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要如何分為有限公司,或是企業社、實業社?
2016/03/24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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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公司成立,要如何分為有限公司,或是企業社、實業社?
發問:
請問,如果需要成立一家公司,是要成立為:有限公司,或是企業社,還是實業社呢, 1?這幾各在成立上有什麼不同嗎? 2?這幾各如果成立後,又會有什麼不同呢? 3?在公司擴展上來說,這些又有哪些不同?或是只有名稱不同,其他功能都相同呢? 4?在課稅上有何分別呢?
最佳解答:
1.企業社或是實業社等,都是屬於行號,可以是獨資也可以是合夥型態,但是這種型態是屬於人合組織,負責人要負無限連帶清償責任。一般來說雜貨店、機車行或是小吃店都是這種型態 2.有限公司是屬於資合組織,股東以出資額為限(股東資本賠光就算了,不會牽扯到個人財產,除非是個人幫公司作保證),設立時最低資本額為50萬,股東一人即可以成立 3.就以後公司擴展來說,有限公司可以改組為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資格與權利義務不受影響,獨資與合夥企業則無法直接變更為公司組織,若有需要必須結束清算另外設立公司以為因應,所以等同重新設立一家公司 4.在課稅上獨資合夥只有營業稅問題,如果是屬於月營業額在20萬以下的小規模營業人是採核定課徵,營業稅賦上可能比較輕,但是營利所得必須併入個人綜所稅申報。有限公司屬於加值稅系統課徵範圍,必須開立統一發票每兩個月申報一次營業稅(有些客戶會索取統一發票,但小規模營業人一般是無須開立發票的),公司當年營利所得則需於次年度分配給股東(若虧損則無須分配),股東再於次年度申報綜所稅,但是在公司階段所繳的營利事業所得稅股東可以拿來扣抵個人綜所稅,等於是公司幫股東先繳一部份的稅,若是個人所得稅率低於25%,還可以退稅 總之,如果未來交易對象以法人客戶居多,建議以有限公司為設立標的,如果交易對象以自然人居多,則採用行號可能比較有利
其他解答:
http://guang-jing.myweb.hinet.net/news.htm|||||企業社,還是實業社。 名稱其實無所謂.. 但性質仍然要-----有限公司.. 只是公司的條件要找多名股東.. 台灣很多家族企業都是一人獨資.. 家屬當人頭.. 又有限公司為有限責任.. 以所有股東出資金額為主.. 如果是企業社或實業社.. 需付無限清償責任.. 你的公司名稱可以為 例如.. 遠大實業社有限公司.. 永大企業社有限公司.. 這種名稱是可以的喔.. 成立公司當然要採取會計記帳.. 一些相關細節..會計師會教你.. 你的問題前三項均無顯著不同.. 只在報稅方面..小商店.小工廠可以免開發票.. 但一但申請營業執照..稅金仍然不可免..E1F0D5E0C63DD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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