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個客戶來買我的車載車牌辨識軟體,問到可不可以修改程式增加某個操作功能?具體來說,就是他們常會到室內停車場內尋車,雖然辨識車牌無誤,但因為GPS收不到衛星訊號無法定位,事後就不知道該車的位置了!所以想到能否在進入停車場時手動輸入該處地名?輸出資料時就用該地名取代GPS資料?
我的軟體每一行程式從操作介面到辨識核心都是我自己寫的,要我增加這些介面功能當然很容易做到!軟體嘛!又不是硬體機器,任何功能都是寫死在機器裡面的,你家的冷氣機要從顯示攝氏溫度變成顯示華氏溫度,如非出廠預設功能要改就難了!但軟體就是程式而已,原始程式碼也在我的手中,哪有甚麼不能改的?
所以溝通好他需要新增的操作介面後馬上就寫個幾千元的報價單給他,付了錢我一個工作天就可以交差,皆大歡喜了!這種事我常常在做的,雖然表面上我賣的是制式軟體,但每一個購買客戶的程式其實都是客製化管理的!幾萬元的軟體售價中,其實都包含了該客戶希望修改的程式細節工作,譬如與他的後端程式溝通的通訊資料格式等等。以後該客戶有甚麼新需要,都可以繼續客製化更新,不會跟其他人的軟體衝突的。
如果客戶的要求極為簡單,我以前也做過,有舊案程式可以拷貝,像是攝氏改華氏顯示之類的小事,我是不會額外收費的!只有該功能是新的,我沒做過的,需要較多程式邏輯,會牽動到整個運作流程的新功能,我才會適度額外收費!金額也都不高,幾千元而已。
這種小事我特別有感!因為回到三十年前,我的處境就跟這些客戶一樣,希望我使用的聲納軟體可以按照我的需求增改一些小功能,讓我可以多做好很多事,或少做很多後處理!但是傲慢的國外廠商當然不會理我,我心裡就嘀咕:「狗眼看人低!如果是美國頂尖海洋研究機構的研究員說要甚麼新功能,他們一定會全力配合的!」我那時也會寫程式了,我知道那些修改一點都不難!
重點是:這些高科技軟體真正產生效益大小的關鍵點是使用者!使用者才是最清楚軟體該做成怎麼樣才會最有效益的人!不應該是由設計軟體的廠商主導所有的軟體設計細節,即使高科技軟體的核心技術,譬如車牌辨識的辨識核心,是由原廠設計師掌握,但是他們並不是使用軟體做事的人!程式寫完他們就收工了,但使用者則是天天必須面對面使用那個軟體!所以裁縫當然必須以穿衣者的方便為目標,將衣服改到最好看也最好穿才對!國外軟體廠商的傲慢是不合理的態度!完全就是歧視無誤!
其實那種不愉快的經驗就是我會起心動念想開一家軟體公司的濫觴!但那時我只是個海洋研究所的學生,只懂海洋與地質,距離資訊軟體專業與事業非常遙遠,開軟體公司做高科技軟體?只能算是一個遙不可及的夢想而已!就像一個宅男想像自己可以跟美女偶像交往甚至結婚一樣遙不可及?但是現在我30年前的奇想夢境居然真的實現了!
我現在賣的影像辨識軟體甚至比聲納軟體更高科技,我易地而處變成那個寫程式的人了!我深知使用者迫切的期待,如果可以滿足他們的願望,還可以多賺一些錢多好?即使是免費加值服務,也可以替我塑造口碑,讓我的生意越做越好!何樂而不為呢?做這些事時,感覺自己不是凡人,好像是一個神?我可以慈悲地賜予福氣給好多人!
想到當初那些國外廠商傲慢的態度,以及國內使用者(包括教授)面對他們時的崇洋媚外,現在自己可以做出比國外廠商更厲害的高科技軟體,也不必像頂大教授一樣對國外廠商卑躬屈膝,還能對我的客戶服務到家,30年前一個宅男研究生的荒唐夢境居然可以實現?人生至此實在太好玩了!你還會以為我想當台大的教授嗎?台大校長甚至教育部長給我當我都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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