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娃機、格子趣、禮品店、五金行到處賣 權管機關是誰 找不到!
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陳玉梅今日(2/8)邀集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北市府消保官、商業處、消防局與警察局舉辦記者會時指出,目前坊間出現一種超大型拋棄式打火機,不僅使用安全有疑慮,現在竟然還以「特殊造型」大舉入侵夾娃娃機與格子趣商店,搶攻兒童與青少年族群,把「危險物品當成玩具在賣」,但卻不見有相關權管機關積極查驗與取締。在大量流通下,等同讓小型爆裂物四處流竄,為民眾居家與公共安全埋下不定時炸藥。只是誰該負責,沒人認帳。
隨著近來可愛復古風盛行,所有過去民眾生活中而熟能詳的物品,都被以放大或縮小的形式重製,以加強銷售成績。但近幾個月來卻被發現,就連拋棄式打火機(*含簡易型與袖珍型打火機),也被改製成超大打火機在各大夜市、五金行與一般商場中進行販售。而也由於該款超大打火機主打「可愛」路線,現在就連各大夜市與商場中的「選物販賣機」(*俗稱夾娃娃機),甚至是近來廣受年輕族群愛戴的「格子趣」商店,都可輕易見到相關產品蹤跡。
然而據了解,鑑於過去時常發生拋棄式打火機被幼童不當把玩,或是因放置於高溫空間中爆炸而釀成火警意外事件,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始於
但因為目前僅規範FOB價格在0.7美元以下的拋棄式打火機才必須強制受檢,對於現行動輒售價在新台幣50至180元間,號稱「台灣熊大支」的超大型打火機,根本不具強制規範效力。如今該款打火機不僅已成「夾娃娃機店」業績頭牌,現更「研發」出附設LED燈功能,甚至是直接改裝成手電筒造型的打火機上市,擺明「吃定政府」。而任由未經檢驗合格的打火機銷售流散,也等於讓裝有高壓燃油的「爆裂物」四處流竄,對於不知情民眾人身安全已造成威脅。
陳玉梅議員表示,現行於市面上販售的超大型拋棄式打火機,產品來源與燃油規格多有標示不清問題,甚至部分打火機連商品品名為何都看不出來。有的打火機瓶身表面空無一物,不知情者一看還以為是「水滴沙漏」;有的則是整篇英文,完全未付上中文標示,只在文末註明「High Quality;Easy Use」保證品質;還有的則是乾脆搞笑的印上「中美合作開發,暢銷全球;中國領先銷售,風靡全國」字樣,將應用於註明產品規格的標示空間,全移作行銷宣傳之用。
此外,陳玉梅議員也指出,由於該項商品無法納入標檢局強制受檢項目規範,在使用安全上也明顯存在危險。由於該款打火機所用燃油全部比照一般拋棄式打火機採用高壓液化丁烷或混合液化丙丁烷,未經檢驗的塑膠瓶身能否耐壓、耐高溫,早已無法被保證。而也因為未納入規範,甚至於一般拋棄式打火機應有的安全裝置,在超大打火機上也付之闕如,使得一般幼童點火更加容易,瓦斯外洩情形也更成家常便飯,使用安全堪慮。
陳玉梅議員批評,這樣的超大打火機「商品」,已明顯違反「商品標示法」第6至第10條的標示規範,依法可以連續罰方式處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最重還可以命令停業半年以下甚至是歇業。而依據「商品標示法」第16條規範,違法販售這類「對身體或健康具有立即危害」之商品者,除可立即要求商品下架外,還可以連續罰方式處以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但該類商品在市面上販售已經近半年,卻始終未見北市府相關單位有積極作為,明顯怠惰。
而且根據「選物販賣機」管理標準,目前在遊樂場所的娃娃機裏,不得放有為兒童少年福利法的菸酒類物品,也不得放置對於兒童少年身心會有負面影響的器物工人夾取,但如今在北市包涵是士林夜市、景美夜市、饒河街夜市與臨江等較大夜市中的娃娃機遊樂場中,超大打火機此一危險物品全都名列在各店夾取物項目之ㄧ,甚至因為業績好,都還直接被放在大門口作為招攬生意活招牌,主管機關對於北市兒童少年身心保護明顯失職。
陳玉梅議員也質疑,過去標檢局在強制檢驗拋棄式打火機時,之所以訂定FOB價格限制,主要在於篩選排除其他進口卻具較高收藏價值的打火機規格。但時過境遷,以今日的物價而言,新台幣23元的強制納檢高標,就連便利商店賣的比較高級一點的拋棄式打火機都超出標準,相關規定明顯不合時宜。如今為了這樣過時的規範,卻將已流竄於娃娃機店與格子趣中大量販售卻有安全之虞的超大打火機排除在規範之外,這樣的檢驗門檻限制根本是捨本逐末。
針對超大打火機管理現況混亂一案,陳玉梅議員除要求市府相關單位應立即要求被混充作玩具的超大打火機下架停止販售外,就未受檢的超大打火機大量販售所引起的違規違法問題,也應盡速研擬後續管理辦法,並予確實執行。此外,陳玉梅議員也呼籲經濟部標檢局能再就相關規範不合時宜之處,應於3天內研議相關配套,後續並立即進行修法調整,以求能對現行市面上所有拋棄式打火機進行更完善而周全的規範,確實維護不知情民眾與兒童少年之人身安全。
針對本次爭議,北市府商業處商品管理科科長邱書豪承諾表示,會於今日下午會立即會同消保官、警察局、消防局一同進行稽查,只要確定有違反「商品標示法」的部份,會立即要求店家下架,並限期改善,如後續有累犯問題,也會依法進行裁罰。此外,針對有關違反兒童少年福利法部分,後續也會再協同社會局一同研議裁處。
北市府法規會消保官沈杏霖也承諾,只要依法認定販賣業者有違法事實,會依消費者保護法要求限期改善。如逾期未予改善,也將會依消保法再予以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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