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禮與回扣難兩全...
2012/12/06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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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購物,廠商以提供現金回扣(cash rebate)來刺激買氣是稀鬆平常的事,但是,有一件事一直困擾著我: 申請了現金回扣的商品便不能當做禮物送人...
一般申請廠商的現金回扣會要求三項"文件",一是填妥的現金回扣的申請表格;二是購物收據;三是產品包裝上的原版條碼° 就是這第三項要求,讓申請過現金回扣之後的商品很難再當做禮物送人...
今年趁著黑色星期五,買了下面幾項廚房用具(原價差不多每樣$40,加上打折和回扣以及禮物卡,每項的價錢只剩$5元)...但是,為了申請現金回扣,包裝上都缺了一塊,是不是很奇怪?
我還為此詢問了一家連鎖百貨公司的經理,她也只能無奈的聳聳肩回答:
「全國都是這樣,規則妳是知道的...」
難道,送禮和回扣真的不能兩全? 真的沒有更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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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6) :
6樓. omg2012/12/10 10:14中國式送禮
夠夯! 何不乾脆直接把回扣券當禮券送就好....省錢又省事!
我認識一個猶太人,朋友一起吃飯,老外吃飯go dutch很正常.結帳時,他等友人付完友人的部份後,就拿出買一送一的折扣券付帳....
5樓. Lisa2012/12/08 14:48送老師這些東西妳確定她們喜歡?就算喜歡也要確定他們沒有這些東。不然不但禮物就白送 盒子剪了個洞也不能退 這不是塗增煩惱?感謝您來訪留言! 盒子上有個洞,就不適宜當禮物送人, 不管是送誰° 至於送給老師的禮物,我也會按照她們的興趣,喜好,以及我對她們的瞭解來送禮° 相信老師們都能體會我的心意° 悍妻溫柔媽:斯人已遠 於 2012/12/09 09:04回覆- 4樓. JKTsai 老鼠嫁女兒2012/12/06 14:08這些都是「實用」的冬冬!
只能自用,或送給至親兄弟姊妹,或至好友人,送之前,已經知道他們的確喜歡的冬冬,否則他們已經不能退換貨!
我的朋友早已互相約好不再互送禮物,以前要送禮物,都附上收據,若對方不喜歡,可以自己去退貨,換回現金!
送下一代的,大家都互約,送紅包給孩子自己去買喜歡的!當然,我家都佔盡便宜,4個啦!
呵呵! 蔡大哥,我原本也是因為自己用了這些東西覺得很不錯,才想到買相同的送給至親好友或老師,但現在包裝上有個洞,無法送人了...我只是覺得很奇怪,難道一定得把包裝"破壞",才能領取現金回扣嗎? 居然沒有更好的辦法?

送紅包是個好主意! 我家的這倆個可不可以也讓您算"乾"的?就一共六個啦...
悍妻溫柔媽:斯人已遠 於 2012/12/06 22:37回覆
3樓. leah2012/12/06 12:27快呀
快告訴我, 去哪兒能買到最後只需要5元的第三樣東西啊?Leah,這三樣都是我穿著睡衣拖鞋從Kohl's的網站訂購的...
每樣原價$39.99 + 50%off sale + 15% coupon code + 每樣$10 rebate + $15 Kohl's cash + free shipping
最後每樣東西...不到$5元...
悍妻溫柔媽:斯人已遠 於 2012/12/06 22:26回覆
- 2樓. ㄚ希子2012/12/06 10:09我不介意!!
送我吧! 我不介意包裝上有個洞!! 哈哈哈哈哈~
- 1樓. 甜水窩蜂鳥2012/12/06 07:20傷腦筋哩
便宜都給妳佔盡,美國經濟怎麼復甦哩?!









丫希子,希望收禮的人都能像您一樣不介意就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