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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質油搭好油賣 「橄欖渣油」裝高級?!
2009/10/30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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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機關怠惰 各式橄欖製油品名、成分標示亂 民眾健康自求多福!

  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陳玉梅今日(10/30)於警政衛生部門質詢時指出,目前坊間販售的橄欖油,由於中央與地方主管機關未強力依國家標準進行規範,對於食品衛生管理法相關要求也從未積極要求業者落實,導致現今於市面上流通的橄欖製油產品,幾乎全部商品都有品名與成分標示不清問題,劣等油與高級油也根本無法區分,混賣嚴重。如果民眾誤買,保健身體目的不僅無法達成,最後不僅傷了荷包,更可能傷了身體。

  據了解,橄欖油係指由橄欖以機械或物理性壓榨、過濾、離心方式萃取,且製程中未攙入任何其他油類製成之油品。原產於地中海沿岸地區,因為橄欖油有豐富的單元性不飽和脂肪酸,可降低人體內膽固醇,對心血管疾病患者健康有益由於橄欖油的產地屬性與營養價值特殊,為區別其不同製程所造成的品質差異,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還特別依國際標準制定「食用橄欖油與橄欖粕油」(CNS4837)專章規範,希望能進一步落實國內橄欖油的分級管理

  但陳玉梅議員近日接獲民眾陳情表示,於今年初經購物台以每組1260元價格購得「奧利塔(Olitalia)橄欖油美味組」產品數組,每組內含2瓶「第一道冷壓橄欖油」與6瓶「精純橄欖油」。原以為自己所購入的全部都是「頂級手工橄欖油」、「精純橄欖油」、「100%純橄欖油」,比一般市售食用油更符合身體保健需求。在誘人廣告的驅使下,甚至還將購得之橄欖油組四處贈送,希望「吃好道相報」!

  但於今年4月間卻意外得知,所購入之「精純橄欖油」竟是由已經過多次壓榨的橄欖渣加入有機溶劑後,所提煉出的「橄欖粕油」(Pomace Olive Oil),屬低等橄欖製油,不僅在油品上難以與一般橄欖油媲美,也因為在提煉過程中所加入的有機溶劑,過去曾被質疑有致癌可能,結果「原本是為了健康才買的橄欖油,最後卻買到有礙健康的橄欖渣油!」經與衛生署陳情,竟得到「要給業者改善時間消化庫存」,廠商更是百般恐嚇,陳情民眾求助無門。

  陳玉梅議員指出,根據標準檢驗局所制定的【食用橄欖油與橄欖粕油】標準規範,目前市售由橄欖所製成之食用油應再區分為「橄欖油」與「橄欖粕油」兩種,前者係屬由橄欖壓榨分離出支油脂,後者則是以幾乎無法再利用的橄欖渣,加入有機溶劑再進一步提煉出之加工油脂,橄欖粕油不得混用橄欖油標示。而為更確實規範,標檢局更進一步將橄欖油分為「冷壓橄欖油」(又細分為特級、良級與普級)、「精製橄欖油」與「橄欖油」3種,橄欖粕油則是再分為「精製橄欖粕油」、「橄欖粕油」2種。

  根據「食品衛生管理法施行細則」第9條規定,「食品者,應使用國家標準所定之名義。」 而「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範,「有容器或包裝之食品,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顯著標示於容器或包裝之上」第19條則是規範「對於食品所為之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如果違反相關規定,除可限期下架改正外,甚至可處以4萬至20萬罰鍰。而只要一年內再犯,最重甚至可以廢止其營業執照。

  以此標準來看,奧利塔「精純橄欖油」(Pomace olive oil),明顯將橄欖粕油與橄欖油含混標示,在賣場上標價甚至還比其他品牌純橄欖油要高,明顯有誤導消費者嫌疑。而經至其他購物網站與各賣場勘查,其實標示不清的橄欖油還不僅只有這一款。包含富邦購物網上的「義大利科西里100%精純橄欖油」、「濛德渥天然橄欖油」也都是以橄欖粕油混用。而其他市售橄欖油品名也是「花樣百出」,有原味、有義式風味、有頂級、有黃金橄欖,甚至部分橄欖油連成分都標示的含混不明,「到底是用什麼做的根本無法了解」,消費者權益與健康要如何確保?

  陳玉梅議員批評,從中央到地方的衛生主管機關明顯主管怠惰國家標準相關規定。明明早自民國70年就已作出相關規範,甚至於今年716還剛完成第5次修定,但是上從衛生署,下到各縣市衛生局,「全都當作沒這回事」。放任目前市售橄欖製油標示與品名陷入一片混亂,「橄欖油」與「橄欖粕油」混用嚴重,「劣質油假裝高級油在賣」,消費者在選購時幾乎無所依歸。結果原本為了健康才選購橄欖油,最後反而因被不實標示欺騙買到劣質油,傷身又傷荷包。

  針對本案,陳玉梅議員除要求市府消保官應介入協助受害者後續賠償與權利回復事宜外,陳玉梅議員也要求市府衛生局,應儘速根據最新國家標準,並依據食品衛生管理發所賦予權責,全面清查目前市售(*含一般通路與虛擬通路)所有橄欖製油品名與成分標示不清,甚至是刻意混用情形,限期下架改善完畢。而如有惡意繼續違法法令規範者,衛生局也應祭出重罰,以導正相關亂象,確保民眾權益。

  針對本次質詢,北市府衛生局長邱文祥現場承諾表示,會於一周內就議員所指,目前市面上標示不清之橄欖油進行全面稽查,如確有標示不明問題者,會要求其限期改善,而在稽查與改善過程中,該要求下架就會要求下架,該予以處分者,也會予以處分。

【食用橄欖油與橄欖粕油】(CNS4837)

條次

內容

1

適用範圍:本標準適用於完全由橄欖油(Olea europaea L.)果實製得之食用橄欖油及食用橄欖粕油。

2

用語釋義

(1)  冷壓橄欖油(Virgin olive oil):係指橄欖經清洗、機械/物理性壓榨、過濾及離心外,未經其他方法處理,且未攙入任何其他油類製得者。

A、          特級冷壓橄欖油(Extra Virgin olive oil)

B、          良級冷壓橄欖油(Virgin olive oil)

C、          普級冷壓橄欖油(Ordinary Virgin olive oil)

(2)  精製橄欖油(Refined olive oil)

(3)  橄欖油(olive oil):係以冷壓橄欖油及精製橄欖油混合而成,且未攙入任何其他油類製得者。

(4)  精製橄欖粕油(Refined olive-pomace oil):橄欖粕以溶劑或其他物理方法提油,並經脫膠、脫酸、脫色及()脫臭等加工步驟(再脂化製程除外),且未攙入其他油類製得者。

(5)  橄欖粕油(Virgin olive-pomace oil):係以冷壓橄欖油及精製橄欖粕油混合而成,且未攙入任何其他油類製造者。

6

包裝及標示:本品應為罐、瓶裝或桶裝,其包裝材料應符合行政院衛生署公布之「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其瓶蓋及附貼或直接印於包裝外之標示,應完整無損,並符合我國有關衛生法令及CNS3192【包裝食品標示】之規定。精製或混合橄欖粕油,在標示上必須註明,不可以橄欖油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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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 邱彼得
2009/11/02 16:42
仿冒是詐騙
便宜油與劣質油仿冒 完全不同
1樓. cjs
2009/10/30 23:10
.

我絕不在購物台買東西.

因為媒體是他們控制,

出問題,除了官商相護外,

個人連訴之大眾的機會都沒有.

不像陳議員,至少還有議會這個揭發內幕的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