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不死刑,辭與不辭,留或不留都不是重點 --重點是在大家學到了什麼?
2010/03/12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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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於楊志良的辭職,我個人是很[賞識]馬總統跟行政院長這般[快刀斬亂麻]的準辭手段!
我對王清峰個人沒有意見,從319真相調查時期,我讚賞她能在民進黨執政時期不畏權勢勇往直前的調查決心與勇氣..也很欣賞她個人清新正直的形象,所以當馬英九選擇她當法務部長的時候是相當雀躍的..
但是一路來,雖然她的清新形象依舊,但是卻幾次在公開場合講錯話:例如要大家給陳聰明抱抱就可升官,又說如果她是他就下臺,這些耐人尋味的話,在這個媒體凡事都[豎著耳朵]民眾又高度關注特偵組公正性的時候,怎能輕易出口??
這豈不是表達了她本來就對陳總長有意見?那麼身為部長早就該有所為的跟陳聰明懇談或釐清事實或闡明輕重,來決定陳總長的去留,也同時給人民一個交代..而不必等到快兩年的時間,以致到現在陳總長到底對錯在哪裡還是一個羅生門!?
其實死刑與否見仁見智,我個人是採贊同,一來:會判處死刑必是犯了滔天大罪,殺人償命順應天理!二來是如果全都無期徒刑養在監裡,還要靠納稅人來養,這豈是公平!然對於不同想法的民眾我們都一樣要尊重,是否廢除有很多方法例如公投或民調可以作為參考來作決定!
我總是[覺得]身為法務部長,應該如包青天一樣賞罰分明沒有折扣好打,不應以婦人之仁首當其衝的表達個人意見.今日她的辭職,我以為跟楊志良的堅持請辭完全不同,因為她為的是一些犯下重案並被司法定罪的犯人,而楊志良為的是我們所有善良老百姓,輕重自然不一!
所以總括王部長前前後後的言行,今天她以不惜辭官來表達[仁人愛物]的決心,在我是[覺得]可以理解但不足以[頌揚]的!而馬政府能夠在[官慌馬亂]下不怕被譏諷的快刀斬亂麻,我覺得是值得欣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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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樓. 老賊2010/03/12 16:38應該學到甚麼?
民主主要是程序。所有民生的事要定案就是有一定的程序。決非一個人說了算!你覺得有人學到甚麼嗎?正是你說的啊!覺對非一個人說得算,任何決定要經得起考驗!民眾理性的聲音可以蓋過很多的情緒化的談論 paulao 於 2010/03/12 19:01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