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山東饅頭店老闆的小女兒就讀私立中學,前陣子發高燒住院,住了四天。為了讓孩子好好休息,他們情願貼補病房的差額住單人房。
我告訴他,所有住院的花費,除了掛號費、衛生材料和電話費,都可以經由「學生平安保險」領回。
他非常詫異,完全不知道這個訊息。他以為學生平安保險只給付意外而已。我想,許多家長可能都和他一樣。
由於琪琪的關係,我對於學生團體保險理賠方面非常的了解;除了是病友間的互通有無,也要感謝學校的業務負責人~~健康中心的護士~~鉅細靡遺的告知。
關於理賠的規定,大概是這樣的:
一、從國小到高中都在保險範圍。(幼稚園和大學應該也有,不確定)
二、意外門診實支實付。
三、住院給付:除了電話費、衛生材料費、證明書、掛號費不給付,其餘都給付(換句話說,病房差額、餐費、醫療必須器材都是給付的,尤其是昂貴的測血糖試紙),上限是伍萬元,無次數限制,但若是因同一病症住院,必須間隔兩星期以上方可再次給付。
(許多病友只知道有給付五萬元,但以為只給付一次,其實次數無限,只是因同一病症再次入院時,必須間隔兩週才能再次給付)
目前,好像除了高雄市之外,全省都是由國泰承保。保約通常都是簽到每年的八月三十一日,之後政府單位會繼續招標,但每年的承保內容也許會有變動。
幸虧有這個學保,才讓我有銀子請保母。
家有學子,不可不知,但希望你們永遠不會用到!
- 5樓. 小筏 ( 休息中 )2009/06/11 13:08再怎麼愛說笑............
兩年之內的事, 我也不至於說成當時年紀小呀!

所謂當時年紀小, 表示年代久遠. 你要知道我女兒已經上學上很多很多年了, 連他都已經一把年紀了.

至於當年你出生沒有, 那...................
看樣子你也愛說笑 
- 4樓. 長腿姊姊2009/06/09 21:48
- 3樓. 小筏 ( 休息中 )2009/06/09 21:30來不及了
我的兩個小孩都住過院, 小的還住過兩次, 還有, 兩個都破過相, 縫過臉, 可是當時年紀小, 什麼都不懂............. ps.我是說我年紀小..............................

- 2樓.2009/06/08 21:08上次請領過..
有一天,我家兒子跟她妹妹玩,頭被架子上掉下的東西打到,去急診缝了4針..
事後我的保險業務員也跟我說要去請學保..
所以我就領了急診掛號費和回診拆線門診掛號費..(沒住院也可以申請)
不過好像要自費買診斷證明書,一張100吧..還有要交回當時繳費單子..
真的遇到就要會用,不然每年都有在強制繳費的呢!!
- 1樓. ivy.2009/06/08 11:08那要把資料交給誰
請問
也是要醫生證明及收據
那要把資料給誰辦理賠呢?
業務負責單位應該是健康中心的護士(理賠申請書也是向他索取)
件交給他或由老師代交都可以
有很多老師都不知道相關規定呢!
畢竟沒發生過事情,就不會去注意
事發後,好像兩年內都可以補申請
橙瓢蟲 於 2009/06/08 11:36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