屬東方(寅卯辰之位爲東方青龍之象),
丙丁火屬南方(巳午未之位爲南方朱雀之象),
戊己土主中央(辰戌丑未位爲勾陳騰蛇之象),
庚辛金屬西方(申酉戌之位爲西方白虎之象),
壬癸水主北方(亥子丑之位爲北方玄武之象)。
(甲乙木青色,丙丁火赤色,戊己土黃色,庚辛金白色,壬癸水黑色。)
是時大撓氏雖以甲乙屬木,丙丁屬火,戊己屬土,庚辛屬金,壬癸屬水。
又以支元寅卯屬木,巳午屬火,申酉屬金,亥子屬水,辰戌丑未屬土。
其理何義?或曰:
東方有神太昊,乘震執規司春,生仁風和氣,萬物發生,所以木居之故,甲乙寅卯同也。
(太昊:伏羲氏。木主仁。子平云:木盛多仁。)
南方有神農帝,乘離執衡司夏,生豔陽酷氣,萬物至此咸齊,所以火居之故,丙丁巳午同也。
(夏天主長育萬物,草木茂盛,咸賴火德之功也。)
(炎帝:神農氏。火主禮。)
西方有神少昊,乘兌執矩司秋,生肅殺靜氣,萬物到此收斂,所以金居之故,庚辛申酉同也。
(秋氣謂金如刀,英氣肅殺,草木凋零,成熟收氣之時。)
(少昊:黃帝之子,元囂也。金主義。)
北方有神顓帝,乘坎執權司冬,生凝結嚴氣,萬物到此藏伏,所以水居之故,壬癸亥子同也。
(顓帝:高陽氏,黃帝之孫。水主智。)
中央有神黃帝,乘坤執繩司中土,
況木火金水皆不可無土,故將戊己居中央,辰戌丑未散四維,各得所占。
(四維:春三月,夏六月,秋九月,冬十二月。)
(土主信。土黃色,黃帝以土德治天下,故曰黃帝。)
(此耑論十干之所屬也。)
何公論曰:
天若無土,不能圓蓋於上;
地若無土,不能厚載於地,五穀不生;
人若無土,不能營運於中,五行不立(謂仁義禮智信爲五常,金木水火土爲五行)。
此三才不可缺土也(三才謂天地人)。
木若無土,有失載培之力;
火若無土,不能燭照四方;
金若無土,難施鋒銳之氣;
水若無土,不能堤泛濫之波;
土若無水,不能長育萬物。
此所以五行皆不可無土。所以土居中央,支散四維,建立五行而成也。
1-5.論十二支陰陽所屬
子陽 丑陰
寅陽 卯陰
辰陽 巳陰
午陽 未陰
申陽 酉陰
戌陽 亥陰
1-6.論十二支六合
子與丑合土,
寅與亥合木,
卯與戌合火,
辰與酉合金,
巳與申合水,
午與未合,(午:太陽,未:太陰也)。
1-7.論十二支三合
申子辰三合水局,
亥卯未三合木局,
寅午戌三合火局,
巳酉丑三合金局,
辰巳午未全者為土局;
凡看命,以三合取用為局者,則入格。
自局者為貴,但得五行相順。
1-8.論十二支相沖
子午相沖。寅申相沖。卯酉相沖。辰戌相沖。巳亥相沖。丑未相沖。
子宮癸水、午宮丁火,水能剋火之故也。
寅宮甲木、申宮庚金,因金剋木之故也。
以支中暗害為沖,餘倣此。
1-9.論十二支相穿
子未相穿,丑午相穿,寅巳相穿,卯辰相穿,申亥相穿,酉戌相穿。
相穿爲害,犯此者損六親,不作困蹇而論。
1-10.論十二支相刑
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爲恃勢之刑;
丑刑戌,戌刑未,未刑丑,爲無恩之刑;
子刑卯,卯刑子,爲無禮之刑;
辰午酉亥,自刑之刑。
1-11.論干支字義
《群書考異》曰:
甲者,折也,言萬物剖符甲而出也。《易》曰:百果草木皆甲折。
乙言萬物初生曲孽而未伸也。
丙言萬物炳然著見。
丁言萬物壯實之形,故《邦國圖藉》曰:成丁。
戊,茂也,言物之茂盛,故《漢志》曰:孽茂於戊是也。
己,紀也,言物有形,可紀識也。
庚,堅強貌,言物收斂而有實也。
辛,言萬物方盛而見制,故辛痛也。
壬,妊也,陰陽之交,言萬物懷妊、至子而萌也。
癸者,冬時土既平,萬物可揆度也。
子,孳也,陽氣始萌孽,生於下也。
丑,鈕也,寒氣自屈曲也。
寅,髕也,陽氣欲出,陰尚強而髕演於下。
卯者,冒也,萬物冒地而出。
辰,伸也,物皆舒伸而出。
巳,已也,陽氣畢布已矣。
午,仵也,陰陽交相愕而作也。
未,昧也,日中則反,陽向幽也。
申,伸速以成,故《晉志》曰:萬物之體皆成也。
酉,就也,萬物成熟。
戌,滅也,萬物滅盡。
亥,核也,萬物收藏者,皆堅核也。
1-12.論十二支生肖
子鼠陽。丑牛陰。寅虎陽。卯兔陰。
辰龍陽。巳蛇陰。午馬陽。未羊陰。
申猴陽。酉雞陰。戌犬陽。亥豬陰。
《七修類纂》曰:
仁和郎漢云:地支肖屬十二物,人言取其不全者。予以庶物,何豈止十二不全者哉。
以地支在下,各取其足爪於陰陽上分之。
如子雖屬陽,上四刻乃昨夜之陰,下四刻今日之陽。鼠前足四爪象陰,後足五爪象陽故也。
丑屬陰,牛蹄分也;
寅屬陽,虎有五爪;
卯屬陰,兔缺唇且四爪也。
辰屬陽,乃龍五爪。
巳屬陰,蛇舌分也。
午屬陽,馬蹄圓也。
未屬陰,羊蹄分也。
申屬陽,猴五爪。
酉屬陰,雞四爪也。
戌屬陽,狗五爪也。
亥屬陰,豬蹄分也。
又曰:
子爲陰極,幽潛隱晦,以鼠配之,鼠藏迹也。
午爲陽極,顯明剛健,以馬配之,馬快行也。
丑爲陰也,府而慈愛生焉,以牛配之,牛有甜犢。
未爲陰也,仰而采禮行焉,以羊配之,羊有跪乳。
寅爲三陽,陽勝則暴,以虎配之,虎性暴也。
申爲三陰,陰勝則黠,以猴配之,猴性狡也。
日生東而有酉西之雞,月生酉而有東卯之兔,此陰陽交感之義,故曰卯酉爲日月之私門也。
夫兔舔雄毛則成孕,雞合踏而無形,皆藏而不交者,故卯酉屬雞兔。
辰日陽起而勤作,龍爲盛,蛇次之,故龍蛇配焉,龍蛇變化之物也。
戌亥陰斂而潛寂,犬司夜,豬鎮靜,故狗豬配焉。狗豬,時守之物也。
此亦明儒之論,故詳記之。
取五爲陽,四爲陰。圓爲陽,方爲陰。謂「不全」者:
鼠無睛、牛無牙、虎無項、兔無目、龍無耳、蛇無足、馬無膽、羊無瞳、猴無腮、雞無腎、狗無胃、豬無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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