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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願金剛
2009/09/24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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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願金剛  蓮花釋樂智

在佛法中,菩薩是依德立名、利他六度圓滿的聖賢,大乘經典中有部《大集經》是以佛說法時,十方大眾雲集的大法會而得名。在大集法會中,有很多菩薩都以藏為名,其中如「日藏、月藏、虛空藏、金剛藏、須彌藏、地藏等」諸大菩薩。其名都有藏字,藏字有其深廣大不可說之義,就以地藏之義來說,地是大地如母,能生萬物,也是地大;藏是含藏、伏藏義,如金礦、銀礦、煤礦、鐵礦等等,在佛法中藏亦是庫藏之意。地藏之含義,此喻菩薩的功德能為眾生而荷擔一切,地也有依止之意,一切草木皆依地而成,依地而生。喻世間一切自利利他功德,依此菩薩而生。

地藏菩薩能含藏種種功德,能引生一切功德,難行苦行,救度眾生,故名地藏。佛經記載地藏菩薩發心修行以來,已經很久,歷經了無量無邊不可思議阿僧祇劫。其功德智慧可說與佛一樣。薩婆若即一切智,佛智薩婆若海,此形容佛之大覺悟大智慧,如海一樣的深廣。地藏菩薩於無量無邊劫修行,其早已達到了佛的智慧海,功德圓滿具足,早應成佛。但菩薩發願度盡一切眾生,故隱其功德,以本願之力,自在神通,到處現身說法,救度人天。

《楞伽經》中說到,有大悲菩薩,永不成佛,發願度盡一切眾生,所以功德與佛等齊,而不現佛身,始終以菩薩身,於十方世界度脫眾生。《十輪經》(卷一)曰:「諸大菩薩所,於百劫中至心皈依,稱名念誦,禮拜供養,求諸所願,不如有人於一食頃,至心皈依稱名念誦禮拜供養地藏菩薩,求諸所願,悉得滿足。如-如意寶,亦如伏藏」。這意思是說:若有人至誠皈依諸大菩薩,稱其名號,禮拜供養,求諸所願,如求健康、長壽、財富、或求斷煩惱等。於一百劫中求諸大菩薩,還不如有人於一頓飯時間,短時間內至心皈依地藏菩薩,稱名念誦地藏菩薩名號,虔誠敬禮、禮拜地藏菩薩的功德大,若有所求,皆能圓滿達成願望。如-如意寶,即摩尼寶珠,此寶珠能出生一切,所求皆遂。

《地藏十輪經》曰地藏菩薩如觀世音大士一樣,於十方世界現種種身,說種種法,令眾生離種種苦,能令大地一切草木、花果皆悉生長。《須彌藏經》曰:「地藏菩薩能於一切眾生,能為大藥,如大妙藥。何以故?地藏身即是微妙大藥」。故地藏菩薩的功德,如藥師佛一樣。但不是大醫王,而是大妙藥,能令眾生增長精氣、健康、祛除疾病,能令眾生一切病,生死煩惱皆除,一切功德具足。

印度語阿鼻地獄梵文即「無間地獄」,眾生作了什麼及犯何罪?會墮最苦的地獄──無間獄?若想瞭解可至大燈文化出版社請購「聖尊蓮生活佛」著作「地獄變現記」就會明白。《地藏本願經》裏,有種種地獄名稱,八熱地獄,充滿大火,銅床鐵柱及最下層即是阿鼻地獄。如作極重罪惡業的,死後不耽擱時間,立刻墮進了地獄之中。地獄受苦時間未曾間斷,沒得休息,所以名為無間地獄。

地藏經中說到有二類必墮無間地獄:()、十一種惡業。如《十輪經》(卷三)曰:「造五無間及近五無間四根本罪,並謗正法,疑三寶等二種人。於此十一罪中,隨造一種,身壞命歿,無餘間隔,定生無間大地獄中。」此十一種重罪,分五無間,四根本戒,及謗正法與疑三寶---三類。五無間罪,是說作此五種的其中一種,必墮大無間地獄中永無出期。一、殺父,二、殺母。父母生養我,教育我,從幼至長,恩重如山。若依世間法說,殺害父母,簡直是畜生行為。三、殺阿羅漢:已修行至阿羅漢者,是四果聖人,若殺之,罪極重。四、出佛身血:佛在世時,其弟子提婆達多欲害佛,從山上推下大石,欲將佛壓死,但為護法神打碎,碎石碰傷佛的腳趾流血,於是成為出佛身血重罪。五、破和合僧:若於出家清淨僧團中,惡意破壞,令和諧的僧團分裂為二,即構成了無間重罪。

近無間四根本罪,是殺、盜、淫、妄中最重的才造成無間地獄罪。如出家眾犯此四根本戒即逐出僧團,如斷樹根,不復發芽;如大海死屍,不為法海所納。在家或出家,如犯了近無間的根本重罪,一犯即墮落,不通懺悔。其中「殺生」,以殺害獨覺為殺罪最重。「盜」,以盜三寶物為最重罪,如屬於佛、法、僧、僧團的東西,為大眾發心供養的,若盜取是最重罪,如侵佔廟寺道場,此「在家眾不可不知」。「淫」,以淫阿羅漢比丘尼為最重罪;對已證阿羅漢之比丘尼,強迫姦淫,必墮無間地獄。「妄」,以不實語,即挑撥僧團是非,使僧團分裂為最重罪。因世間一切功德,了脫生死,修菩薩行,成佛等---皆從三寶而來。此四重罪,皆破壞三寶,令三寶不清淨,損害最大。

以下亦有兩種,看似不要緊,卻極其重要。(一)謗正法:若修學佛法的出家弟子,在佛法中自毀正法,如獅子身中蟲,自食獅子肉,罪過就大了。我們信佛學佛,不應毀謗佛法。一般出家在家居士,都不會心存毀謗,但也可能謗而不知。「如佛法有聲聞乘、緣覺乘、菩薩乘及金剛乘,若修學聲聞乘,讚歎聲聞乘,而說大乘非佛說,即是謗法。若學大乘而呵斥小乘,認為不應該學,也同屬謗法罪。若只重持戒而廢定慧,或重定而廢戒慧,或重慧而廢戒定,凡有所偏廢,勸人不要學,都是謗法。或說金剛乘非佛說,不可能即身成佛,令眾生「生顛倒解」走入歧途,瞎眾生眼目,故成無間獄重罪。若修學金剛乘,而謗師、謗法、背信忘義、欺師滅祖、破和合眾、毀三昧耶戒、忘失菩提心,定墮金剛無間地獄,永無出期。此為最重地獄。(二)疑三寶:「佛法僧」是所有佛弟子的皈依處。不論出家或在家,受了淨戒,若於三寶外還信其他外道鬼神,疑與佛同等或勝於佛,皈依外道邪眾,對佛法僧出家眾沒有信心。這與佛法不相應者,是疑三寶的無間重罪。

《十輪經》(卷四)曰:「於十惡輪,或隨其一,或具成就,先所修集一切善根,摧壞毀滅……命終定生無間地獄。」輪---是摧壞義,能破壞一切功德善根,所以叫做惡輪。十惡輪即十種惡事,若犯其中一種,或俱犯,向來所修之功德,全被破壞無餘。「十惡輪」是:謗阿蘭若,謗於別乘(分三種),瞋害比丘(分兩種),侵奪清淨僧物迴與破戒者,毀害法師,侵奪僧物,毀寺逐僧。(一)謗阿蘭若:阿蘭若是印度語,意思是無事處,寂靜無囂鬧處。出家人於此寂靜處修清淨行,名曰「阿蘭若比丘」。

佛說比丘有三種:(一)修定的,勤修止觀,以達斷妄成聖的目的。(二)讀誦研究閱讀大藏經、顯密經論。(三)為僧團作事者,如建寺安僧,做監院、知客等福事。於此三事中,當然以修定最好。修定比丘,多住阿蘭若,專修定慧,求了脫生死。為寺院僧眾服務,雖是修福業,但還不是出家人的本份事。研究佛學,也只是要瞭解佛理,若只是在文字上打轉,實非出家理想。故住阿蘭若比丘,精進於禪思,佛制應受上等的供養。佛住世時,僧團都要隨眾,若是修習定慧,到了緊要關頭,是允許他暫時自由,不用隨眾。若有人毀謗阿蘭若比丘,是「十惡輪」之一,因對真正修行求了脫生死的行者,不但不應障礙,而且應予成就。如加以誹毀障礙修行,等於破壞佛教教人實修的最大目的。

(二)謗於別乘:佛法有三乘,聲聞乘、獨覺乘、菩薩乘,不管哪一乘,如若謗對方,都是毀謗正法。佛說八萬四千法門,每一法門都是針對每一位眾生所定,一切平等。

(三)瞋害比丘,也有兩種:一是瞋害有學有德有修行的比丘,如辱罵他,毆打他,或想使他失去自由,加以種種迫害。有些壞比丘,拉攏惡勢力,穩坐住持當家寶座,想盡方法,去破壞有德比丘,以達佔有之目的。二是對於破戒比丘,看不起他、恨他、逼害他,認為根本不像出家人,不值得尊重。以為迫害有德比丘是造罪,瞋害破戒比丘又有什麼關係?但不知此比丘雖然破戒,只要他還在僧團中,沒有被取消出家資格,若以非法手段對付破戒比丘,也是惡輪。

(四)侵奪清淨僧物迴與破戒比丘:有些壞比丘,拉攏惡勢力幫忙,一般稱之為護法。助壞比丘爭奪寺廟財物等,看來是為了護持出家人,但如護助破戒比丘,實是造了重罪。

(五)毀害法師:對於講經弘法之出家人,加以毀害,壞其名聲,說不實語,令眾生有所誤解,毀謗其德行,此乃犯下了謗三寶之重罪,也是犯下惡輪之一。

(六)侵奪僧物:奪取出家人的財物,也是無間重罪。有些在家眾他們平日在寺廟幫忙,或幫忙建寺,但寺廟一旦建好了,他們會覺得廟是他們蓋的,而忘了錢是眾生所出的,非他一人之力所建,而有廟是我的之念頭,出家眾都歸他管,所有人須聽他指揮。其實如果你不是出家眾,最好護持就好,免得犯下了十惡輪重罪而不知。

(七)毀寺逐僧:如有人將寺院破壞,用眾生的錢蓋廟,蓋了又毀,毀了又蓋,為了私利將出家人趕跑,這是最重的惡業之罪。一次犯兩業,毀寺罪過,逐僧罪過。以上這七類十惡輪,十一種罪,都是地獄種子。任何一樣皆墮無間,切記!切記!

師佛曰:「請諸眾生勿退道心,請諸法師勿互輕謗,一切如來所說恆生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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