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爾蘭史
2007/02/26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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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爾蘭 — 歷史
歷史
早期
愛爾蘭直到歐洲史前史的一個晚期階段始有人跡。放射性碳素測定的一般模式表明,愛爾蘭新石器時代約從西元前3000年開始。如同在不列顛,早期農耕部落最普遍的遺跡是長形土墳。主要的愛爾蘭長形塚包括名為庭墓(court-tomb)的巨石墓。它們存在於愛爾蘭北半部,以南部中央平原的低地為界。庭墓與塞文-科茲窩德(Severn-Cotswold)和白堊區的不列顛長形塚有密切關係,也許或多或少源於法蘭西西北常見的原型。
在愛爾蘭,第二類巨石形塚——即所謂門墓(portal tomb),由庭墓發展而來。它們分布在愛爾蘭北半部的庭墓區,延伸到倫斯特(Leinster)和沃特福德以及威爾斯西部和康瓦耳。
位於利默里克郡的洛赫克爾(Lough Gur)的長方形和圓形富宅地基也許屬於新石器時代的最後階段。陶瓷表明它同長形塚(庭墓和門墓)的傳統有一種密不可分的關係。
青銅時代
在整個青銅時代早期,愛爾蘭的金屬工業很發達,青銅、銅和黃金物件廣泛輸往不列顛和歐洲大陸,在青銅時代中期(1500?BC),新的影響將甕棺墓葬引入愛爾蘭東部。約從西元前1200年起,青銅時代晚期的要素出現,到了西元前約800年,一個重要的青銅時代晚期工業建立起來了。青銅和黃金製品出現,數量十分豐富,一個實例就是在克萊爾窖藏的大量黃金財物。從許多這類金屬製品中可以看出與北歐人的關係。
鐵器時代
在愛爾蘭,從青銅時代過渡到鐵器時代的時期充滿了難以確定的因素。愛爾蘭幾乎沒有像歐陸的哈爾施塔特(Hallstatt)鐵器時代的跡象。拉坦諾(La Tene)文化在愛爾蘭可能始於西元前300年或更早,它主要體現在愛爾蘭北半部的金屬製品和一些石雕中,明顯與北英格蘭有關。山丘堡壘建築似乎也是鐵器時代特色。要斷定考古文物與語言集團一致的問題是極困難的,但是就總體來看,塞爾特人很可能在鐵器時代來臨。愛爾蘭的傳說故事也許反映了非基督教的愛爾蘭鐵器時代,同時在許多方面反映了與古代經典作家如波塞多尼奧斯(Poseidonius)和凱撒的描述相仿的情況。
早期塞爾特人的愛爾蘭
政治與社會組織
在政治方面,愛爾蘭由幾個小王國組成,每個小王國在其所選的國王統治下是完全獨立的。小王國內的族群往往合併,但是,聲稱在每個族群中擁有霸主地位的國王只有最高榮譽頭銜而非管轄權。直到10世紀才有一位全愛爾蘭國王出現。大概到基督教時代開始時,這個國家分成5個小王國,稱作「五分之五」(Cuig Cuig),即阿爾斯特(Ulster)、米斯(Meath)、倫斯特、芒斯特(Munster)和康諾特(Connaught)。
農村經濟和居住情況
共和國沒有市中心,社會的經濟基礎是養牛業和農業。主要農作物是小麥、大麥、燕麥、亞麻和乾草。田地用牛拖犁耕種。養羊似乎主要為了獲得羊毛,專門為屠宰而飼養的牧畜是豬。釣魚、狩獵、飼養家禽和誘捕動物提供了額外的食物。貨物的陸地運輸依靠馱馬,因為車輛看來很少。海上運輸使用獸皮小漁船,即用樹枝紮成骨架覆以皮革的船;通常在內河航行的船隻是獨木舟。
當時的住房是以按木樁、築籬笆建造的,至少有些住房位於考古學家所稱的環形堡壘的保護範圍內。考古發掘表明有些這類住房甚至在青銅時代已經存在,直至中世紀一直都很普遍。還有河流或湖泊中的島嶼,也因其較安全而成為住地;稱作克蘭諾格(Crannog)的人工構築的島嶼廣被建造。
早期政治史
根據傳統記載,似乎在基督教時代早期,愛爾蘭發生了一次政治結合過程,各個族群最後組成「五分之五」。在這些小王國中,最初阿爾斯特看來處於支配地位;但是,到了尼爾(Niall of Nine Hostages,5世紀初去世)時期,霸權地位已落到中部——當時暫與康諾特聯合的米斯王國。到6世紀,尼爾的後裔在倫斯特北部塔拉(Tara)實行統治,聲稱是阿爾斯特、康諾特和米斯三國的霸主。後來,他們更進一步聲稱是全愛爾蘭的國王,雖然,他們的權力很少越過芒斯特或倫斯特的大部分地區。尼爾的後裔有兩支︰烏伊尼爾(Ui Neill)北部的森內爾•內奧蓋恩(Cenel nEogain)和烏伊尼爾南部的克蘭•喬梅因(Clan Cholmain)。從734∼1002年輪流擔任愛爾蘭國王,這個事實表明這兩支派已正式取得和解。不可避免的是,芒斯特不會作壁上觀,其統治者也加入爭奪霸主地位之戰,他們從首都卡舍爾開始,逐漸增強實力,自康諾特手中奪走了後來為克萊爾郡的地區。但是,直到11世紀博勒(Brian Boru)統治時,芒斯特才強大得足以真正保有統攝全愛爾蘭的霸權。
愛爾蘭人的侵襲和遷移
約從3世紀中葉起,拉丁文著述時常提及愛爾蘭人的侵襲事件。愛爾蘭人這時被冠以斯科蒂(Scoti)這個新名稱,取代了希伯尼(Hiberni)這個較老的名稱。愛爾蘭本土的傳說也表明有過這種侵襲事件發生。4世紀下半葉,羅馬在不列顛的政權開始瓦解,上述侵襲情事不斷發生,他們沿不列顛西部海岸、威爾斯與蘇格蘭廣大地區建立了居民點。從5世紀初開始,在安特里姆(Antrim)北部的達爾里亞達(Dalriada)的統治者將他們的權力擴展到已定居在阿蓋爾(Argyll)和周圍島嶼的愛爾蘭人區域。最後,蘇格蘭達爾里亞達王國和愛爾蘭人分割開來;9世紀,當它征服了匹克特(Pict)人後,以它的名稱蘇格蘭命名整個地區。
早期基督教
改變信仰
有關基督教對愛爾蘭的最初衝擊,人們所知甚少。南部和東南部的傳統說法提到了比聖巴特瑞克(St. Patrick)更早的聖徒,他們的使命很可能是要打通與羅馬帝國的貿易關係。最早記載的可靠日期是431年,當時高盧的歐克塞爾(Auxerre)主教聖傑曼努斯(St. Germanus)在教宗(教皇)切萊斯廷一世(Celestine I)的同意下,派遣一個名叫帕拉第烏斯(Palladius)的人前往「信仰基督的蘇格蘭人」那兒。後來愛爾蘭的傳教歷史以聖巴特瑞克為靈魂人物,7世紀的傳記作家蒂雷錢(Tirechan)和米爾丘(Muirchu)讚揚他的功勞在於使全體愛爾蘭人改信基督教,並博得民族使徒的地位。沒有充分的證據顯示聖巴特瑞克開始進行使命的日期(432),而在歷史記載和傳記中,有關他去世的兩個爭論不休的日期(461/462和492/493年),現在人們多採納後者。
愛爾蘭修行制度
雖然在巴特瑞克時期愛爾蘭有僧侶和修道院,他們當時的地位完全是次要的。但是,在6和7世紀這段期間,愛爾蘭發展了一個全面的修道院制度,這部分是透過英國塞爾特人的修道院的影響,如位於加羅韋(Gallaway)惠特霍恩(Whithorn)的坎迪達卡薩(Candida Casa)修道院和威爾斯的蘭加萬(Llangarvan)修道院。初期為了依照慣常的羅馬制度,每個主教及其教士們在主教管區內行使獨有的管轄權,以這種方法組織愛爾蘭教會的企圖已被這種制度取代︰即通常在某位聖徒或一些聖徒的領導下,成批的基督教拓居地鬆散地結合起來。對於早期聖徒們生平的仔細研究表明,他們的聲譽枯榮與他們有關係的政治朝代權力的消長成正比。
到了6世紀末,對基督教的熱忱促使愛爾蘭人獻身於一種苦行生活,他們或為僧侶、或為隱士,或在英格蘭北部蘇格蘭異教區、中歐西部廣大地區(特別是在萊茵河、羅亞爾河和隆河流域地區)擔任傳教士。
學術和藝術
聖徒們在國內外均由學者們接替,學者們在對《聖經》和經典的研究中所作的工作,尤其是在闡述愛爾蘭基督教神話和文學方面對愛爾蘭語產生深刻影響,並成為其續存的一個主要因素。愛爾蘭書法家以清晰的字跡寫出知名的島風字體風格,這種書法後來傳到英格蘭和歐陸的愛爾蘭修道院。在這些手稿中開頭字母都加有繪飾,通常是極其複雜的絲帶狀和動物形象圖案。愛爾蘭手稿中最著名的是《凱爾斯書》(Book of Kells),約始於8或9世紀的《四福音書》的一個抄本。現存最古老的繪飾手稿《達羅書》(Book of Durrow)也許是大約早一個世紀寫的。
北歐人入侵及其後果
據載,北歐人最早於795年在愛爾蘭海岸出現。此後,北歐人時常進行襲擊和劫掠,有時深入內陸。他們在838年強占了安納格森(Annagassan)和都柏林這兩個港口並構築防禦工事;在9世紀40年代,對愛爾蘭北部展開了一系列大規模入侵。這些侵略者被愛爾蘭霸主埃德芬列恩(Aed Finnliath,862∼879年在位)擊退。但在同時,都柏林的北歐人統治者權力達到了頂峰。他們於914年占領沃特福德,920年占領利默里克。這些未完全放棄海盜行徑的北歐海盜們,逐漸變成與愛爾蘭人關係密切的商人,他們的商業市鎮為這個國家注入了一股新的活力。968年北歐人喪失了利默里克,他們在南部開始勢微,最後終於在1014年的克朗塔夫(Clontarf)戰役中,都柏林國王的斯堪的那維亞同盟者們被博勒國王擊敗。
雖然克朗塔夫戰役粉碎了北歐人取得霸權的希望,它卻帶來了一個政治動亂時期。霸主們在愛爾蘭實行統治,但是幾乎永遠「遭到反抗」,這意味他們未得到少數地區國王的認可。北歐海盜的入侵事實上暴露了愛爾蘭的強弱位置。愛爾蘭的地方保存了實力,從而有可能作出最大限度的抵抗;雖然侵略者們建立了沿海要塞,但他們從未獲得堪與對英格蘭東部或法蘭西西北部的控制相比的任何霸權地位,在克朗塔夫戰役後,他們大體上仍控制著愛爾蘭的貿易,但是卻日益處於附近的愛爾蘭國王們的影響之下。
在11和12世紀,西歐的教會改革運動擴展到愛爾蘭。在各地統治者幫助下,改革者能在愛爾蘭建立一個主教管區體系,這些管區的邊界同主要小王國的疆域是一致的。在這個僧侶統治制度的最上層建立了阿馬(Armagh)大主教管區,與烏伊尼爾王室統治的阿爾斯特地區有密切聯繫。但是,改革者並非很成功,因為這種教區制度一直要到盎格魯-諾曼人征服後才被引入。當愛爾蘭承認亨利二世為愛爾蘭君主,而教會與外國政府結合時,結束了蓋爾愛爾蘭的獨立,也使這個國家在未來幾個世紀降至從屬地位。
英格蘭統治的最初幾個世紀(1166?∼1600)
盎格魯-諾曼人的入侵
在亨利二世抵達愛爾蘭(1171年10月)以前,盎格魯-諾曼冒險家——包括潘布魯克伯爵理查•德克萊爾(Richard de Clare,earl of Pembroke),他後來被稱作「強弓手」,是曾被奧康諾(Rory O'Connor)霸主擊敗的倫斯特國王麥克默羅(Dermot MacMurrough)邀請來的——曾征服了愛爾蘭東部一大片地區,包括倫斯特王國,沃特福德、韋克斯福德和都柏林等城鎮,以及米斯王國的一部分。部分為了避免讓愛爾蘭獲得任何機會成為諾曼的一個勁敵,亨利採取行動,強行在愛爾蘭實行統治。他將倫斯特授予德克萊爾,把米斯授予隨國王軍隊進入愛爾蘭的拉西(Hugh de Lacy);但是,他將重要市鎮掌握在自己手中,強使愛爾蘭諸王表示服從,並從一次教會會議獲得對其霸主地位的承認。在以後的歲月中,愛爾蘭的盎格魯-諾曼領域擴大了;除西北部外,所有的愛爾蘭國王都同意承認他的最高地位,亨利卻不得不默許新的諾曼領地的建立,如庫西(John de Courci)治理阿爾斯特,科根(de Cogan)、布羅斯(de Braose)及其他人統治芒斯特。根據《溫莎條約》(1175),奧康諾大王承認亨利為最高君主,並把自己的地位降至康諾特國王。
中世紀晚期愛爾蘭的行政單位
約翰國王於1210年訪問愛爾蘭,建立了一個獨立於封建貴族的市民政府,而在13世紀,它獲得了更充分的承認。此前1200年已建立了一個愛爾蘭財政部,1232年又建立了一個大法院。為了行政管理這個國家被畫分為若干郡,引進英格蘭法律,減少盎格魯-諾曼貴族封建特許區(郡是市政管理區,而特許區則是貴族家庭和教會個人控制的土地)。如在英格蘭一樣,愛爾蘭也開始建立教會;1297年貴族和高級教士同各郡代表組成議會,1300年城鎮也派遣其代表,但是這些人只代表盎格魯-愛爾蘭人。土生土長的愛爾蘭人,在阿爾斯特的歐尼爾派(O'Neill)和奧唐奈派(O'Donnell)的領導下,以及在芒斯特西南部的麥卡錫派(MacCarthy)領導下,獲得了某種程度的復興。他們對議會態度冷淡,沒有代表。
14和15世紀
蘇格蘭國王羅伯特一世的兄弟布魯斯(Edward Bruce)對英格蘭控制下的愛爾蘭的威脅,隨著布魯斯在鄧多克(Dundalk)附近的福格哈特(Faughart)戰役(1318)中被殺而結束。英格蘭透過建立3個新的盎格魯-愛爾蘭伯爵領地而得以加強控制,這些領地分別是基爾代爾(Kildare),授予倫斯特的費茲傑羅家族首腦;德斯蒙德(Desmond),授予芒斯特的費茲傑羅家族首腦;奧蒙德(Ormonde),授予巴特勒(Butler)家族首腦,巴特勒家族還控有提派累立附近的土地。但是,盎格魯-愛爾蘭人逐漸增長的權力和土地帶來了一種不可避免的影響,14世紀剩餘時期愛爾蘭的政治權力有相當大的復興,愛爾蘭語言、法律和文明也在此期間走向繁榮。蓋爾人恢復了大部分阿爾斯特地區、中部地區、康諾特和倫斯特,而盎格魯-愛爾蘭人變得日益愛爾蘭化,同愛爾蘭女人結婚,而且往往採納蓋爾人的習俗。
由於英格蘭政府有剝奪封建特權的意圖,所以總在某種程度上遭到盎格魯-諾曼貴族的反對,這些貴族努力想恢復控制,但是所獲甚微,充其量也不過是維持現狀而已。住在柵欄區(英格蘭控制區)外的獨立愛爾蘭人被視為敵人,他們是透過侵占而得到土地。事實上,英國人對他們是畏懼的,而且幾乎經常收買他們以免遭襲擊。在15世紀前半葉,愛爾蘭事實上由德斯蒙德、奧蒙德和基爾代爾的3個大伯爵統治。他們聯合起來支配都柏林政府。1468年後,基爾代爾的伯爵擁有代理總督稱號(英格蘭諸侯則為總督),成為愛爾蘭的實際統治者,一直到進入16世紀很久以後。
基爾代爾掌權
1485年都鐸王室取代約克王室在英格蘭實行統治,沒有在愛爾蘭產生明顯影響,因為基爾代爾的費茲傑羅伯爵的權勢在第七代伯爵湯瑪斯於1471年被封為代理總督時得到確立,1477年已移交給其子加勒特•莫爾(Garret More)。英王假定的權力透過任命一個不在職的總督的辦法予以保持,而基爾代爾則成為總督的代理人。事實上,任何真正的權力主要是由蓋爾和盎格魯-愛爾蘭領主結成的王朝聯盟來行使的。
1513年基爾代爾伯爵去世,代理總督職位傳給其子加勒特•奧格(Garret Oge),他是第九代基爾代爾伯爵,繼續統治這個國家,不過較其父遜色。但是,第十代德斯蒙德伯爵詹姆斯同查理五世皇帝密謀,使亨利八世深信基爾代爾已失去保持愛爾蘭中立的力量。因此,當亞拉岡的凱瑟琳離婚(1533)使得帝國干預的危險變得特別尖銳時,英王將基爾代爾召到英格蘭(1534)。此後一個多世紀,不再有愛爾蘭出生的總督。
宗教改革時期
有關基爾代爾被處決的謠傳促使其子奧法利領主湯瑪斯•費茲傑羅叛亂。他的被處決(1537)導致奧蒙德的巴特勒家族恢復了權力;奧索里(Ossory)伯爵皮爾斯•巴特勒(Piers Batler)促成國王(而不是教宗〔教皇〕)對宗教享有最高管轄權的法案在1536∼1537年的都柏林議會通過。1541年議會承認亨利八世為愛爾蘭國王(他的前任者享有愛爾蘭領主尊稱),進一步排斥了教宗。沒收修道院財產和反叛者的土地,足以支付經擴充的行政機構的大部費用。不可避免地失去土地,驅使宗教階層和盎格魯-愛爾蘭人投向蓋爾愛爾蘭人,從而削減了中世紀的愛爾蘭舊有的種族對抗。
在愛德華六世(1547∼1553年在位)的統治下,都柏林當局在宗教與政治方面執行了一個急進的政策,但是新教除了從英格蘭官吏那裡得不到任何支持。在瑪麗女王(1553∼1558年在位)統治時期,天主教由官方恢復,這顯示在愛爾蘭對新教十分憎惡。正如在英格蘭一樣,教宗的管轄權獲得恢復,但在其他方面,仍恪遵都鐸王朝的權威。教宗在勸誘下承認都鐸王朝的愛爾蘭封建領地轉為一個王國。最後,瑪麗女王以法令批准英格蘭人到萊克斯(Leix)、奧法利的愛爾蘭土地以及中央平原的其他愛爾蘭封建領地殖民或再定居。薩西克斯伯爵湯瑪斯•拉德克利夫(Thomas Radcliffe,earl of Sussex)原為代理總督(1556∼1559),後來他擔任伊利莎白一世的駐愛爾蘭總督(1559∼1566),恢復了國家對教會的權威。
伊利莎白一世治下的愛爾蘭
16和17世紀愛爾蘭的英國移民區
1560年愛爾蘭通過了確認英王對安立甘宗的最高管轄權與統一權法令,實施安立甘宗解決方案,但是,由於擔心驅使柵欄區居民與蓋爾愛爾蘭人,或與西班牙人結成同盟,政府在執行法令的規定時採取比較寬容的態度。然而,政治事務使統治者無暇他顧,因此,這新的新教教會沒有做好準備以對付反宗教改革的勢力。愛爾蘭人難免陽奉陰違,但是情勢之嚴可從統治時期的3次重大叛亂中看出來。這3次叛亂是沙恩•歐尼爾(Shane O'Neill)叛亂(1559)、德斯蒙德的費茲傑羅叛亂(1568∼1583),以及歐尼爾(蒂龍〔Tyrone〕)與奧唐奈叛亂(1594∼1603)。
這些叛亂最後遭到鎮壓,而伊利莎白的愛爾蘭政策顯然是自亨利二世入侵以來第一次馴服這個國家。但是,代價是深重的。愛爾蘭人的忠誠由於宗教爭端而長期處於緊繃狀態,因此,進一步的叛亂幾乎難以避免,而在1640年,當英格蘭政府與蘇格蘭進行第二次主教戰爭而處境困難時,實際上可以預測得到山雨欲來之勢。在經濟方面,城鄉都遭到新官吏和移民者的剝削,同時女王的支出顯然巨額增加。在愛爾蘭犯下的罪行王室的軟弱至少要擔一部分責任,這在17世紀同議會發生衝突中成為一個重要因素。
大英帝國治下的現代愛爾蘭
17世紀
詹姆斯一世(1603∼1625)
蘇格蘭的詹姆斯六世,1603年成為英格蘭和愛爾蘭國王詹姆斯一世。他原本可以實行一個比專心同羅馬教廷和西班牙作戰的伊利莎白更加開明的愛爾蘭政策,但是,他的謹慎的宗教寬容政策,由於安立甘宗和羅馬教宗(教皇)統治均不妥協而歸無效。不幸的是,詹姆斯默許其愛爾蘭政策被英格蘭統治階級的利益所左右,並尋求在愛爾蘭為他的本國人提供機會。因此,他實際上繼續了伊利莎白的政策;結果,愛爾蘭士兵和教士向歐陸的天主教國家大批移居的人數沒有減少。從短期來看,他們的離去有助於和平;但是,他們在國外的影響卻使愛爾蘭問題成為一個國際性問題。在愛爾蘭,占壓倒多數的蓋爾愛爾蘭人和舊有的盎格魯-愛爾蘭人,無論在態度上還是生活方式上始終對政府保持超然獨立的態度。
詹姆斯的政策一旦變得明確,蒂龍和蒂爾康奈(Tyrconnel)的伯爵以及其他阿爾斯特的蓋爾貴族一同從愛爾蘭外逃。他們的離去替蘇格蘭人和英格蘭人的新地主階級在阿爾斯特殖民打開了道路。以後的事實證明這是英國在愛爾蘭進行的最成功的一次移民,主要因為在引進不列顛地主的同時也引進了英國的承租人和勞工。這些新來者主要來自蘇格蘭低地區。起初英格蘭人害怕他們幾乎超過他們害怕愛爾蘭人。為了對抗他們的勢力,倫敦城捲入阿爾斯特殖民問題,阿爾斯特的名字同歷史上著名的教會拓居區德里(Derry)一起,為殖民提供一個名稱。蘇格蘭移民的長老派被成功地遏制在海灣地區直至英格蘭內戰時期;愛爾蘭的安立甘宗主教管區還有優厚的捐贈基金,勢力強大,直到1643年第一個長老會管轄區才在貝爾法斯特(Belfast)建立。
在1613∼1615年為批准建立阿爾斯特移民區而召開的議會上,新教徒險勝,因為在新移民區建立了許多新自治市。但是,政府只重表面而非實質,以後沒有重新召開議會直到1633年。詹姆斯執政晚年,他的西班牙和法蘭西同盟者施加壓力使他勉強同意對天主教徒實行寬容政策;從1618年起,一個天主教統治集團在愛爾蘭居留下來。
查理一世(1625∼1649)和共和政體(1649∼1660)
查理一世有意在愛爾蘭募兵和籌錢以補償他作出的宗教讓步,即所謂「恩典」,據此,天主教徒獲准從事各種公共活動。但是,這個政策被1633∼1640年任代理總督、後封為斯特拉福(Strafford)伯爵的溫特渥(Thomas Wentworth)摒棄。因此而嚴重削弱了舊地主階級對王朝的忠誠;後來,他在愛爾蘭的所有仇敵和他在英格蘭的仇敵攜手合作,1641年溫特渥被處決,他的愛爾蘭軍隊被解散,對愛爾蘭政府的控制轉移到清教徒法官手中。
愛爾蘭人在阿爾斯特大規模叛亂幾乎是在所難免。它發生在1641年10月,成千上萬的殖民者被殺害或逃亡。1642年在啟耳肯尼(Kilkenny)成立一個天主教聯盟,但是,它未能把聯盟內各種集團融為一體。陷於孤立的聯盟派難以抵抗克倫威爾的鎮壓(1649∼1650)。到了1652年,所有的愛爾蘭抵抗行動均告結束。
在共和政體和護國政體時期,愛爾蘭的權力由議會委員和主要地方長官行使。英格蘭、蘇格蘭、愛爾蘭3個王國於1653年實行聯合,愛爾蘭代表於1654、1656和1659年參加在倫敦舉行的議會。根據一項解決法案,愛爾蘭被認為是征服的領土,分配給共和政體的士兵和債權人,只有那些能證明經常支持議會事業的愛爾蘭地主才得以免遭產業被沒收的厄運。在這些地主中,天主教者仍不得不將他們在香農河東北或南部擁有的土地換取在康諾特的土地。禁止天主教徒和安立甘宗教徒信奉他們的宗教,但是,反愛爾蘭天主教沒有獲得成功。在王政復辟(1660)後,查理二世個人較贊成實行完全的宗教寬容政策,但是,好戰的新教勢力有時證明十分強大,非他所能忍受。共和政體議會聯盟在1660年後被視為無效。
王政復辟與詹姆斯黨戰爭
王政復辟的最重要事件是通過第二個《解決法案》(1662),它使效忠於舊政權的基督教新教徒能夠恢復他們的產業。《和解法案》(1665)強使克倫威爾的殖民者交出他們所獲授地的1/3,提供保留地,天主教徒從中獲得部分賠償以補償他們在共和政體時期的損失。但雙方都不滿意。天主教徒不得住在城鎮,而自治市和郡的地方權力撥給新教。但是,新教本身開始永久分裂;在英格蘭,長老會教友拒絕遵守主教派教會的儀式和慣例,而和蘇格蘭長老會教友聯合,組織了一個單獨的教會。
在詹姆斯二世統治時期,國王的天主教信仰被利用來扭轉先前統治的趨向。在從英格蘭逃往法蘭西後(1688),詹姆斯渡海前往愛爾蘭,在當地的一個議會中,《解決法案》與《和解法案》均被廢除,並作出規定,恢復天主教徒被沒收的土地。當威廉三世在愛爾蘭登陸以阻撓詹姆斯時,國家陷於教派分裂,但是,真正的爭端不是宗教而是土地。詹姆斯在博因(Boyne)河戰役(1690)遭受失敗後,逃往法蘭西,但是,他的天主教徒支持者繼續武裝反抗,直到在奧赫里姆(Aughrim)遭到失敗,被迫在利默里克投降(1691)。然而,在當地他們或可獲得權利出國,或者如果接受威廉的政權,可免遭歧視性法律的對待。但是,為天主教徒獲得寬容的非宗教條款未獲批准,從而使後來的愛爾蘭領袖抨擊利默里克的「毀約」。緊接著利默里克事件之後,英格蘭議會的法案保障了新教的地位,宣布詹姆斯國王在愛爾蘭的議會為不合法,並規定未來的愛爾蘭議會的議員須是新教徒。出售被沒收的詹姆斯和他的一些支持者的土地,進一步削弱了天主教徒在這個國家的地主地位;到了1703年,其土地占總量的10%不到。新教在這個基礎上建立了權勢地位。
18世紀
新教的權勢是指約占總人口1/10的人們的支配地位。只有他們屬於聖公會。不僅占大多數的天主教徒,還有長老會和其他非國教徒都被剝奪了政權,他們的人數合計超過了安立甘宗人數。1704年的《宗教考查法》對這種政治權力剝奪的作用尤為明顯,該法規定要擔任公職需視本人是否願意按照聖公會(愛爾蘭教會)儀式接受聖餐而定。由於被排斥在政治之外,18世紀信奉天主教的愛爾蘭人歷史幾乎僅見於流放的士兵和教士的活動,其中許多人在為歐陸君主效命中有卓越表現。至於在愛爾蘭農村中占多數的天主教徒的生活細節,只能從流傳短暫的英語文學著述和4個地區的蓋爾文詩歌中瞥見一二。
18世紀愛爾蘭的新教權勢以從屬英格蘭權勢開始,但以維護自己的獨立而告終。在1690年代,由於貿易上的猜忌,迫使愛爾蘭議會破壞了愛爾蘭羊毛出口貿易,1720年《聲明法》(Declaratory Act)確認英格蘭議會為愛爾蘭立法的權利,並將愛爾蘭法律案件中的最高法院權力轉移到英格蘭上議院。到了18世紀最初25年末期,對這種從屬地位的憎惡情緒十分高昂。
美國革命對愛爾蘭政局影響極大,這不僅是因為它促使政府軍從愛爾蘭撤出,而且因新教的愛爾蘭志願軍自發地組織起來保衛國家以防法國可能發動的進攻,這對實行改革發揮了一種強制性影響。由弗勒德(Henry Flood)和格萊敦(Henry Grattan)領導的一個愛國派開始鼓動人民,結果於1782年廢除了1720年的《聲明法》和修正了《波伊寧斯法律》(Poynings'Law),愛爾蘭議會獲得了立法主動權。在此時期,加諸愛爾蘭天主教徒的許多無資格待遇皆被廢除。1793年英國政府在與法國革命政府作戰之初,為贏得天主教徒的效忠,授予他們公民權並准予擔任大部分文職。1795年政府進一步試圖安撫天主教徒的輿論,建立了梅努斯(Maynooth)學院,為天主教教士提供教育。但是,新教權勢集團為了保住地位而抵制為使愛爾蘭議會更具代表性所作的努力。法國大革命的爆發使長老會中的優秀知識分子與天主教中的中產階級精英暫時結盟;這些人在托恩(Wolfe Tone)的激勵下,創立了愛爾蘭人聯合會,這是一些激進的政治俱樂部。戰爭爆發後,聯合會得到農村不滿現狀者的支持,但被迫轉入地下。在失望中,他們尋求法國革命政府給予軍事援助。法國在1796和1798年間一連串派遣了海軍遠征隊前往愛爾蘭,但均告失敗。愛爾蘭人聯合會準備叛變,終於在1798年5月爆發,但是戰火只在阿爾斯特和南部的韋克斯福德蔓延。雖然叛變未獲成功,卻引起英國內閣對愛爾蘭問題的嚴重關切。首相庇特(William Pitt)籌畫並實現了合併英國議會與愛爾蘭議會,將大不列顛和愛爾蘭兩個王國聯合為聯合王國。雖然在愛爾蘭議會中有強大的反對聲浪,但此方案變成了法律,從1801年1月1日起生效。對格萊敦及其支持者而言,這次合併似乎結束了愛爾蘭國家。1803年在埃米特(Robert Emmet)領導的一次失敗的叛亂中,愛爾蘭人聯合會提出了最後的抗議。
17和18世紀的社會、經濟和文化生活
雖然16世紀末期目睹了蓋爾文明在上層社會中遭到破壞,但是在嗣後的兩個多世紀裡,它在西北、西部和西南部的普通人民中間一直保存下來,這些人民繼續講愛爾蘭語,這種生活方式與新興的地主階級的生活方式相去甚遠。
17世紀對土地的剝奪使愛爾蘭成為擁有大地產的地區,而且除了都伯林,它還擁有一些在英國的貿易限制打擊下正在衰落的小城鎮。除了在阿爾斯特殖民地,佃農比英格蘭的佃農貧窮,而且採用落後的農業耕種方法。在東部和南部的廣大地區,畜牧業取代了農業。在愛爾蘭北部,也有類似的傾向,造成了對勞力的需求減少,導致人數眾多的阿爾斯特蘇格蘭人在18世紀早期移民北美洲。在阿爾斯特,逐漸出現一類佃農,他們迫使其地主讓他們繼續在田裡工作,以反抗現時又合法保有土地的天主教徒競爭對手的要求和企圖。這個目的使橙帶黨的勢力大增,它是在1795年為保衛新教權勢而成立的。
對於同一時期的盎格魯-愛爾蘭文化,無需多言,因為它緊隨著英國傳統,偶或也追隨歐洲其他地方的傳統。18世紀,新興的地主階級逐漸培養了一種對視覺藝術的欣賞力。但是,這個時期真正獨創性的成就在文學,特別是在戲劇方面,愛爾蘭人的修辭天分贏得了觀眾的讚賞。某些創作如哥德斯密的《荒村》(Deserted Village)和《旅行者》(Traveller),柏克的演說,以及謝里敦的演說和劇本,都顯示了愛爾蘭人感情中最重要的修辭傳統。
19世紀和20世紀初期
根據《合併法》,規定愛爾蘭在英國享有1/5的議席,在下議院有100名議員。英格蘭和愛爾蘭和教會作為各自國家的國定教派的聯合也實現了,而聖公會主義在愛爾蘭的卓越地位也由於不列顛《宗教考查法》的繼續而得到進一步加強,這項法案幾乎將非國教徒(天主教徒和新教徒)排斥在議會和市政府之外。直到1828∼1829年,《宗教考查法》的廢止和對天主教解放的特許才為大部分目標提供了政治平等,而且還作出規定︰在合併後,兩國之間應有自由貿易,愛爾蘭商品將按照英國商品的同樣條件准予進入英國殖民地。但是,這些有利條件還不足以抵銷愛爾蘭易於遭受英國工業革命衝擊所造成的災難性後果。在半個世紀內,農產品價值下降,地產租金跌落,而農村人口卻大量增加。當愛爾蘭農村的主食馬鈴薯在19世紀中葉因枯萎病的發作而爛在田裡時,約有多至100萬人在嗣後的大飢荒中死於饑饉和熱病,甚而逃往國外。
最初,也許超過19世紀1/3時期,合併的成功徵兆是有利的。在滑鐵盧擊敗拿破崙(1815)後,政治不滿情緒增長,但是,就天主教徒而言,主要在求得解放。直到這個目的實現以前,天主教徒和長老會教徒之間,在觀點上沒有明確顯示有任何顯著差異;但是,天主教徒奧康內爾(Daniel O'Connell)戲劇性地當選為代表克萊爾郡的議會議員(1828),後來使解放運動獲得全勝,在膽怯的新教徒中引起驚慌,導致長老會教徒與其舊壓迫者聖公會結成同盟。在獲得解放後,中產階級的天主教徒與新教徒分道揚鑣,後者日益堅持合併,但是前者的行動遲緩,最後堅決主張廢止合併。
奧康內爾堅持廢除合併運動沒有制止他積極地參加不列顛政治。輝格黨首相梅爾波恩子爵(Lord Melbourne)通過一項稱作《利奇菲爾德議會契約》的協定(1835),獲得了奧康內爾的支持,他則允諾「給予愛爾蘭正義」為報償。但是,與此同時,由皮爾(Sir Robert Peel)領導的托利黨透過他們對上議院的控制,對允諾給予愛爾蘭的社會與經濟改革施加有效的限制。當皮爾於40年代初期重新執政時,奧康內爾對於作出進一步讓步感到失望,開始在議會外開展一個大規模的廢止合併的運動,特別是組織大規模的群眾遊行示威。1843年10月,當軍隊和炮兵鎮壓都柏林城外的克朗塔夫(Clontarf)的群眾集會時,事件達到了高潮。然而,奧康內爾在法律許可範圍內採取的鼓動群眾的方法證明無效,他的影響此後迅速衰落。
同奧康內爾廢除合併的鼓吹運動聯聲同氣的是青年愛爾蘭運動。這個集團與一個志在廢除合併的週報《民族》有關係,由其編輯達菲(Charles Gavan Duffy)、主要撰稿人戴維斯(Thomas Osborne Davis)、地方特派記者狄龍(John Blake Dillon)領導。但是,他們對奧康內爾在克朗塔夫事件後採取的謹慎政策感到日益煩躁,1848年捲入一次失敗的起事。這次失敗及青年愛爾蘭運動的大部分領袖遭到驅逐出境或逃亡,破壞了廢止合併運動。
在大飢荒後約20年,政治運動受到遏制,而每年人口外移繼續使人口減少。地主因不能收地租也遭到嚴重損失,於是產業大規模地轉讓給新主。驅逐佃戶事件層出不窮,村舍立即被地主們摧毀以防其他貧窮佃戶居住。源源不斷的移民前往美國,因為他們受到了已移居在美的愛爾蘭人的鼓勵。而在英格蘭,新興工業城市和航運中心也吸引了大批絕望而含怨的愛爾蘭人移居當地。
芬尼亞主義的興起
在美國和英格蘭的流亡者中,芬尼亞運動(Fenian movement)流傳甚廣。這是一個祕密革命團體,以傳奇時期的愛爾蘭武裝部隊——芬尼亞勇士團——命名,目的在利用一切機會損害英格蘭利益,以獲得愛爾蘭的政治自由。
在愛爾蘭,《愛爾蘭人民報》對芬尼亞理想加以宣傳。1860年,策畫舉行一個全國性起義的計畫逐漸得到發展,主要靠在美國募集經費予以資助。起義在1867年3月舉行,但被輕易粉碎,其領袖們被捕入獄。首相格萊斯頓(William Ewart Gladstone)最終認清需要採取重大的愛爾蘭改革措施,1869年使愛爾蘭新教教會與政府分離,1870年實行第一個愛爾蘭土地法案,勉強保證土地使用權及對改善產業給予補償等原則。
自治運動與土地聯盟
不久後,1870年一個憲政運動即地方自治協會(愛爾蘭自治運動同盟)由一位對土地改革有興趣的傑出聯合主義律師巴特(Issac Butt)創立。在1874年選舉中,協會約有60名會員被選入議會。這個運動受到愛爾蘭民族主義者不同集團的容忍而非鼓勵,直到1880年代,它才受到天主教教士的充分支持。
1879年又發生一次穀物歉收,再次引起了對飢荒的恐懼。達維特(Michael Davitt)創立了愛爾蘭土地同盟,尋求為佃戶獲得可靠的土地租用權、公平合理的租金及出售產業的自由。當巴奈爾(Charles Stewart Parnell)這位年輕地主兼議員加入達維特的陣營時,使土地改革的呼聲發展成令人生畏的運動。不久愛爾蘭自治黨即選舉巴奈爾為其領袖,取代了巴特。巴奈爾到北美洲巡迴了一次,為土地同盟籌募經費。在威斯敏斯特議會,巴奈爾採取了一個堅持阻撓議會的政策,透過迫使議會工作陷於停頓的辦法,強迫議會不得不注意愛爾蘭要求。格萊斯頓被迫提出了他的《1881年土地法案》,承認土地使用權的固定不變、公平合理的地租以及佃戶權益的自由出售。
巴奈爾取得成功不是沒有遇到嚴重的困難,包括土地同盟最後被政府取締及其領袖們遭到監禁。但是,格萊斯頓轉而接受地方自治,在他於1886年重又執政後,提出一個議案,促其實現。然而,這個議案被受愛爾蘭橙帶黨員影響的保守的統一黨人和自由黨分裂出來的小派別聯合起來挫敗。嗣後20年中,愛爾蘭民族主義的雄心似乎受挫,部分因為保守黨-統一黨主掌政權,部分因為巴奈爾捲入一個離婚訴訟(1889)後,劇烈的內鬨損害愛爾蘭民族主義黨的聲譽。與此同時,格萊斯頓的第二個地方自治議案(1893)在上議院遭到否決。只有到1900年,一個巴奈爾派成員雷德蒙(John Redmond)才又將民族主義黨成員重新團結起來。在19世紀的最後幾年,部分是因對政治上挫敗的反響,一個由海德(Douglas Hyde)和麥克尼爾(Eoin MacNell)領導的文化民族主義運動興起了。透過蓋爾同盟,曾作出許多努力,使人們對恢復講愛爾蘭語和研究愛爾蘭語發生興趣。這些文化運動又得到其他文化運動的增援,如格里菲思領導的新芬黨(Sinn Fein,「我們自己」),他宣揚政治自助主義。隨後一個芬尼亞組織——愛爾蘭共和兄弟會——復興,透過各種文化協會和以提倡特殊的愛爾蘭運動而創辦的蓋爾體育協會祕密招募會員。
在19世紀結束前後,保守黨提出一項政策,其宗旨是要在愛爾蘭實行建設性改革藉以「用仁慈手段消滅地方自治」。在這方面最重要的成就是1903年的《溫丹土地購買法》(Wyndham Land Purchase Act)。這項法規提供慷慨的條件,引誘地主們出售其產業,經由政府的調解,將土地所有權轉讓給占用土地的佃戶。
20世紀危機
1906年自由黨取得大勝後,雷德蒙決定迫使自由黨恢復愛爾蘭自治。1911年《議會法案》削減了上議院的權力,似乎為1912年提出的第三個愛爾蘭自治議案作出了成功的保證。但是,與此同時,愛爾蘭的統一黨人在他們的領袖卡森(Sir Edward Carson)的領導下發起了一個有效的反對運動,受到了大部分英國的統一黨人支持。成千上萬的阿爾斯特人簽署了阿爾斯特反對愛爾蘭自治協議(1912),卡森宣布將在當地成立一個臨時政府。統一黨人在最初計畫否決對整個愛爾蘭實行地方自治方案時,逐漸轉而要求將阿爾斯特排除在這一範圍以外。雷德蒙聲稱「不存在阿爾斯特問題」,暗指即使在阿爾斯特議員中,也有多數人贊成地方自治。這就使新教徒和統一黨人在貝爾法斯特附近地區的抵抗變得頑固。阿爾斯特志願軍組織起來,並誇稱獲得軍官積極的同情。在此期間,為了反擊阿爾斯特志願軍,1913年11月在都柏林成立了一支民族主義軍隊,即愛爾蘭志願軍。就在雙方各自集結武力,內戰一觸即發時,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了。在獲得雷德蒙對招募軍隊予以支援的保證後,阿斯奎斯(H.H. Asquith)通過了《愛爾蘭自治法》,但是,接著又通過了一個《暫緩執行法》,推遲至和平恢復時方才實行。
與此同時,在愛爾蘭,革命分子獲得了反雷德蒙親英態度者的支持。在1914年底前,愛爾蘭共和兄弟會已作好革命暴動的充分準備。凱斯門特(Sir Roger Casement)前往德國求助,但是,他只獲得舊式武器,而且在1916年4月21日返回愛爾蘭時被捕。當起義於3天後(即復活節次日)舉行,現有的小部隊中大約只有1000人實際參戰。一個臨時共和政府宣告成立。郵政總局和都柏林其他地區被占領;巷戰持續大約一週,直到皮爾斯(Patrick Pearse)和其他共和政府領袖們被迫投降。他們後來被處決,激起了愛爾蘭的輿論指責,導致雷德蒙在威斯敏斯特議會的憲政黨在1918年12月的大選中慘敗,實際上銷聲匿跡。其獲勝對手自稱新芬黨,但支持1916年宣布的共和綱領。他們由起義倖存的領袖德瓦勒拉領導。共和派重又成立了他們的臨時政府,由議會的愛爾蘭議員在都柏林一次稱作「愛爾蘭議會」的會議上選出。當時英國政府除了在東北部各郡外都在迅速瓦解,臨時政府的建立為愛爾蘭政局裝上了一個合憲的門面。與此同時,愛爾蘭共和軍組織起來,抵抗英國行政機構以保證共和政府取得承認。其成員不久從事於廣泛的伏擊和襲擊兵營,而不列顛政府則以殘酷的報復手段反擊。一大部分的愛爾蘭警察辭職,由英格蘭新兵取代,以他們的臨時制服顏色而被稱作「黑與棕」(Black and Tan)。
在這種實際的內戰情況下,英國逐漸疏遠了愛爾蘭輿論,部分在美國的影響下,被迫通過了《愛爾蘭政府法》(1920)。根據這個方案,愛爾蘭分成兩個自治區︰北愛爾蘭和南愛爾蘭。兩者在英國內享有有限的自治權。在愛爾蘭的一次大選後,喬治五世國王在貝爾法斯特宣布北愛爾蘭議會開幕(1921),在演說中呼籲結束兄弟殘殺。國王的創議迫使英國首相勞合•喬治同德瓦勒拉開始談判。但是,在一段時間內無法取得進展,因為雙方均不承認對方的合法地位。最後,在1921年12月6日,勞合•喬治及其內閣首要閣員代表英國一方,格里菲思、柯林斯和共和內閣其他成員代表愛爾蘭一方,簽訂了一個《英愛條約》。
獨立的愛爾蘭
愛爾蘭自由邦的成立
《英愛條約》規定愛爾蘭將來「在大英帝國的國家共同體內享有與加拿大自治領、澳大利亞聯邦、紐西蘭自治領和南非聯邦同樣的憲法地位,它有一個有權為愛爾蘭的和平、秩序和良好統治制定法律的議會和一個對議會負責的行政機構。」這個新自治領稱作愛爾蘭自由邦。這項和平協定經過英國國會批准,在愛爾蘭議會的一次會議上也獲得通過後(1922年1月)生效。這個新國家只包括32個郡中的26個。北愛爾蘭仍然保持分離。
但是,條約的條款所以被愛爾蘭簽署者接受,只是因為勞合•喬治曾威脅他們如果這些條款遭拒,他將對愛爾蘭宣戰。特別引起反感的是,條款規定必須對英國王室宣誓效忠以及允許北愛爾蘭繼續留在新國家以外。德瓦勒拉與共和黨立即拒絕接受條約,在愛爾蘭議會通過此項條約後,德瓦勒拉辭去總統職務。根據條約規定成立的臨時政府的議長柯林斯和新總統格里菲思希望立即舉行大選,以便對條約作出裁決;在不斷惡化的條件下,柯林斯最終和德瓦勒拉達成一個名為契約的協定(1922年5月20日),其中一致同意政府與共和黨候選人不互相攻擊,德瓦勒拉將考慮恢復原職。但是,契約當然不能約束其他黨派,在大選時(6月16日),共和黨被勞工黨、農民黨和無黨派人士取代,從而削減了反對條約的票數,使之成為少數派。在愛爾蘭議會能夠開會前,政府與共和黨之間發生了內戰。與此同時,德瓦勒拉已逃往西南部,公開支持共和黨。格里菲思和柯林斯已注定不可能再作進一步的妥協,於是開始軍事行動。過度勞累嚴重損傷了格里菲思的健康,8月12日他突然去世,而柯林斯也在同月22日巡視作戰行動時,遭伏擊身亡。
臨時政府損失了兩個最傑出的領袖,倖存的部長們沒有武裝保護就不能公開露面。此外,尚有一項急待處理的事,即根據條約的條款,新選出的愛爾蘭議會必須在1922年12月6日前制定它的憲法。它在9月9日舉行會議,選出科斯格雷夫為新總統,在共和黨議員缺席的情況下,迅速通過了憲法條款,確定了自由邦與英國王室的關係並概括論述帝國防務部署。希利(Timothy Michael Healy)原是老資格的巴奈爾派追隨者,後曾支持新芬黨,當時被任命為總督,而科斯格雷夫為行政委員會總統。新憲法被威斯敏斯特議會批准。
科斯格雷夫內閣
在憲法獲得批准的前後,政府採取強硬措施來平息動亂和暴力行動。它對未經許可擁有武器者一經發現即予以處決的作法使愛爾蘭政治在以後歲月中危機四伏。眾多的共和黨反叛者也遭監禁,77人被處決。雖然共和黨的反抗最初較前更劇烈,最後卻變得組織散漫,到了1923年5月,在德瓦勒拉的建議下,武裝抵抗告終。
1923年8月底,第四屆愛爾蘭議會在男女成人投票選舉的基礎上選出。德瓦勒拉保持其個人的擁護者,他的政黨在128席位中贏得了44席。科斯格雷夫的政黨贏得的席位不到總數一半,但是,由於共和黨拒絕參加新的愛爾蘭議會,他在出席議會的議員中享有多數,由於缺少有力的反對黨,新政府的權力大為增加,在隨後幾年中,它顯示了強大的能力。儘管開始遇到經濟困難,它卻實行了一個有效的農業政策,實現了重要的水力發電計畫。日益中央集權,取消了各個腐敗的自治市政府;奧希金斯(Kevin O'Higgins)擔任司法部長,實施了許多司法改革,建立一套有效率的文官制度,在此制度下,愛爾蘭語的運用能力成為升遷的必要條件。
1921年的《英愛條約》曾規定,如果北愛爾蘭不加入自由邦,邊界委員會就必須確立兩國之間的邊界線。排除在邦外的6個郡中的兩個︰蒂龍和弗馬納(Fermanagh)保有絕大多數的(儘管人數少)的統一黨,而唐區和阿馬區的南部多年來一直選出統一黨議員。儘管北愛爾蘭表現得相當勉強,卻仍成立了一個委員會,在1925年間舉行祕密會議。但它只提出建議作些微的變更,結果3個政府均予以否決,認為這些變更不如保持現狀為佳。
德瓦勒拉的政府(1932∼1948)和愛爾蘭共和國的成立
1932年德瓦勒拉就職,實行了鼓勵工業與改進社會服務的政策。他廢除了對英國王室效忠的宣誓,並且停止償付19世紀未與20世紀初根據《土地購買法》向不列顛政府借貸資金的利息。此次拒付導致與不列顛的關稅戰。愛爾蘭於1933年1月批准了他的政策,選他進入愛爾蘭議會,他擁有77個席位和工黨的支持。
德瓦勒拉於1937年提出制定一項新憲法的議案。王室的權力被終止,總督職位被全國選舉產生的總統職位所取代。第一任總統是海德,他是一位塞爾特學者,1890年以來一直與蓋爾人復興相關。新憲法沒有宣布成立一個獨立共和國,但是用愛爾蘭共和國(Eire)這個名稱代替了愛爾蘭自由邦。新憲法於1937年大選德瓦勒拉重新獲勝時由全民公決予以批准,1937年12月29日生效。
1938年4月訂立一項協定,結束了不列顛根據1921年的《英愛條約》對它所控制的3個海軍基地的占領。有關土地購買年金的爭執獲得了解決,經濟戰緩和了。在此期間,政府與激進共和黨人的關係惡化;愛爾蘭共和軍有人被懷疑與幾起槍殺事件有關而被捕,有些人被處決。
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時,德瓦勒拉重申他在1938年的宣言,愛爾蘭不會成為襲擊英國的基地。他的政府在1943和1944年重新當選,嚴守中立,即使德國在1941年轟炸都柏林,以及同年12月美國參戰後羅斯福對其施加壓力,也不為所動。
愛爾蘭共和國
1948年的大選中,科斯特洛(John A. Costello)以其所屬政黨——愛爾蘭統一黨(Fine Gael)——和幾個小黨組成的集團領袖出現。德瓦勒拉卸任後,環遊世界,鼓吹愛爾蘭的統一和獨立。科斯特洛攝於德瓦勒拉的威望,在愛爾蘭議會中提出《愛爾蘭共和國法案》,從而結束了從1937年以來保持虛假的聯邦成員關係。不列顛於1949年承認了愛爾蘭的地位,但是,宣稱未經北愛爾蘭議會的同意,6個郡不得割讓。
經濟成長
勒馬斯(Sean Lemass)從1959∼1966年擔任總理。他提出方案以刺激愛爾蘭陷於嚴重停滯狀態的經濟。按照第一個經濟擴展計畫(1958∼1963),取消經濟保護政策,外國投資受到鼓勵︰按計畫希望達到的2%的成長率實際達到了4%。這種繁榮為這個曾是歐洲最貧窮、最落後的國家帶來了深厚的社會與文化變化。向外移居情況大為減少,消費增加。宗教的社會教義遭到挑戰,往往被愛爾蘭新富階級棄之一旁。
愛爾蘭同英國一樣,在試圖加入歐洲經濟共同體方面歷遭挫折,但是,1973年1月1日兩國都正式參加了該組織。1974∼1975年的石油危機和工商業衰退迫使政府強施緊縮通貨的經濟政策,徵收財產稅並試圖對農民課稅。
儘管曾有短暫的經濟繁榮,到1980年愛爾蘭經濟中的嚴重問題浮現檯面。這些問題包括農產品價格下跌、進口量大增、進口石油價格上揚,而生產量微幅增長、人口猛增,約有一半人口年齡在25歲以下。此外,向外國借貸增加,失業率和通貨膨脹急遽上升。
到了80年代中期,經濟稍有轉機。通貨膨脹在近乎20年中處於最低水準,因油價調降而有助益。然而,預算赤字和失業率高繼續造成許多問題。1993年愛爾蘭鎊貶值10%,設法使它免遭日益增加的投機打擊。向外移民是衡量愛爾蘭經濟是否健全的指標,它在80年代中期重又開始增加。持久的經濟衰退現象再一次使人們對愛爾蘭國家的前途及其真正獨立產生的懷疑和焦慮變得表面化。
社會轉變
愛爾蘭共和國與天主教教會之間的密切關係因教宗(教皇)保祿二世於1979年訪問愛爾蘭而得到加強。這是在位教宗的首度訪問。然而,這種關係在80年代受到考驗,因為試圖修改與天主教教旨有關的愛爾蘭法律。1983年在天主教壓力集團展開的運動後,舉行了公民表決來批准一個旨在加強共和國對墮胎的現行禁令的憲法修正草案。經過一場造成分裂的運動,選民中參加公民表決不足55%,而且只有選民總數的33%投票贊成修正案,不過這個數目已足以使它獲得通過。
1985年天主教教會全力反對政府放寬避孕的立法限制卻徒勞無功。教會和國家關係在第二年為取消反對離婚的憲法禁令而舉行的公民表決中,再度面臨考驗。政府贊成取消禁令,但是只取得39%的選民贊同而挫敗。
和北愛爾蘭的關係
在70年代,愛爾蘭政府日益忙於處理北愛爾蘭的局勢。1973年科斯格雷夫總理同英國首相奚斯(Edward Heath)及北愛爾蘭代表舉行會談,結果達成了《森寧戴爾協議》(Sunningdale Agreement)。這項協議確認北愛爾蘭與英國的關係在未獲北愛爾蘭多數人同意不能改變,並規定建立一個愛爾蘭委員會,由愛爾蘭議會和北愛爾蘭議會的成員組成。這次協議翌年便宣告失敗。
雖然共和國沒有受到阿爾斯特暴力行動的多少影響,但是,也發生了一些嚴重的恐怖事件。1976年不列顛駐都柏林大使遭到謀害,從而進入緊急狀態,並加強緊急立法權力,此措施不得人心。
1981年費茲傑羅(Garret FitzGerald)總理發起一個憲政運動,要使愛爾蘭的重新統一比阿爾斯特的統一黨更具吸引力。同年底,愛爾蘭和英國兩國政府成立了一個英愛政府間委員會以討論共同關注的事情,尤其是安全問題,1984年「新愛爾蘭論壇」(一個包括愛爾蘭與北愛爾蘭政黨代表的審議集團)提出的報告為愛爾蘭政治發展安排了3種可能的結構,即︰單一國家、聯邦國家和聯合主權國家。替天行道士兵黨選擇單一國家,而愛爾蘭統一黨和工黨則寧願要聯邦制的解決方案。1985年11月在北愛爾蘭的希爾斯伯勒(Hillsborough),愛爾蘭和不列顛再一次取得協議︰北愛爾蘭地位的任何變更,只能在取得北愛爾蘭多數人同意才能實現,而且建立一個政府間協商會議,以處理這個島嶼兩部分之間的政治、安全和法律關係。
1987年2月替天行道士兵黨在豪伊(Charles Haughey)的領導下重又執政,但是沒有獲得全面多數。1985年從替天行道士兵黨分裂出來的人組成了新的進步民主黨,它提出強有力的主張。臨時的愛爾蘭共和軍的政治派系新芬黨根據其1986年11月作出的決定參選。該決定表示要放棄它的迴避政策,在未來的愛爾蘭議會選舉中競爭,以一個社會主義和親愛爾蘭共和軍的政綱為基礎。結果他們連一個席位也沒得到。大選後不久,愛爾蘭統一黨的領袖和前總理費茲傑羅辭職,由杜克斯(Alan Dukes)繼任。
新政府開始執行一個全面削減公共開銷的方案。這項措施使它獲得了愛爾蘭統一黨和進步民主黨的支持;工黨則多所批評,因為它傳統上致力於巨額的公共開銷計畫。
1987年5月,在最高法院作出裁決後,一次合乎憲法的公民表決批准了《單一歐洲法》(Single European Act),確認了愛爾蘭參加歐洲共同體。這個法案依法使其在歐洲共同體內所採取的社會與財政方案達到和諧一致。
儘管替天行道士兵黨最初對1985年的英愛協議提出批評,但是,豪伊政府執政時期卻支持這項協議。1987年2月以後,愛爾蘭與不列顛兩國政府在先前的政府間會議的結構內繼續進行接觸。擔心北愛爾蘭的暴力活動會在英、愛取得更密切的合作後隨之散布到愛爾蘭共和國,事實證明毫無根據的。1993年末,據透露,英國政府曾與愛爾蘭共和軍談判。到同年底,英國和愛爾蘭發起一個共同的和平創議,雙方同意將愛爾蘭共和軍也納入談判之內,條件是愛爾蘭共和軍結束其暴力活動。1994年8月31日,愛爾蘭共和軍宣布「停止軍事行動」。不過,其聲明中未使用「永遠停止」的字眼,但似乎已準備採用一種新的戰略,包括民主政治和論辯。是年12月,愛爾蘭共和軍和英國政府就在北愛爾蘭終止派系暴力問題舉行了正式談判。但在1996年2月,愛爾蘭共和軍又背約,在倫敦引爆炸彈。
歷史
早期
愛爾蘭直到歐洲史前史的一個晚期階段始有人跡。放射性碳素測定的一般模式表明,愛爾蘭新石器時代約從西元前3000年開始。如同在不列顛,早期農耕部落最普遍的遺跡是長形土墳。主要的愛爾蘭長形塚包括名為庭墓(court-tomb)的巨石墓。它們存在於愛爾蘭北半部,以南部中央平原的低地為界。庭墓與塞文-科茲窩德(Severn-Cotswold)和白堊區的不列顛長形塚有密切關係,也許或多或少源於法蘭西西北常見的原型。
在愛爾蘭,第二類巨石形塚——即所謂門墓(portal tomb),由庭墓發展而來。它們分布在愛爾蘭北半部的庭墓區,延伸到倫斯特(Leinster)和沃特福德以及威爾斯西部和康瓦耳。
位於利默里克郡的洛赫克爾(Lough Gur)的長方形和圓形富宅地基也許屬於新石器時代的最後階段。陶瓷表明它同長形塚(庭墓和門墓)的傳統有一種密不可分的關係。
青銅時代
在整個青銅時代早期,愛爾蘭的金屬工業很發達,青銅、銅和黃金物件廣泛輸往不列顛和歐洲大陸,在青銅時代中期(1500?BC),新的影響將甕棺墓葬引入愛爾蘭東部。約從西元前1200年起,青銅時代晚期的要素出現,到了西元前約800年,一個重要的青銅時代晚期工業建立起來了。青銅和黃金製品出現,數量十分豐富,一個實例就是在克萊爾窖藏的大量黃金財物。從許多這類金屬製品中可以看出與北歐人的關係。
鐵器時代
在愛爾蘭,從青銅時代過渡到鐵器時代的時期充滿了難以確定的因素。愛爾蘭幾乎沒有像歐陸的哈爾施塔特(Hallstatt)鐵器時代的跡象。拉坦諾(La Tene)文化在愛爾蘭可能始於西元前300年或更早,它主要體現在愛爾蘭北半部的金屬製品和一些石雕中,明顯與北英格蘭有關。山丘堡壘建築似乎也是鐵器時代特色。要斷定考古文物與語言集團一致的問題是極困難的,但是就總體來看,塞爾特人很可能在鐵器時代來臨。愛爾蘭的傳說故事也許反映了非基督教的愛爾蘭鐵器時代,同時在許多方面反映了與古代經典作家如波塞多尼奧斯(Poseidonius)和凱撒的描述相仿的情況。
早期塞爾特人的愛爾蘭
政治與社會組織
在政治方面,愛爾蘭由幾個小王國組成,每個小王國在其所選的國王統治下是完全獨立的。小王國內的族群往往合併,但是,聲稱在每個族群中擁有霸主地位的國王只有最高榮譽頭銜而非管轄權。直到10世紀才有一位全愛爾蘭國王出現。大概到基督教時代開始時,這個國家分成5個小王國,稱作「五分之五」(Cuig Cuig),即阿爾斯特(Ulster)、米斯(Meath)、倫斯特、芒斯特(Munster)和康諾特(Connaught)。
農村經濟和居住情況
共和國沒有市中心,社會的經濟基礎是養牛業和農業。主要農作物是小麥、大麥、燕麥、亞麻和乾草。田地用牛拖犁耕種。養羊似乎主要為了獲得羊毛,專門為屠宰而飼養的牧畜是豬。釣魚、狩獵、飼養家禽和誘捕動物提供了額外的食物。貨物的陸地運輸依靠馱馬,因為車輛看來很少。海上運輸使用獸皮小漁船,即用樹枝紮成骨架覆以皮革的船;通常在內河航行的船隻是獨木舟。
當時的住房是以按木樁、築籬笆建造的,至少有些住房位於考古學家所稱的環形堡壘的保護範圍內。考古發掘表明有些這類住房甚至在青銅時代已經存在,直至中世紀一直都很普遍。還有河流或湖泊中的島嶼,也因其較安全而成為住地;稱作克蘭諾格(Crannog)的人工構築的島嶼廣被建造。
早期政治史
根據傳統記載,似乎在基督教時代早期,愛爾蘭發生了一次政治結合過程,各個族群最後組成「五分之五」。在這些小王國中,最初阿爾斯特看來處於支配地位;但是,到了尼爾(Niall of Nine Hostages,5世紀初去世)時期,霸權地位已落到中部——當時暫與康諾特聯合的米斯王國。到6世紀,尼爾的後裔在倫斯特北部塔拉(Tara)實行統治,聲稱是阿爾斯特、康諾特和米斯三國的霸主。後來,他們更進一步聲稱是全愛爾蘭的國王,雖然,他們的權力很少越過芒斯特或倫斯特的大部分地區。尼爾的後裔有兩支︰烏伊尼爾(Ui Neill)北部的森內爾•內奧蓋恩(Cenel nEogain)和烏伊尼爾南部的克蘭•喬梅因(Clan Cholmain)。從734∼1002年輪流擔任愛爾蘭國王,這個事實表明這兩支派已正式取得和解。不可避免的是,芒斯特不會作壁上觀,其統治者也加入爭奪霸主地位之戰,他們從首都卡舍爾開始,逐漸增強實力,自康諾特手中奪走了後來為克萊爾郡的地區。但是,直到11世紀博勒(Brian Boru)統治時,芒斯特才強大得足以真正保有統攝全愛爾蘭的霸權。
愛爾蘭人的侵襲和遷移
約從3世紀中葉起,拉丁文著述時常提及愛爾蘭人的侵襲事件。愛爾蘭人這時被冠以斯科蒂(Scoti)這個新名稱,取代了希伯尼(Hiberni)這個較老的名稱。愛爾蘭本土的傳說也表明有過這種侵襲事件發生。4世紀下半葉,羅馬在不列顛的政權開始瓦解,上述侵襲情事不斷發生,他們沿不列顛西部海岸、威爾斯與蘇格蘭廣大地區建立了居民點。從5世紀初開始,在安特里姆(Antrim)北部的達爾里亞達(Dalriada)的統治者將他們的權力擴展到已定居在阿蓋爾(Argyll)和周圍島嶼的愛爾蘭人區域。最後,蘇格蘭達爾里亞達王國和愛爾蘭人分割開來;9世紀,當它征服了匹克特(Pict)人後,以它的名稱蘇格蘭命名整個地區。
早期基督教
改變信仰
有關基督教對愛爾蘭的最初衝擊,人們所知甚少。南部和東南部的傳統說法提到了比聖巴特瑞克(St. Patrick)更早的聖徒,他們的使命很可能是要打通與羅馬帝國的貿易關係。最早記載的可靠日期是431年,當時高盧的歐克塞爾(Auxerre)主教聖傑曼努斯(St. Germanus)在教宗(教皇)切萊斯廷一世(Celestine I)的同意下,派遣一個名叫帕拉第烏斯(Palladius)的人前往「信仰基督的蘇格蘭人」那兒。後來愛爾蘭的傳教歷史以聖巴特瑞克為靈魂人物,7世紀的傳記作家蒂雷錢(Tirechan)和米爾丘(Muirchu)讚揚他的功勞在於使全體愛爾蘭人改信基督教,並博得民族使徒的地位。沒有充分的證據顯示聖巴特瑞克開始進行使命的日期(432),而在歷史記載和傳記中,有關他去世的兩個爭論不休的日期(461/462和492/493年),現在人們多採納後者。
愛爾蘭修行制度
雖然在巴特瑞克時期愛爾蘭有僧侶和修道院,他們當時的地位完全是次要的。但是,在6和7世紀這段期間,愛爾蘭發展了一個全面的修道院制度,這部分是透過英國塞爾特人的修道院的影響,如位於加羅韋(Gallaway)惠特霍恩(Whithorn)的坎迪達卡薩(Candida Casa)修道院和威爾斯的蘭加萬(Llangarvan)修道院。初期為了依照慣常的羅馬制度,每個主教及其教士們在主教管區內行使獨有的管轄權,以這種方法組織愛爾蘭教會的企圖已被這種制度取代︰即通常在某位聖徒或一些聖徒的領導下,成批的基督教拓居地鬆散地結合起來。對於早期聖徒們生平的仔細研究表明,他們的聲譽枯榮與他們有關係的政治朝代權力的消長成正比。
到了6世紀末,對基督教的熱忱促使愛爾蘭人獻身於一種苦行生活,他們或為僧侶、或為隱士,或在英格蘭北部蘇格蘭異教區、中歐西部廣大地區(特別是在萊茵河、羅亞爾河和隆河流域地區)擔任傳教士。
學術和藝術
聖徒們在國內外均由學者們接替,學者們在對《聖經》和經典的研究中所作的工作,尤其是在闡述愛爾蘭基督教神話和文學方面對愛爾蘭語產生深刻影響,並成為其續存的一個主要因素。愛爾蘭書法家以清晰的字跡寫出知名的島風字體風格,這種書法後來傳到英格蘭和歐陸的愛爾蘭修道院。在這些手稿中開頭字母都加有繪飾,通常是極其複雜的絲帶狀和動物形象圖案。愛爾蘭手稿中最著名的是《凱爾斯書》(Book of Kells),約始於8或9世紀的《四福音書》的一個抄本。現存最古老的繪飾手稿《達羅書》(Book of Durrow)也許是大約早一個世紀寫的。
北歐人入侵及其後果
據載,北歐人最早於795年在愛爾蘭海岸出現。此後,北歐人時常進行襲擊和劫掠,有時深入內陸。他們在838年強占了安納格森(Annagassan)和都柏林這兩個港口並構築防禦工事;在9世紀40年代,對愛爾蘭北部展開了一系列大規模入侵。這些侵略者被愛爾蘭霸主埃德芬列恩(Aed Finnliath,862∼879年在位)擊退。但在同時,都柏林的北歐人統治者權力達到了頂峰。他們於914年占領沃特福德,920年占領利默里克。這些未完全放棄海盜行徑的北歐海盜們,逐漸變成與愛爾蘭人關係密切的商人,他們的商業市鎮為這個國家注入了一股新的活力。968年北歐人喪失了利默里克,他們在南部開始勢微,最後終於在1014年的克朗塔夫(Clontarf)戰役中,都柏林國王的斯堪的那維亞同盟者們被博勒國王擊敗。
雖然克朗塔夫戰役粉碎了北歐人取得霸權的希望,它卻帶來了一個政治動亂時期。霸主們在愛爾蘭實行統治,但是幾乎永遠「遭到反抗」,這意味他們未得到少數地區國王的認可。北歐海盜的入侵事實上暴露了愛爾蘭的強弱位置。愛爾蘭的地方保存了實力,從而有可能作出最大限度的抵抗;雖然侵略者們建立了沿海要塞,但他們從未獲得堪與對英格蘭東部或法蘭西西北部的控制相比的任何霸權地位,在克朗塔夫戰役後,他們大體上仍控制著愛爾蘭的貿易,但是卻日益處於附近的愛爾蘭國王們的影響之下。
在11和12世紀,西歐的教會改革運動擴展到愛爾蘭。在各地統治者幫助下,改革者能在愛爾蘭建立一個主教管區體系,這些管區的邊界同主要小王國的疆域是一致的。在這個僧侶統治制度的最上層建立了阿馬(Armagh)大主教管區,與烏伊尼爾王室統治的阿爾斯特地區有密切聯繫。但是,改革者並非很成功,因為這種教區制度一直要到盎格魯-諾曼人征服後才被引入。當愛爾蘭承認亨利二世為愛爾蘭君主,而教會與外國政府結合時,結束了蓋爾愛爾蘭的獨立,也使這個國家在未來幾個世紀降至從屬地位。
英格蘭統治的最初幾個世紀(1166?∼1600)
盎格魯-諾曼人的入侵
在亨利二世抵達愛爾蘭(1171年10月)以前,盎格魯-諾曼冒險家——包括潘布魯克伯爵理查•德克萊爾(Richard de Clare,earl of Pembroke),他後來被稱作「強弓手」,是曾被奧康諾(Rory O'Connor)霸主擊敗的倫斯特國王麥克默羅(Dermot MacMurrough)邀請來的——曾征服了愛爾蘭東部一大片地區,包括倫斯特王國,沃特福德、韋克斯福德和都柏林等城鎮,以及米斯王國的一部分。部分為了避免讓愛爾蘭獲得任何機會成為諾曼的一個勁敵,亨利採取行動,強行在愛爾蘭實行統治。他將倫斯特授予德克萊爾,把米斯授予隨國王軍隊進入愛爾蘭的拉西(Hugh de Lacy);但是,他將重要市鎮掌握在自己手中,強使愛爾蘭諸王表示服從,並從一次教會會議獲得對其霸主地位的承認。在以後的歲月中,愛爾蘭的盎格魯-諾曼領域擴大了;除西北部外,所有的愛爾蘭國王都同意承認他的最高地位,亨利卻不得不默許新的諾曼領地的建立,如庫西(John de Courci)治理阿爾斯特,科根(de Cogan)、布羅斯(de Braose)及其他人統治芒斯特。根據《溫莎條約》(1175),奧康諾大王承認亨利為最高君主,並把自己的地位降至康諾特國王。
中世紀晚期愛爾蘭的行政單位
約翰國王於1210年訪問愛爾蘭,建立了一個獨立於封建貴族的市民政府,而在13世紀,它獲得了更充分的承認。此前1200年已建立了一個愛爾蘭財政部,1232年又建立了一個大法院。為了行政管理這個國家被畫分為若干郡,引進英格蘭法律,減少盎格魯-諾曼貴族封建特許區(郡是市政管理區,而特許區則是貴族家庭和教會個人控制的土地)。如在英格蘭一樣,愛爾蘭也開始建立教會;1297年貴族和高級教士同各郡代表組成議會,1300年城鎮也派遣其代表,但是這些人只代表盎格魯-愛爾蘭人。土生土長的愛爾蘭人,在阿爾斯特的歐尼爾派(O'Neill)和奧唐奈派(O'Donnell)的領導下,以及在芒斯特西南部的麥卡錫派(MacCarthy)領導下,獲得了某種程度的復興。他們對議會態度冷淡,沒有代表。
14和15世紀
蘇格蘭國王羅伯特一世的兄弟布魯斯(Edward Bruce)對英格蘭控制下的愛爾蘭的威脅,隨著布魯斯在鄧多克(Dundalk)附近的福格哈特(Faughart)戰役(1318)中被殺而結束。英格蘭透過建立3個新的盎格魯-愛爾蘭伯爵領地而得以加強控制,這些領地分別是基爾代爾(Kildare),授予倫斯特的費茲傑羅家族首腦;德斯蒙德(Desmond),授予芒斯特的費茲傑羅家族首腦;奧蒙德(Ormonde),授予巴特勒(Butler)家族首腦,巴特勒家族還控有提派累立附近的土地。但是,盎格魯-愛爾蘭人逐漸增長的權力和土地帶來了一種不可避免的影響,14世紀剩餘時期愛爾蘭的政治權力有相當大的復興,愛爾蘭語言、法律和文明也在此期間走向繁榮。蓋爾人恢復了大部分阿爾斯特地區、中部地區、康諾特和倫斯特,而盎格魯-愛爾蘭人變得日益愛爾蘭化,同愛爾蘭女人結婚,而且往往採納蓋爾人的習俗。
由於英格蘭政府有剝奪封建特權的意圖,所以總在某種程度上遭到盎格魯-諾曼貴族的反對,這些貴族努力想恢復控制,但是所獲甚微,充其量也不過是維持現狀而已。住在柵欄區(英格蘭控制區)外的獨立愛爾蘭人被視為敵人,他們是透過侵占而得到土地。事實上,英國人對他們是畏懼的,而且幾乎經常收買他們以免遭襲擊。在15世紀前半葉,愛爾蘭事實上由德斯蒙德、奧蒙德和基爾代爾的3個大伯爵統治。他們聯合起來支配都柏林政府。1468年後,基爾代爾的伯爵擁有代理總督稱號(英格蘭諸侯則為總督),成為愛爾蘭的實際統治者,一直到進入16世紀很久以後。
基爾代爾掌權
1485年都鐸王室取代約克王室在英格蘭實行統治,沒有在愛爾蘭產生明顯影響,因為基爾代爾的費茲傑羅伯爵的權勢在第七代伯爵湯瑪斯於1471年被封為代理總督時得到確立,1477年已移交給其子加勒特•莫爾(Garret More)。英王假定的權力透過任命一個不在職的總督的辦法予以保持,而基爾代爾則成為總督的代理人。事實上,任何真正的權力主要是由蓋爾和盎格魯-愛爾蘭領主結成的王朝聯盟來行使的。
1513年基爾代爾伯爵去世,代理總督職位傳給其子加勒特•奧格(Garret Oge),他是第九代基爾代爾伯爵,繼續統治這個國家,不過較其父遜色。但是,第十代德斯蒙德伯爵詹姆斯同查理五世皇帝密謀,使亨利八世深信基爾代爾已失去保持愛爾蘭中立的力量。因此,當亞拉岡的凱瑟琳離婚(1533)使得帝國干預的危險變得特別尖銳時,英王將基爾代爾召到英格蘭(1534)。此後一個多世紀,不再有愛爾蘭出生的總督。
宗教改革時期
有關基爾代爾被處決的謠傳促使其子奧法利領主湯瑪斯•費茲傑羅叛亂。他的被處決(1537)導致奧蒙德的巴特勒家族恢復了權力;奧索里(Ossory)伯爵皮爾斯•巴特勒(Piers Batler)促成國王(而不是教宗〔教皇〕)對宗教享有最高管轄權的法案在1536∼1537年的都柏林議會通過。1541年議會承認亨利八世為愛爾蘭國王(他的前任者享有愛爾蘭領主尊稱),進一步排斥了教宗。沒收修道院財產和反叛者的土地,足以支付經擴充的行政機構的大部費用。不可避免地失去土地,驅使宗教階層和盎格魯-愛爾蘭人投向蓋爾愛爾蘭人,從而削減了中世紀的愛爾蘭舊有的種族對抗。
在愛德華六世(1547∼1553年在位)的統治下,都柏林當局在宗教與政治方面執行了一個急進的政策,但是新教除了從英格蘭官吏那裡得不到任何支持。在瑪麗女王(1553∼1558年在位)統治時期,天主教由官方恢復,這顯示在愛爾蘭對新教十分憎惡。正如在英格蘭一樣,教宗的管轄權獲得恢復,但在其他方面,仍恪遵都鐸王朝的權威。教宗在勸誘下承認都鐸王朝的愛爾蘭封建領地轉為一個王國。最後,瑪麗女王以法令批准英格蘭人到萊克斯(Leix)、奧法利的愛爾蘭土地以及中央平原的其他愛爾蘭封建領地殖民或再定居。薩西克斯伯爵湯瑪斯•拉德克利夫(Thomas Radcliffe,earl of Sussex)原為代理總督(1556∼1559),後來他擔任伊利莎白一世的駐愛爾蘭總督(1559∼1566),恢復了國家對教會的權威。
伊利莎白一世治下的愛爾蘭
16和17世紀愛爾蘭的英國移民區
1560年愛爾蘭通過了確認英王對安立甘宗的最高管轄權與統一權法令,實施安立甘宗解決方案,但是,由於擔心驅使柵欄區居民與蓋爾愛爾蘭人,或與西班牙人結成同盟,政府在執行法令的規定時採取比較寬容的態度。然而,政治事務使統治者無暇他顧,因此,這新的新教教會沒有做好準備以對付反宗教改革的勢力。愛爾蘭人難免陽奉陰違,但是情勢之嚴可從統治時期的3次重大叛亂中看出來。這3次叛亂是沙恩•歐尼爾(Shane O'Neill)叛亂(1559)、德斯蒙德的費茲傑羅叛亂(1568∼1583),以及歐尼爾(蒂龍〔Tyrone〕)與奧唐奈叛亂(1594∼1603)。
這些叛亂最後遭到鎮壓,而伊利莎白的愛爾蘭政策顯然是自亨利二世入侵以來第一次馴服這個國家。但是,代價是深重的。愛爾蘭人的忠誠由於宗教爭端而長期處於緊繃狀態,因此,進一步的叛亂幾乎難以避免,而在1640年,當英格蘭政府與蘇格蘭進行第二次主教戰爭而處境困難時,實際上可以預測得到山雨欲來之勢。在經濟方面,城鄉都遭到新官吏和移民者的剝削,同時女王的支出顯然巨額增加。在愛爾蘭犯下的罪行王室的軟弱至少要擔一部分責任,這在17世紀同議會發生衝突中成為一個重要因素。
大英帝國治下的現代愛爾蘭
17世紀
詹姆斯一世(1603∼1625)
蘇格蘭的詹姆斯六世,1603年成為英格蘭和愛爾蘭國王詹姆斯一世。他原本可以實行一個比專心同羅馬教廷和西班牙作戰的伊利莎白更加開明的愛爾蘭政策,但是,他的謹慎的宗教寬容政策,由於安立甘宗和羅馬教宗(教皇)統治均不妥協而歸無效。不幸的是,詹姆斯默許其愛爾蘭政策被英格蘭統治階級的利益所左右,並尋求在愛爾蘭為他的本國人提供機會。因此,他實際上繼續了伊利莎白的政策;結果,愛爾蘭士兵和教士向歐陸的天主教國家大批移居的人數沒有減少。從短期來看,他們的離去有助於和平;但是,他們在國外的影響卻使愛爾蘭問題成為一個國際性問題。在愛爾蘭,占壓倒多數的蓋爾愛爾蘭人和舊有的盎格魯-愛爾蘭人,無論在態度上還是生活方式上始終對政府保持超然獨立的態度。
詹姆斯的政策一旦變得明確,蒂龍和蒂爾康奈(Tyrconnel)的伯爵以及其他阿爾斯特的蓋爾貴族一同從愛爾蘭外逃。他們的離去替蘇格蘭人和英格蘭人的新地主階級在阿爾斯特殖民打開了道路。以後的事實證明這是英國在愛爾蘭進行的最成功的一次移民,主要因為在引進不列顛地主的同時也引進了英國的承租人和勞工。這些新來者主要來自蘇格蘭低地區。起初英格蘭人害怕他們幾乎超過他們害怕愛爾蘭人。為了對抗他們的勢力,倫敦城捲入阿爾斯特殖民問題,阿爾斯特的名字同歷史上著名的教會拓居區德里(Derry)一起,為殖民提供一個名稱。蘇格蘭移民的長老派被成功地遏制在海灣地區直至英格蘭內戰時期;愛爾蘭的安立甘宗主教管區還有優厚的捐贈基金,勢力強大,直到1643年第一個長老會管轄區才在貝爾法斯特(Belfast)建立。
在1613∼1615年為批准建立阿爾斯特移民區而召開的議會上,新教徒險勝,因為在新移民區建立了許多新自治市。但是,政府只重表面而非實質,以後沒有重新召開議會直到1633年。詹姆斯執政晚年,他的西班牙和法蘭西同盟者施加壓力使他勉強同意對天主教徒實行寬容政策;從1618年起,一個天主教統治集團在愛爾蘭居留下來。
查理一世(1625∼1649)和共和政體(1649∼1660)
查理一世有意在愛爾蘭募兵和籌錢以補償他作出的宗教讓步,即所謂「恩典」,據此,天主教徒獲准從事各種公共活動。但是,這個政策被1633∼1640年任代理總督、後封為斯特拉福(Strafford)伯爵的溫特渥(Thomas Wentworth)摒棄。因此而嚴重削弱了舊地主階級對王朝的忠誠;後來,他在愛爾蘭的所有仇敵和他在英格蘭的仇敵攜手合作,1641年溫特渥被處決,他的愛爾蘭軍隊被解散,對愛爾蘭政府的控制轉移到清教徒法官手中。
愛爾蘭人在阿爾斯特大規模叛亂幾乎是在所難免。它發生在1641年10月,成千上萬的殖民者被殺害或逃亡。1642年在啟耳肯尼(Kilkenny)成立一個天主教聯盟,但是,它未能把聯盟內各種集團融為一體。陷於孤立的聯盟派難以抵抗克倫威爾的鎮壓(1649∼1650)。到了1652年,所有的愛爾蘭抵抗行動均告結束。
在共和政體和護國政體時期,愛爾蘭的權力由議會委員和主要地方長官行使。英格蘭、蘇格蘭、愛爾蘭3個王國於1653年實行聯合,愛爾蘭代表於1654、1656和1659年參加在倫敦舉行的議會。根據一項解決法案,愛爾蘭被認為是征服的領土,分配給共和政體的士兵和債權人,只有那些能證明經常支持議會事業的愛爾蘭地主才得以免遭產業被沒收的厄運。在這些地主中,天主教者仍不得不將他們在香農河東北或南部擁有的土地換取在康諾特的土地。禁止天主教徒和安立甘宗教徒信奉他們的宗教,但是,反愛爾蘭天主教沒有獲得成功。在王政復辟(1660)後,查理二世個人較贊成實行完全的宗教寬容政策,但是,好戰的新教勢力有時證明十分強大,非他所能忍受。共和政體議會聯盟在1660年後被視為無效。
王政復辟與詹姆斯黨戰爭
王政復辟的最重要事件是通過第二個《解決法案》(1662),它使效忠於舊政權的基督教新教徒能夠恢復他們的產業。《和解法案》(1665)強使克倫威爾的殖民者交出他們所獲授地的1/3,提供保留地,天主教徒從中獲得部分賠償以補償他們在共和政體時期的損失。但雙方都不滿意。天主教徒不得住在城鎮,而自治市和郡的地方權力撥給新教。但是,新教本身開始永久分裂;在英格蘭,長老會教友拒絕遵守主教派教會的儀式和慣例,而和蘇格蘭長老會教友聯合,組織了一個單獨的教會。
在詹姆斯二世統治時期,國王的天主教信仰被利用來扭轉先前統治的趨向。在從英格蘭逃往法蘭西後(1688),詹姆斯渡海前往愛爾蘭,在當地的一個議會中,《解決法案》與《和解法案》均被廢除,並作出規定,恢復天主教徒被沒收的土地。當威廉三世在愛爾蘭登陸以阻撓詹姆斯時,國家陷於教派分裂,但是,真正的爭端不是宗教而是土地。詹姆斯在博因(Boyne)河戰役(1690)遭受失敗後,逃往法蘭西,但是,他的天主教徒支持者繼續武裝反抗,直到在奧赫里姆(Aughrim)遭到失敗,被迫在利默里克投降(1691)。然而,在當地他們或可獲得權利出國,或者如果接受威廉的政權,可免遭歧視性法律的對待。但是,為天主教徒獲得寬容的非宗教條款未獲批准,從而使後來的愛爾蘭領袖抨擊利默里克的「毀約」。緊接著利默里克事件之後,英格蘭議會的法案保障了新教的地位,宣布詹姆斯國王在愛爾蘭的議會為不合法,並規定未來的愛爾蘭議會的議員須是新教徒。出售被沒收的詹姆斯和他的一些支持者的土地,進一步削弱了天主教徒在這個國家的地主地位;到了1703年,其土地占總量的10%不到。新教在這個基礎上建立了權勢地位。
18世紀
新教的權勢是指約占總人口1/10的人們的支配地位。只有他們屬於聖公會。不僅占大多數的天主教徒,還有長老會和其他非國教徒都被剝奪了政權,他們的人數合計超過了安立甘宗人數。1704年的《宗教考查法》對這種政治權力剝奪的作用尤為明顯,該法規定要擔任公職需視本人是否願意按照聖公會(愛爾蘭教會)儀式接受聖餐而定。由於被排斥在政治之外,18世紀信奉天主教的愛爾蘭人歷史幾乎僅見於流放的士兵和教士的活動,其中許多人在為歐陸君主效命中有卓越表現。至於在愛爾蘭農村中占多數的天主教徒的生活細節,只能從流傳短暫的英語文學著述和4個地區的蓋爾文詩歌中瞥見一二。
18世紀愛爾蘭的新教權勢以從屬英格蘭權勢開始,但以維護自己的獨立而告終。在1690年代,由於貿易上的猜忌,迫使愛爾蘭議會破壞了愛爾蘭羊毛出口貿易,1720年《聲明法》(Declaratory Act)確認英格蘭議會為愛爾蘭立法的權利,並將愛爾蘭法律案件中的最高法院權力轉移到英格蘭上議院。到了18世紀最初25年末期,對這種從屬地位的憎惡情緒十分高昂。
美國革命對愛爾蘭政局影響極大,這不僅是因為它促使政府軍從愛爾蘭撤出,而且因新教的愛爾蘭志願軍自發地組織起來保衛國家以防法國可能發動的進攻,這對實行改革發揮了一種強制性影響。由弗勒德(Henry Flood)和格萊敦(Henry Grattan)領導的一個愛國派開始鼓動人民,結果於1782年廢除了1720年的《聲明法》和修正了《波伊寧斯法律》(Poynings'Law),愛爾蘭議會獲得了立法主動權。在此時期,加諸愛爾蘭天主教徒的許多無資格待遇皆被廢除。1793年英國政府在與法國革命政府作戰之初,為贏得天主教徒的效忠,授予他們公民權並准予擔任大部分文職。1795年政府進一步試圖安撫天主教徒的輿論,建立了梅努斯(Maynooth)學院,為天主教教士提供教育。但是,新教權勢集團為了保住地位而抵制為使愛爾蘭議會更具代表性所作的努力。法國大革命的爆發使長老會中的優秀知識分子與天主教中的中產階級精英暫時結盟;這些人在托恩(Wolfe Tone)的激勵下,創立了愛爾蘭人聯合會,這是一些激進的政治俱樂部。戰爭爆發後,聯合會得到農村不滿現狀者的支持,但被迫轉入地下。在失望中,他們尋求法國革命政府給予軍事援助。法國在1796和1798年間一連串派遣了海軍遠征隊前往愛爾蘭,但均告失敗。愛爾蘭人聯合會準備叛變,終於在1798年5月爆發,但是戰火只在阿爾斯特和南部的韋克斯福德蔓延。雖然叛變未獲成功,卻引起英國內閣對愛爾蘭問題的嚴重關切。首相庇特(William Pitt)籌畫並實現了合併英國議會與愛爾蘭議會,將大不列顛和愛爾蘭兩個王國聯合為聯合王國。雖然在愛爾蘭議會中有強大的反對聲浪,但此方案變成了法律,從1801年1月1日起生效。對格萊敦及其支持者而言,這次合併似乎結束了愛爾蘭國家。1803年在埃米特(Robert Emmet)領導的一次失敗的叛亂中,愛爾蘭人聯合會提出了最後的抗議。
17和18世紀的社會、經濟和文化生活
雖然16世紀末期目睹了蓋爾文明在上層社會中遭到破壞,但是在嗣後的兩個多世紀裡,它在西北、西部和西南部的普通人民中間一直保存下來,這些人民繼續講愛爾蘭語,這種生活方式與新興的地主階級的生活方式相去甚遠。
17世紀對土地的剝奪使愛爾蘭成為擁有大地產的地區,而且除了都伯林,它還擁有一些在英國的貿易限制打擊下正在衰落的小城鎮。除了在阿爾斯特殖民地,佃農比英格蘭的佃農貧窮,而且採用落後的農業耕種方法。在東部和南部的廣大地區,畜牧業取代了農業。在愛爾蘭北部,也有類似的傾向,造成了對勞力的需求減少,導致人數眾多的阿爾斯特蘇格蘭人在18世紀早期移民北美洲。在阿爾斯特,逐漸出現一類佃農,他們迫使其地主讓他們繼續在田裡工作,以反抗現時又合法保有土地的天主教徒競爭對手的要求和企圖。這個目的使橙帶黨的勢力大增,它是在1795年為保衛新教權勢而成立的。
對於同一時期的盎格魯-愛爾蘭文化,無需多言,因為它緊隨著英國傳統,偶或也追隨歐洲其他地方的傳統。18世紀,新興的地主階級逐漸培養了一種對視覺藝術的欣賞力。但是,這個時期真正獨創性的成就在文學,特別是在戲劇方面,愛爾蘭人的修辭天分贏得了觀眾的讚賞。某些創作如哥德斯密的《荒村》(Deserted Village)和《旅行者》(Traveller),柏克的演說,以及謝里敦的演說和劇本,都顯示了愛爾蘭人感情中最重要的修辭傳統。
19世紀和20世紀初期
根據《合併法》,規定愛爾蘭在英國享有1/5的議席,在下議院有100名議員。英格蘭和愛爾蘭和教會作為各自國家的國定教派的聯合也實現了,而聖公會主義在愛爾蘭的卓越地位也由於不列顛《宗教考查法》的繼續而得到進一步加強,這項法案幾乎將非國教徒(天主教徒和新教徒)排斥在議會和市政府之外。直到1828∼1829年,《宗教考查法》的廢止和對天主教解放的特許才為大部分目標提供了政治平等,而且還作出規定︰在合併後,兩國之間應有自由貿易,愛爾蘭商品將按照英國商品的同樣條件准予進入英國殖民地。但是,這些有利條件還不足以抵銷愛爾蘭易於遭受英國工業革命衝擊所造成的災難性後果。在半個世紀內,農產品價值下降,地產租金跌落,而農村人口卻大量增加。當愛爾蘭農村的主食馬鈴薯在19世紀中葉因枯萎病的發作而爛在田裡時,約有多至100萬人在嗣後的大飢荒中死於饑饉和熱病,甚而逃往國外。
最初,也許超過19世紀1/3時期,合併的成功徵兆是有利的。在滑鐵盧擊敗拿破崙(1815)後,政治不滿情緒增長,但是,就天主教徒而言,主要在求得解放。直到這個目的實現以前,天主教徒和長老會教徒之間,在觀點上沒有明確顯示有任何顯著差異;但是,天主教徒奧康內爾(Daniel O'Connell)戲劇性地當選為代表克萊爾郡的議會議員(1828),後來使解放運動獲得全勝,在膽怯的新教徒中引起驚慌,導致長老會教徒與其舊壓迫者聖公會結成同盟。在獲得解放後,中產階級的天主教徒與新教徒分道揚鑣,後者日益堅持合併,但是前者的行動遲緩,最後堅決主張廢止合併。
奧康內爾堅持廢除合併運動沒有制止他積極地參加不列顛政治。輝格黨首相梅爾波恩子爵(Lord Melbourne)通過一項稱作《利奇菲爾德議會契約》的協定(1835),獲得了奧康內爾的支持,他則允諾「給予愛爾蘭正義」為報償。但是,與此同時,由皮爾(Sir Robert Peel)領導的托利黨透過他們對上議院的控制,對允諾給予愛爾蘭的社會與經濟改革施加有效的限制。當皮爾於40年代初期重新執政時,奧康內爾對於作出進一步讓步感到失望,開始在議會外開展一個大規模的廢止合併的運動,特別是組織大規模的群眾遊行示威。1843年10月,當軍隊和炮兵鎮壓都柏林城外的克朗塔夫(Clontarf)的群眾集會時,事件達到了高潮。然而,奧康內爾在法律許可範圍內採取的鼓動群眾的方法證明無效,他的影響此後迅速衰落。
同奧康內爾廢除合併的鼓吹運動聯聲同氣的是青年愛爾蘭運動。這個集團與一個志在廢除合併的週報《民族》有關係,由其編輯達菲(Charles Gavan Duffy)、主要撰稿人戴維斯(Thomas Osborne Davis)、地方特派記者狄龍(John Blake Dillon)領導。但是,他們對奧康內爾在克朗塔夫事件後採取的謹慎政策感到日益煩躁,1848年捲入一次失敗的起事。這次失敗及青年愛爾蘭運動的大部分領袖遭到驅逐出境或逃亡,破壞了廢止合併運動。
在大飢荒後約20年,政治運動受到遏制,而每年人口外移繼續使人口減少。地主因不能收地租也遭到嚴重損失,於是產業大規模地轉讓給新主。驅逐佃戶事件層出不窮,村舍立即被地主們摧毀以防其他貧窮佃戶居住。源源不斷的移民前往美國,因為他們受到了已移居在美的愛爾蘭人的鼓勵。而在英格蘭,新興工業城市和航運中心也吸引了大批絕望而含怨的愛爾蘭人移居當地。
芬尼亞主義的興起
在美國和英格蘭的流亡者中,芬尼亞運動(Fenian movement)流傳甚廣。這是一個祕密革命團體,以傳奇時期的愛爾蘭武裝部隊——芬尼亞勇士團——命名,目的在利用一切機會損害英格蘭利益,以獲得愛爾蘭的政治自由。
在愛爾蘭,《愛爾蘭人民報》對芬尼亞理想加以宣傳。1860年,策畫舉行一個全國性起義的計畫逐漸得到發展,主要靠在美國募集經費予以資助。起義在1867年3月舉行,但被輕易粉碎,其領袖們被捕入獄。首相格萊斯頓(William Ewart Gladstone)最終認清需要採取重大的愛爾蘭改革措施,1869年使愛爾蘭新教教會與政府分離,1870年實行第一個愛爾蘭土地法案,勉強保證土地使用權及對改善產業給予補償等原則。
自治運動與土地聯盟
不久後,1870年一個憲政運動即地方自治協會(愛爾蘭自治運動同盟)由一位對土地改革有興趣的傑出聯合主義律師巴特(Issac Butt)創立。在1874年選舉中,協會約有60名會員被選入議會。這個運動受到愛爾蘭民族主義者不同集團的容忍而非鼓勵,直到1880年代,它才受到天主教教士的充分支持。
1879年又發生一次穀物歉收,再次引起了對飢荒的恐懼。達維特(Michael Davitt)創立了愛爾蘭土地同盟,尋求為佃戶獲得可靠的土地租用權、公平合理的租金及出售產業的自由。當巴奈爾(Charles Stewart Parnell)這位年輕地主兼議員加入達維特的陣營時,使土地改革的呼聲發展成令人生畏的運動。不久愛爾蘭自治黨即選舉巴奈爾為其領袖,取代了巴特。巴奈爾到北美洲巡迴了一次,為土地同盟籌募經費。在威斯敏斯特議會,巴奈爾採取了一個堅持阻撓議會的政策,透過迫使議會工作陷於停頓的辦法,強迫議會不得不注意愛爾蘭要求。格萊斯頓被迫提出了他的《1881年土地法案》,承認土地使用權的固定不變、公平合理的地租以及佃戶權益的自由出售。
巴奈爾取得成功不是沒有遇到嚴重的困難,包括土地同盟最後被政府取締及其領袖們遭到監禁。但是,格萊斯頓轉而接受地方自治,在他於1886年重又執政後,提出一個議案,促其實現。然而,這個議案被受愛爾蘭橙帶黨員影響的保守的統一黨人和自由黨分裂出來的小派別聯合起來挫敗。嗣後20年中,愛爾蘭民族主義的雄心似乎受挫,部分因為保守黨-統一黨主掌政權,部分因為巴奈爾捲入一個離婚訴訟(1889)後,劇烈的內鬨損害愛爾蘭民族主義黨的聲譽。與此同時,格萊斯頓的第二個地方自治議案(1893)在上議院遭到否決。只有到1900年,一個巴奈爾派成員雷德蒙(John Redmond)才又將民族主義黨成員重新團結起來。在19世紀的最後幾年,部分是因對政治上挫敗的反響,一個由海德(Douglas Hyde)和麥克尼爾(Eoin MacNell)領導的文化民族主義運動興起了。透過蓋爾同盟,曾作出許多努力,使人們對恢復講愛爾蘭語和研究愛爾蘭語發生興趣。這些文化運動又得到其他文化運動的增援,如格里菲思領導的新芬黨(Sinn Fein,「我們自己」),他宣揚政治自助主義。隨後一個芬尼亞組織——愛爾蘭共和兄弟會——復興,透過各種文化協會和以提倡特殊的愛爾蘭運動而創辦的蓋爾體育協會祕密招募會員。
在19世紀結束前後,保守黨提出一項政策,其宗旨是要在愛爾蘭實行建設性改革藉以「用仁慈手段消滅地方自治」。在這方面最重要的成就是1903年的《溫丹土地購買法》(Wyndham Land Purchase Act)。這項法規提供慷慨的條件,引誘地主們出售其產業,經由政府的調解,將土地所有權轉讓給占用土地的佃戶。
20世紀危機
1906年自由黨取得大勝後,雷德蒙決定迫使自由黨恢復愛爾蘭自治。1911年《議會法案》削減了上議院的權力,似乎為1912年提出的第三個愛爾蘭自治議案作出了成功的保證。但是,與此同時,愛爾蘭的統一黨人在他們的領袖卡森(Sir Edward Carson)的領導下發起了一個有效的反對運動,受到了大部分英國的統一黨人支持。成千上萬的阿爾斯特人簽署了阿爾斯特反對愛爾蘭自治協議(1912),卡森宣布將在當地成立一個臨時政府。統一黨人在最初計畫否決對整個愛爾蘭實行地方自治方案時,逐漸轉而要求將阿爾斯特排除在這一範圍以外。雷德蒙聲稱「不存在阿爾斯特問題」,暗指即使在阿爾斯特議員中,也有多數人贊成地方自治。這就使新教徒和統一黨人在貝爾法斯特附近地區的抵抗變得頑固。阿爾斯特志願軍組織起來,並誇稱獲得軍官積極的同情。在此期間,為了反擊阿爾斯特志願軍,1913年11月在都柏林成立了一支民族主義軍隊,即愛爾蘭志願軍。就在雙方各自集結武力,內戰一觸即發時,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了。在獲得雷德蒙對招募軍隊予以支援的保證後,阿斯奎斯(H.H. Asquith)通過了《愛爾蘭自治法》,但是,接著又通過了一個《暫緩執行法》,推遲至和平恢復時方才實行。
與此同時,在愛爾蘭,革命分子獲得了反雷德蒙親英態度者的支持。在1914年底前,愛爾蘭共和兄弟會已作好革命暴動的充分準備。凱斯門特(Sir Roger Casement)前往德國求助,但是,他只獲得舊式武器,而且在1916年4月21日返回愛爾蘭時被捕。當起義於3天後(即復活節次日)舉行,現有的小部隊中大約只有1000人實際參戰。一個臨時共和政府宣告成立。郵政總局和都柏林其他地區被占領;巷戰持續大約一週,直到皮爾斯(Patrick Pearse)和其他共和政府領袖們被迫投降。他們後來被處決,激起了愛爾蘭的輿論指責,導致雷德蒙在威斯敏斯特議會的憲政黨在1918年12月的大選中慘敗,實際上銷聲匿跡。其獲勝對手自稱新芬黨,但支持1916年宣布的共和綱領。他們由起義倖存的領袖德瓦勒拉領導。共和派重又成立了他們的臨時政府,由議會的愛爾蘭議員在都柏林一次稱作「愛爾蘭議會」的會議上選出。當時英國政府除了在東北部各郡外都在迅速瓦解,臨時政府的建立為愛爾蘭政局裝上了一個合憲的門面。與此同時,愛爾蘭共和軍組織起來,抵抗英國行政機構以保證共和政府取得承認。其成員不久從事於廣泛的伏擊和襲擊兵營,而不列顛政府則以殘酷的報復手段反擊。一大部分的愛爾蘭警察辭職,由英格蘭新兵取代,以他們的臨時制服顏色而被稱作「黑與棕」(Black and Tan)。
在這種實際的內戰情況下,英國逐漸疏遠了愛爾蘭輿論,部分在美國的影響下,被迫通過了《愛爾蘭政府法》(1920)。根據這個方案,愛爾蘭分成兩個自治區︰北愛爾蘭和南愛爾蘭。兩者在英國內享有有限的自治權。在愛爾蘭的一次大選後,喬治五世國王在貝爾法斯特宣布北愛爾蘭議會開幕(1921),在演說中呼籲結束兄弟殘殺。國王的創議迫使英國首相勞合•喬治同德瓦勒拉開始談判。但是,在一段時間內無法取得進展,因為雙方均不承認對方的合法地位。最後,在1921年12月6日,勞合•喬治及其內閣首要閣員代表英國一方,格里菲思、柯林斯和共和內閣其他成員代表愛爾蘭一方,簽訂了一個《英愛條約》。
獨立的愛爾蘭
愛爾蘭自由邦的成立
《英愛條約》規定愛爾蘭將來「在大英帝國的國家共同體內享有與加拿大自治領、澳大利亞聯邦、紐西蘭自治領和南非聯邦同樣的憲法地位,它有一個有權為愛爾蘭的和平、秩序和良好統治制定法律的議會和一個對議會負責的行政機構。」這個新自治領稱作愛爾蘭自由邦。這項和平協定經過英國國會批准,在愛爾蘭議會的一次會議上也獲得通過後(1922年1月)生效。這個新國家只包括32個郡中的26個。北愛爾蘭仍然保持分離。
但是,條約的條款所以被愛爾蘭簽署者接受,只是因為勞合•喬治曾威脅他們如果這些條款遭拒,他將對愛爾蘭宣戰。特別引起反感的是,條款規定必須對英國王室宣誓效忠以及允許北愛爾蘭繼續留在新國家以外。德瓦勒拉與共和黨立即拒絕接受條約,在愛爾蘭議會通過此項條約後,德瓦勒拉辭去總統職務。根據條約規定成立的臨時政府的議長柯林斯和新總統格里菲思希望立即舉行大選,以便對條約作出裁決;在不斷惡化的條件下,柯林斯最終和德瓦勒拉達成一個名為契約的協定(1922年5月20日),其中一致同意政府與共和黨候選人不互相攻擊,德瓦勒拉將考慮恢復原職。但是,契約當然不能約束其他黨派,在大選時(6月16日),共和黨被勞工黨、農民黨和無黨派人士取代,從而削減了反對條約的票數,使之成為少數派。在愛爾蘭議會能夠開會前,政府與共和黨之間發生了內戰。與此同時,德瓦勒拉已逃往西南部,公開支持共和黨。格里菲思和柯林斯已注定不可能再作進一步的妥協,於是開始軍事行動。過度勞累嚴重損傷了格里菲思的健康,8月12日他突然去世,而柯林斯也在同月22日巡視作戰行動時,遭伏擊身亡。
臨時政府損失了兩個最傑出的領袖,倖存的部長們沒有武裝保護就不能公開露面。此外,尚有一項急待處理的事,即根據條約的條款,新選出的愛爾蘭議會必須在1922年12月6日前制定它的憲法。它在9月9日舉行會議,選出科斯格雷夫為新總統,在共和黨議員缺席的情況下,迅速通過了憲法條款,確定了自由邦與英國王室的關係並概括論述帝國防務部署。希利(Timothy Michael Healy)原是老資格的巴奈爾派追隨者,後曾支持新芬黨,當時被任命為總督,而科斯格雷夫為行政委員會總統。新憲法被威斯敏斯特議會批准。
科斯格雷夫內閣
在憲法獲得批准的前後,政府採取強硬措施來平息動亂和暴力行動。它對未經許可擁有武器者一經發現即予以處決的作法使愛爾蘭政治在以後歲月中危機四伏。眾多的共和黨反叛者也遭監禁,77人被處決。雖然共和黨的反抗最初較前更劇烈,最後卻變得組織散漫,到了1923年5月,在德瓦勒拉的建議下,武裝抵抗告終。
1923年8月底,第四屆愛爾蘭議會在男女成人投票選舉的基礎上選出。德瓦勒拉保持其個人的擁護者,他的政黨在128席位中贏得了44席。科斯格雷夫的政黨贏得的席位不到總數一半,但是,由於共和黨拒絕參加新的愛爾蘭議會,他在出席議會的議員中享有多數,由於缺少有力的反對黨,新政府的權力大為增加,在隨後幾年中,它顯示了強大的能力。儘管開始遇到經濟困難,它卻實行了一個有效的農業政策,實現了重要的水力發電計畫。日益中央集權,取消了各個腐敗的自治市政府;奧希金斯(Kevin O'Higgins)擔任司法部長,實施了許多司法改革,建立一套有效率的文官制度,在此制度下,愛爾蘭語的運用能力成為升遷的必要條件。
1921年的《英愛條約》曾規定,如果北愛爾蘭不加入自由邦,邊界委員會就必須確立兩國之間的邊界線。排除在邦外的6個郡中的兩個︰蒂龍和弗馬納(Fermanagh)保有絕大多數的(儘管人數少)的統一黨,而唐區和阿馬區的南部多年來一直選出統一黨議員。儘管北愛爾蘭表現得相當勉強,卻仍成立了一個委員會,在1925年間舉行祕密會議。但它只提出建議作些微的變更,結果3個政府均予以否決,認為這些變更不如保持現狀為佳。
德瓦勒拉的政府(1932∼1948)和愛爾蘭共和國的成立
1932年德瓦勒拉就職,實行了鼓勵工業與改進社會服務的政策。他廢除了對英國王室效忠的宣誓,並且停止償付19世紀未與20世紀初根據《土地購買法》向不列顛政府借貸資金的利息。此次拒付導致與不列顛的關稅戰。愛爾蘭於1933年1月批准了他的政策,選他進入愛爾蘭議會,他擁有77個席位和工黨的支持。
德瓦勒拉於1937年提出制定一項新憲法的議案。王室的權力被終止,總督職位被全國選舉產生的總統職位所取代。第一任總統是海德,他是一位塞爾特學者,1890年以來一直與蓋爾人復興相關。新憲法沒有宣布成立一個獨立共和國,但是用愛爾蘭共和國(Eire)這個名稱代替了愛爾蘭自由邦。新憲法於1937年大選德瓦勒拉重新獲勝時由全民公決予以批准,1937年12月29日生效。
1938年4月訂立一項協定,結束了不列顛根據1921年的《英愛條約》對它所控制的3個海軍基地的占領。有關土地購買年金的爭執獲得了解決,經濟戰緩和了。在此期間,政府與激進共和黨人的關係惡化;愛爾蘭共和軍有人被懷疑與幾起槍殺事件有關而被捕,有些人被處決。
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時,德瓦勒拉重申他在1938年的宣言,愛爾蘭不會成為襲擊英國的基地。他的政府在1943和1944年重新當選,嚴守中立,即使德國在1941年轟炸都柏林,以及同年12月美國參戰後羅斯福對其施加壓力,也不為所動。
愛爾蘭共和國
1948年的大選中,科斯特洛(John A. Costello)以其所屬政黨——愛爾蘭統一黨(Fine Gael)——和幾個小黨組成的集團領袖出現。德瓦勒拉卸任後,環遊世界,鼓吹愛爾蘭的統一和獨立。科斯特洛攝於德瓦勒拉的威望,在愛爾蘭議會中提出《愛爾蘭共和國法案》,從而結束了從1937年以來保持虛假的聯邦成員關係。不列顛於1949年承認了愛爾蘭的地位,但是,宣稱未經北愛爾蘭議會的同意,6個郡不得割讓。
經濟成長
勒馬斯(Sean Lemass)從1959∼1966年擔任總理。他提出方案以刺激愛爾蘭陷於嚴重停滯狀態的經濟。按照第一個經濟擴展計畫(1958∼1963),取消經濟保護政策,外國投資受到鼓勵︰按計畫希望達到的2%的成長率實際達到了4%。這種繁榮為這個曾是歐洲最貧窮、最落後的國家帶來了深厚的社會與文化變化。向外移居情況大為減少,消費增加。宗教的社會教義遭到挑戰,往往被愛爾蘭新富階級棄之一旁。
愛爾蘭同英國一樣,在試圖加入歐洲經濟共同體方面歷遭挫折,但是,1973年1月1日兩國都正式參加了該組織。1974∼1975年的石油危機和工商業衰退迫使政府強施緊縮通貨的經濟政策,徵收財產稅並試圖對農民課稅。
儘管曾有短暫的經濟繁榮,到1980年愛爾蘭經濟中的嚴重問題浮現檯面。這些問題包括農產品價格下跌、進口量大增、進口石油價格上揚,而生產量微幅增長、人口猛增,約有一半人口年齡在25歲以下。此外,向外國借貸增加,失業率和通貨膨脹急遽上升。
到了80年代中期,經濟稍有轉機。通貨膨脹在近乎20年中處於最低水準,因油價調降而有助益。然而,預算赤字和失業率高繼續造成許多問題。1993年愛爾蘭鎊貶值10%,設法使它免遭日益增加的投機打擊。向外移民是衡量愛爾蘭經濟是否健全的指標,它在80年代中期重又開始增加。持久的經濟衰退現象再一次使人們對愛爾蘭國家的前途及其真正獨立產生的懷疑和焦慮變得表面化。
社會轉變
愛爾蘭共和國與天主教教會之間的密切關係因教宗(教皇)保祿二世於1979年訪問愛爾蘭而得到加強。這是在位教宗的首度訪問。然而,這種關係在80年代受到考驗,因為試圖修改與天主教教旨有關的愛爾蘭法律。1983年在天主教壓力集團展開的運動後,舉行了公民表決來批准一個旨在加強共和國對墮胎的現行禁令的憲法修正草案。經過一場造成分裂的運動,選民中參加公民表決不足55%,而且只有選民總數的33%投票贊成修正案,不過這個數目已足以使它獲得通過。
1985年天主教教會全力反對政府放寬避孕的立法限制卻徒勞無功。教會和國家關係在第二年為取消反對離婚的憲法禁令而舉行的公民表決中,再度面臨考驗。政府贊成取消禁令,但是只取得39%的選民贊同而挫敗。
和北愛爾蘭的關係
在70年代,愛爾蘭政府日益忙於處理北愛爾蘭的局勢。1973年科斯格雷夫總理同英國首相奚斯(Edward Heath)及北愛爾蘭代表舉行會談,結果達成了《森寧戴爾協議》(Sunningdale Agreement)。這項協議確認北愛爾蘭與英國的關係在未獲北愛爾蘭多數人同意不能改變,並規定建立一個愛爾蘭委員會,由愛爾蘭議會和北愛爾蘭議會的成員組成。這次協議翌年便宣告失敗。
雖然共和國沒有受到阿爾斯特暴力行動的多少影響,但是,也發生了一些嚴重的恐怖事件。1976年不列顛駐都柏林大使遭到謀害,從而進入緊急狀態,並加強緊急立法權力,此措施不得人心。
1981年費茲傑羅(Garret FitzGerald)總理發起一個憲政運動,要使愛爾蘭的重新統一比阿爾斯特的統一黨更具吸引力。同年底,愛爾蘭和英國兩國政府成立了一個英愛政府間委員會以討論共同關注的事情,尤其是安全問題,1984年「新愛爾蘭論壇」(一個包括愛爾蘭與北愛爾蘭政黨代表的審議集團)提出的報告為愛爾蘭政治發展安排了3種可能的結構,即︰單一國家、聯邦國家和聯合主權國家。替天行道士兵黨選擇單一國家,而愛爾蘭統一黨和工黨則寧願要聯邦制的解決方案。1985年11月在北愛爾蘭的希爾斯伯勒(Hillsborough),愛爾蘭和不列顛再一次取得協議︰北愛爾蘭地位的任何變更,只能在取得北愛爾蘭多數人同意才能實現,而且建立一個政府間協商會議,以處理這個島嶼兩部分之間的政治、安全和法律關係。
1987年2月替天行道士兵黨在豪伊(Charles Haughey)的領導下重又執政,但是沒有獲得全面多數。1985年從替天行道士兵黨分裂出來的人組成了新的進步民主黨,它提出強有力的主張。臨時的愛爾蘭共和軍的政治派系新芬黨根據其1986年11月作出的決定參選。該決定表示要放棄它的迴避政策,在未來的愛爾蘭議會選舉中競爭,以一個社會主義和親愛爾蘭共和軍的政綱為基礎。結果他們連一個席位也沒得到。大選後不久,愛爾蘭統一黨的領袖和前總理費茲傑羅辭職,由杜克斯(Alan Dukes)繼任。
新政府開始執行一個全面削減公共開銷的方案。這項措施使它獲得了愛爾蘭統一黨和進步民主黨的支持;工黨則多所批評,因為它傳統上致力於巨額的公共開銷計畫。
1987年5月,在最高法院作出裁決後,一次合乎憲法的公民表決批准了《單一歐洲法》(Single European Act),確認了愛爾蘭參加歐洲共同體。這個法案依法使其在歐洲共同體內所採取的社會與財政方案達到和諧一致。
儘管替天行道士兵黨最初對1985年的英愛協議提出批評,但是,豪伊政府執政時期卻支持這項協議。1987年2月以後,愛爾蘭與不列顛兩國政府在先前的政府間會議的結構內繼續進行接觸。擔心北愛爾蘭的暴力活動會在英、愛取得更密切的合作後隨之散布到愛爾蘭共和國,事實證明毫無根據的。1993年末,據透露,英國政府曾與愛爾蘭共和軍談判。到同年底,英國和愛爾蘭發起一個共同的和平創議,雙方同意將愛爾蘭共和軍也納入談判之內,條件是愛爾蘭共和軍結束其暴力活動。1994年8月31日,愛爾蘭共和軍宣布「停止軍事行動」。不過,其聲明中未使用「永遠停止」的字眼,但似乎已準備採用一種新的戰略,包括民主政治和論辯。是年12月,愛爾蘭共和軍和英國政府就在北愛爾蘭終止派系暴力問題舉行了正式談判。但在1996年2月,愛爾蘭共和軍又背約,在倫敦引爆炸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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