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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扶助基金會讓律師營利非公益、更被批淪毒犯專用,說自己是保障弱勢笑死人了!
2017/09/06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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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報導「法扶律師被批淪毒犯專用」,案件也多為刑事強制辯護,法扶毒品案過半。美劇《絕命毒師》要養搭檔律師,他要是在台灣,就一毛錢也不必付了,真是台灣司法奇蹟。法扶律師服務對象包括打死小男童的毒蟲、吸金數億詐騙犯、酒駕累犯的行為人…。我以為被殺的男童是弱勢,原來毒蟲、詐騙犯、酒駕才是,我錯了。

律師黃致豪9月4日透過臉書宣布,法律扶助基金會新北分會審查委員以「無故未撰擬書狀」扣酬金5千元,令他深感羞辱,日後將不再承接法扶案件云云。我覺得奇怪,台灣律師這麼多,少一個加入法扶搶飯吃的又怎樣?報導說不少律師靠法扶案件維生,被形容是全國最大律師事務所,真是笑死人。

律師黃致豪被封為「人權律師」,盧武鉉與文在寅也是韓國的「人權律師」呢,但他們當年過得苦哈哈。律師黃致豪為了5000被扣就不爽到退出法扶,我不知道「人權律師」是不是律師黃致豪自己封的,但少拿五千還有25000或幾萬,這樣也不爽嗎?如果被告是無辜的,難道錢拿少也彌補不了幫助人的成就感?少拿幾千會死嗎?不是說法扶預算很少? 

有看過美國律師劇的都知道美國律師界的志願法律服務(Pro Bono)文化,那是美國律師協會“志願法律服務挑戰”(Pro Bono Challenge)憲章中要求律師應該扶助經濟弱勢,而且一毛錢也不收。哪裡像台灣自稱扶助弱勢,其實扶的超過一半是毒蟲,還包括打死小孩的毒蟲,扶完了還有好幾萬可拿!看起來美國的律師真是白癡到極點,台灣則是納稅人白癡到極點,竟然繳稅幫毒蟲打官司

這些在法扶錢被扣的律師在網路上不滿,其理由多為書狀沒寫或甚麼動作缺了被扣錢很不爽,律師與被告最大的不同是:官司輸了,律師不必坐牢,被告要坐牢!要求一下「人權律師」盡責也不行嗎?黃致豪在法扶的案子是為了一名6進6出的酒駕被告,其他報導說詐騙吸金數億元的被告,不花錢請律師,卻申請法律扶助的免費律師;有毒犯落網時,身上帶著十幾萬元,卻在警局點名要求法扶免費律師;還有被告跟律師合作,申請扶助時指定特定律師,律師費由國家幫忙出一部分。…

cow,法扶你是在扶助哪門子「弱勢」啊? 

在法扶接案子的律師沒有比較高尚,也不要把自己講成拯救罪犯的大好人!法扶是不是毒蟲《絕命律師》不得而知,但毒蟲、詐騙吸金數億元的被告、酒駕犯絕對替法扶律師賺不少錢!基於此,請不要說法扶是扶助弱勢了!

最後請問法扶,為何法扶成立迄今13年,其中一半以上案件都在為毒犯辯護?打死小孩的毒蟲又為何是弱勢?說來聽聽?

Blackjack 2017/9/6

法扶律師 被批淪毒犯專用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html
2012-10-11
記者黃立翔/專題報導
法律扶助律師淪為「毒家律師」﹖以保障弱勢民眾訴訟平等權為宗旨的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目前最大宗的刑事辯護案,竟是替毒犯辯護,形成納稅人出錢替毒犯辯護的怪現象。
…像新北市刑大破獲販毒集團,落網8人中就有6人申請法扶律師,讓法扶成了毒品案辯護律師團,最終這些人都被判3年到9年不等重刑。
北市警方逮捕6度販賣安非他命、綽號「象哥」的陳姓男子,陳嫌被警方嚴密監聽備有紀錄,也被證人指認,依舊可申請法扶律師。
虐死男童 也可申請
去年發生的新店虐童案,4名狠心毒蟲將2歲5個月大男童凌虐致死,被判死刑、無期徒刑的主嫌劉金龍及周建輝,竟也有法扶律師幫忙辯護。
被害人家屬不滿
男童的姑姑王薇君對此相當不滿,她說,被害人家屬納的稅金,竟然被拿來幫殺害自己親人的兇手請律師,情何以堪,即使法扶對被害人家屬主動提供援助,仍予以婉拒,「我不能接受這樣的辯護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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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律師黃致豪 宣布退出法扶系統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html
2017-09-05 11:36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知名人權律師黃致豪4日透過臉書宣布,法律扶助基金會新北分會審查委員以「無故未撰擬書狀」扣酬金5千元,令他深感羞辱,日後將不再承接法扶案件。由於黃專精死刑與精障領域,此舉不啻為法扶投下一顆震撼彈。
法扶會回應,對於扶助律師申請加入與退出之意願均尊重,黃律師聲明退出扶助工作乙事,法扶深感遺憾。至於黃律師遭酌減酬金之案件,係由3位具有律師法律專業的審查委員,組成審查委員會審酌黃律師檢附的結案資料後所成之決定,如黃律師對該決定有所不服,可提起覆議,由覆議委員會重新審議。
黃致豪表示,為了一名6進6出的酒駕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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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鈺雄律師事務所- 事實運作上就是淪為毒犯律師,法扶原本立法宗旨是 ...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154644591347428&id...
事實運作上就是淪為毒犯律師,法扶原本立法宗旨是保障弱勢民眾訴訟平等權,怎會變成凡是犯了重罪者,若提出申請,法扶無法拒絕,國家要出錢幫他們找律師辯護?

看問題/法扶律師花納稅人的錢幫毒犯打免錢官司?| NOWnews 今日新聞
https://www.nownews.com › 社會
2012年10月11日 - 法律扶助律師竟淪為「毒門律師」﹖原本立意良善為保障弱勢民眾訴訟權益而設立的法律扶助基金會,竟然成為毒犯免費的律師團;對於這種拿納稅人 ...

毒販請法扶律師免費辯護警批濫用資源- YouTube
法扶 毒犯的影片▶ 1:42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yzq75YpAd0
2016年3月16日 - 上傳者:東森新聞 CH51
沒想到,洪姓毒販在偵訊時,他竟然以法律扶助法,申請免費律師陪同偵訊。也讓承辦員警大嘆,明明洪姓毒販,就是靠販毒,謀取暴利,卻因為犯下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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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股、詐騙吸金數億 官司全靠法扶不花錢
2017-07-23 01:17聯合報 記者蘇位榮、王聖藜/台北報導

詐騙吸金數億元的被告,不花錢請律師,卻申請法律扶助的免費律師;有毒犯落網時,身上帶著十幾萬元,卻在警局點名要求法扶免費律師;還有被告跟律師合作,申請扶助時指定特定律師,律師費由國家幫忙出一部分。
友昱(現改名詠嘉)科技前董事長鍾瑋驛,曾與女藝人吳仲凡交往,後來被控利用吳仲凡帳戶,與公司派合謀炒作F 康聯股票,不法獲利逾六千多萬元,一審被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判刑五年。

鍾瑋驛另外被控結合市場派,炒作三陽股票,不法獲利八千多萬元,炒作上櫃的F 富驛公司股價等多件炒股案,估計不法利益數億元。他打官司卻沒花一毛錢,全向法扶申請免費律師,反而是同案中他的下屬自己花錢請律師。

不久前,基隆市刑警大隊逮捕洪姓毒販,起出大量毒品,在他身上搜出大量毒品,還有近十二萬元現金;洪在警局要求以法扶免費律師陪同應訊,承辦員警大嘆毒販獲取暴利,卻因犯三年以上重罪,得以申請免費法扶,省下至少五萬元的律師陪偵費用,形同有錢人濫用公家資源。

一名曾接獲毒販法扶案件的律師也覺得憤慨,有當事人多次販毒獲取暴利,不但深知可利用國家提供的免付費律師,還對律師提出一些不合理要求,讓他後來放棄承接。

還有律師與客戶協議,原本十萬元的律師費,透過申請法扶並指定律師,由國家幫被告給付近三萬元律師費,其餘費用才從案件當事人自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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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淪為替毒犯辯護 法扶基金會籲修法
2017年08月09日 11:43 中國時報記者/郭韋綺
橋頭地方法院無償提供2樓空間設置法律扶助基金會,8日舉行開幕儀式,占地160坪辦公室相當寬敞,有審查室、會議室、圖書室及育兒哺乳室,免費法律扶助進駐法院,對民眾來說相當便利,現已有7、800件申請案正在進入審查中。

法扶橋頭分會是國內第1個設置在法院內的法扶機構,主要協助無力負擔訴訟費用的人民申請免費法律扶助,成員將近800人的高雄律師公會,也預計投入400名扶助律師協助接案,幫助弱勢民眾打官司。

一般案件資歷審查,必須符合以中、低收入戶,或家戶收入接近貧窮線為主,但法扶成立迄今13年,受限法令關係,接收大量的強制辯護案件,其中一半以上案件都在為毒犯辯護。

高雄律師公會理事長郭清寶指出,由於產生排擠效應,反而弱勢民眾無法獲得扶助,形成法扶機制的漏洞,他期許未來有限資源下更加善用公帑,把資源給真正需要幫助的人。

本身也是執業律師的橋頭分會長盧世欽無奈地表示,依現行法令規定,最輕本刑3年以上重罪,都須由法院指派律師辯護,亦即所謂的強制辯護案件,不須審查資歷,才會發生毒犯明明很有錢開賓士車、拿LV包包,卻仍可依法申請扶助律師,拿全民納稅人的錢打官司,很不合理,有必要盡速推動修法,制定排富條款,避免資源遭到濫用。

法扶基金會董事長羅秉成也說,民國88年司改國是會議決議廢除公設辯護人制度後,很多法院都沒有公設律師,橋頭地院也只剩1人,以後強制辯護案件及偵查中羈押案件指派律師都將以法扶為主。

也因此,他贊同盡速修法,提高門檻,即使強制辯護案件也要資歷審查,司法各界都已有共識朝修法方向推行,最快今年啟動改革。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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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機制寬鬆 毒梟也找法扶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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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3 01:17聯合報 記者蘇位榮、王聖藜/台北報導


法律扶助基金會原是為扶助弱勢者,但近年來業務量大量成長,又欠缺排富條款,部分有錢...
法律扶助基金會原是為扶助弱勢者,但近年來業務量大量成長,又欠缺排富條款,部分有錢人犯罪打官司也找法扶,省下律師費(非指照片中人)。 本報資料照片
「法律扶助基金會已形同全國最大律師事務所,預算幾乎全靠政府捐助,今年司法院就捐助近十三億元」。司法院和法務部官員不約而同指出,法扶案件欠缺排富條款 ,審核機制寬鬆,案件量逐年增加,這次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有人建議檢討,後來對法扶的相關檢討卻付之闕如,成為漏網之魚。

被質疑違助弱初衷
法律扶助基金會緣起於一九九九年全國司改會議結論,立法後在二○○四年正式上路,意在扶助弱勢民眾打官司;近年立法院幾度修法,將最輕本刑三年以上的強制辯護案件、偵查中聲押案件,新增為可申請法扶律師,卻未訂排富條款,被質疑違反扶助弱勢的本意。

實務上也曾發生毒販、經濟犯罪案件被告非法賺取暴利,打官司卻不自己花錢請律師、找法扶律師免費協助,等於由人民納稅錢幫這些罪犯打官司。

司法院司法行政廳廳長王梅英指出,法扶基金會設立宗旨,原是扶助「無資力」的弱勢打官司,但統計顯示,去年所有的扶助案中,「無須審查資力」案件達六成以上,其中,刑事的強制辯護案占大宗。

王梅英說,即使被告經濟實力強大,或明顯無理由的辯解,只要被告想上訴就可申請法扶,不少毒品案被告都是如此。這種無益的上訴,法扶只能無條件提供律師,不但耗費法扶經費,也浪費司法資源。

法律扶助法第八條規定,「主管機關應依基金會業務需求,逐年編列預算補助」。原本計畫由司法院逐年編預算捐助,每年一部分作業務運作經費,其他部分轉入基金,待達到一百億元基金目標後,直接從基金的孳息作為業務經費,不再仰賴政府捐助、達到自籌財源目標。

不過,法扶成立至今,案件量及政府捐助的經費都逐年成長,司法院編列給法扶的預算從第一年的六億多元,到今年十二億八千三百多萬元,轉入基金的比率卻逐年降低,去年剩六千萬元,今年預計只有二千萬元轉入基金,十多年來基金只累積三十七億多元。

在財務壓力下,法扶基金會一直屬意要將檢方的緩起訴處分金作為支應基金會的財源之一,過去缺乏法源依據,前年透過立委修法,強制將檢方的緩起訴處分金提撥部分作為法扶基金。

律師生態也受影響
律師生態也受影響,法扶基金會指出,目前付給扶助律師酬金每件約二萬五千到二萬八千元,上訴三審或簡易案件約二萬元,是律師市場的三分之一。不少律師認為,本是自由競爭的律師市場,法扶包山包海,又定下天花板價,打亂律師市場。

每年律師錄取人數愈來愈多,法扶又承包多數案件,不少律師靠法扶案件維生,被形容是全國最大律師事務所,服務品質因人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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