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漫畫博覽會」與「台北國際書展」,日本動漫區幾乎搶盡風頭,至於台灣漫畫展售區,不見得是在會場最偏僻的角落,但往往是買氣最清淡的區塊之一。
近年來,政府較有心扶助本土漫畫產業,每年提撥經費總金額超過千萬元,也推出一些因應措施。以扶助一個「產業」來講,可說聊勝於無;然而令人訝異的是,其中用來舉辦漫畫比賽的獎金卻超過一半,像新聞局的「劇情漫畫獎」(獎金約四百萬元)。劇情漫畫獎近年已由每年出版十本漫畫的獎勵補助,轉型成區分優等、佳作、新人獎的漫畫比賽,對此筆者深覺不妥。
首先,出版商大量引進日本暢銷漫畫,消費者胃口早已不若以往,要看漫畫當然先看「頂尖」的,這些作品早被源源不絕的日本漫畫卡位。我們常說台灣漫畫也「不錯」,但是不錯跟頂尖、一流相較,等同失去競爭力。劇情漫畫獎本是立意良善,而今像一般漫畫比賽分等級,表面看似專業,其實根本與潮流背道而馳。
因為這些入選作品,理當具備競爭力,卻被分成不同等級。以出版社來看,在漫畫印上「佳作」,十有八九會乾脆不印,因為印上去等於承認自己不是最好,消費者根本不會想看想買。與其如此下去,建議新聞局考慮每年可以降低提撥獎金金額,只評選出一本特優漫畫,全力加持。
此外,關於新人獎的部分,筆者也認為新聞局不宜主辦。各家出版社主辦新人獎,入選新人有機會在出版社安排下出版作品,就像「超級星光大道」,優勝者可以在唱片公司栽培下繼續發展。反觀新聞局並無任何栽培規劃,只是發一筆高額獎金,最多把其作品拿到國際書展露露臉了事。如同一場鄉里聯歡歌唱比賽,如此重金打造的漫畫新人是否有未來?對整個產業又有何意義?
其實國立編譯館每年也舉辦類似比賽,得獎名單常有重疊。各單位爭相舉辦高獎金漫畫比賽,除了讓官員風光頒獎外,實在看不出對整體產業會有什麼助益。
筆者呼籲政府如果真的要「提振本土漫畫產業」,別光用講的,也別光用「獎」的,請比照輔導其他產業模式,回歸原點,多擬定針對整個產業發展的相關政策,把產業構築成能吸引新血及菁英參與,或是選出代表性龍頭帶動後進。否則每年靠這些比賽就想達成提振產業效果,猶如對著破洞的車胎打氣,到頭來本土漫畫產業仍然無法前進,更別想在全球激烈競爭下佔一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