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英文補習班費用 上班族如何規劃IELTS準備?
2018/06/02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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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高雄英文補習班評價基礎英文補習班推薦英文家教費用行情宜蘭英文補習班費用>英語補習班費用-22 00:14〔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瞎米!被人恐嚇「我要打死你!」的時候,可千萬別回嘴,否則法官會以為你沒在怕的,而判對方無罪!新竹縣張姓男子與素有土地糾紛的陳男起口角,憤而出言恫嚇「我要打死你!」還出拳作勢毆打,沒想到陳男意氣用事,兩度打嘴砲反譏「你動手啊!」讓新竹地院法官認定陳男根本沒在怕,無法構成刑法的恐嚇危害安全罪,判決張男無罪!陳男指控,75歲的張男跟他因土地糾紛而素有嫌隙,去年1月雙方在他住處前發生口角,張男恫嚇「我要打死你!」並出拳作勢毆打,他因心生畏懼報警偵辦,全案經新竹地檢署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嫌提起公訴。全案審理時,張男坦承他的確對陳男說過「我要打死你!」但否認有恐嚇之意,聲稱當時因為陳男逼近他,甚至還拿手機拍他,可見當時陳男一點都沒有恐懼感。法官認為,刑法305條的恐嚇危害安全罪,必須是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為要件,必須要有「惡害之通知」,使被害人心生畏怖,並致生危害於安全者,才能構成。法官勘驗當時的錄影蒐證畫面,發現張男在口出「我要打死你!」之後,陳男接連回嘴「你動手啊!」2次,法官認為,這樣的反應可以證明告訴人並未心生畏懼,儘管有「我要打死你!」這樣的惡害通知,被害人卻沒有心生畏懼,如此即與構成要件不符,諭知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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