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日,立法院第7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結尾時,由林淑芬、洪秀柱兩位藍綠立委在臨時提案中,指出新聞局的「劇情漫畫獎」從2003年到現在,「台灣的漫畫產業仍舊一點起色也沒有」,「函請」新聞局「積極思考如何擴大扶助本土漫畫產業的措施」。
由此可看出,朝野對此政策已經相當感冒。劇情漫畫獎始於阿扁時代國民黨籍的新聞局長黃輝珍,歷經林佳龍、姚文智、鄭文燦、謝志偉。不但從出版獎勵變成漫畫比賽,總獎金也由五百萬下修到兩百多萬。馬蕭執政後,史亞平擔任局長半年多,也毫無改變,任其腐潰。
劇情漫畫獎原本是「入選」制,就是說上榜的都是「冠軍茶」。近年來改成「競賽」後,變得荒腔走板,今天市面上有「冠軍茶」,各位還會覺得「亞軍茶」、「入選茶」好嗎?同理,別說得佳作者乏人問津(包括出版社跟讀者),優勝的在市場上也看不出光芒。現在還搞出更可笑的花招,就是明明沒那麼多獎金,來一個入圍還不見得是得主,搞得好像考研究所複試,或「超級星光大道」的淘汰賽一樣。結果這樣浩大陣仗精選出來的人和書,是否因此更上一層樓,請參考底下的「延伸閱讀」。
有些人說「劇情漫畫獎」獎金不高,因此好作品不願投入,我們來看看獎金到底少不少。劇情漫畫獎裡,獎金最低的「新人獎」,獎金是十五萬元。從「行政院新聞局『出版事業輔導』97年度第3季(7-9月)補助經費運用情形一覽表」我們看看同樣新聞局辦的金曲獎,周杰倫拿了三個金曲獎,獎金有五萬的也有十萬,一共二十五萬。劇情漫畫獎獎金跟金曲獎相比,會少嗎?
我們看看新聞局花在動漫的錢,贊助「第12屆開拓動漫祭」活動,花了五萬元。補助中華出版倫理自律協會辦理「出版品分級評議工作」及分級宣導第2期款一百二十萬,也都很大手筆。補助是沒人會嫌多的,但是花在刀口上才有意義。
YOYOMAN認為,要讓台灣漫畫「產業」上軌道,首先就要讓幾乎不存在的「產業」,有雛型出來。用多管並進去提振,而劇情漫畫獎應該停辦,改成「劇情漫畫出版補助」,改善評選機制與目前不合時宜之限制。有出版社合作的得主,這筆補助撥給出版社出版;沒有出版社合作的得主,由新聞局自己當出版社,或將補助撥給指定出版社出版。如此人人皆可參加,得主都可出書,不會再有什麼幽靈漫畫、流浪漫畫、蚊子漫畫。新聞局讓錯誤的政策任其空轉、浪費公帑,較之手下職員在網路上貼文「辱台」更加可惡,更需要全民監督。新聞局應該儘快提出解決對策,並邀請社會公聽公評。
立法院第7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98年3月2日(星期一)上午10時40分至12時11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出席委員:林淑芬 管碧玲 陳亭妃 郭素春 林正二 趙麗雲
洪秀柱 鄭金玲 黃志雄 江義雄 江玲君 楊瓊瓔
委員出席12人
臨時提案
二、新聞局從2003年設立「劇情漫畫獎」,每年選出10位作者,給予獎勵,然而獎金卻極為有限,除了「劇情漫畫獎」之外,就沒有任何的政策措施來提振漫畫產業,因此「劇情漫畫獎」從2003年到現在,5、6年時間下來,台灣的漫畫產業仍舊一點起色也沒有,新聞局應積極思考如何擴大扶助本土漫畫產業的措施,讓台灣漫畫產業走出現今困境,給予動漫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之願景。
提案人:林淑芬 洪秀柱
連署人:黃志雄 黃偉哲 趙麗雲 江玲君 陳亭妃
決議:照案通過,並函請行政院新聞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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