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文章少問一個問題的「心靈鐵窗」
一件事情,往往可以分成【 現實面 】和【 討論的空間 】
事不關己呢,每件事情,都可以有【 討論的空間 】和【 人性面 】
但是,事情跟自己有切身的關係【 現實面 】來說【 原諒是很沉重的問題 】
舉兩個例子來說
今天,你是個【 女人 】你願意讓【 曾經犯過,強暴犯的人 】住在同一社區嗎?
這就是【 現實面 】而不是你用【 人性面 】來做一個【 討論的空間 】吧?
為了他的進住,你可能需要在黃昏之前,回到自己的家,然後關緊所有的門窗
你也可能,必須犧牲你晚飯後,散步的習慣,當然啦!還要費心保護子女的安全
在這種種的考量之下,身為一個女人,身為一個母親,你會同意嗎?
第二例子:
白曉燕事件,白冰冰女士,始終都不肯原諒,為 陳進興 辯護的 謝長廷
很多人說過,如果不是謝長廷,肯進入南非官員的家裡,跟 陳進興談判
搞不好會有更多的傷亡,所以呢,很多人都用佩服的眼光,來看待謝長廷
白冰冰女士,身為被害者家屬,她說過:原諒謝長廷,就等於原諒陳進興等人
身為一個生前被極度凌虐死亡者的母親,她不能這樣做!
白冰冰說:沒有好好照顧白曉燕,讓她平安,無慮的長大成人
對我,作為一個媽媽,叫我情何以堪呢?
現在社會大眾,還要她去原諒一個,爲加害白曉燕的人辯護的律師,她說她做不到
大家都說,南非的官員,都可以原諒陳進興,並且在國外寫信,為他禱告
為什麼?白冰冰你做不到呢?
白冰冰說:謝長廷是一個幫助壞人的律師,當初他幫陳進興,其他幫兇脫罪
結果呢,陳進興的小舅子,沒事後,出來又殺了一名女子,這名女子本來不該死的
現在卻因為謝長廷,為了實現,他對 陳進興 的 承諾 和 條件
白白又失去一個女子的性命,我為什麼要原諒他呢?
如意想請教大哥
【 不要再給他下一 次下手的機會 】對你個人來說,比較安全?
還是
【 再給他一次重新做人的機會 】對你個人來說,比較安全呢?
- 11樓. 琇子2009/07/21 21:00如意
這問題要考慮的增面很多
要考慮大環境的配套措施
以我個人來說
對以一個願意重新改善
洗新改面的人
偶當然樂意給他機會
- 10樓. ♡ 綾子♡2009/07/15 16:29
- 9樓. catling2009/07/14 17:56助紂為虐跟為虎作倀有何不同?
謝長廷根本就是是一個幫助壞人的律師!
謝長廷幫助陳進興,為的是他自己的政治算計,
結果卻是又多了一個枉死的無辜女子!
子曰,為虎作倀,其無後乎?
謝長廷沒有兒子,難道不是他自己造成的嗎?
那些以『人權』做藉口或是訴諸『人性弱點』的人,
應該先想想你的做為,是否會害死其他無辜的人吧! - 8樓.2009/07/14 12:17試問
秋玲姊:回到原點,一切唯心造
心者,如何改造?
浮雲:
真的是永遠嗎?
- 7樓. 浮雲2009/07/14 12:00這個
天平 永遠不知怎麼平衡
愛~~~
- 6樓. 林秋玲2009/07/14 11:53重生 是 心安理得
我以為法律只是制裁犯罪的方法 戒律以道德規範行為 兩者還是有瑕疵
雖然大家都怕法律制裁 都怕因果循環 但是如果沒有良知良能 它們有時只是規範他人 卻對自己沒有自律作用
所以我經常告訴自己 法律不如戒律 戒律不如心律 只有良心的覺悟 才能規範自我不會再犯錯
犯罪的人也是ㄧ樣 如果出獄後自省痛改前非 一定要給最好的機會重生或提升
上天不忍喪失任何一個子民 我們也一樣 期待那些犯罪者 獲得重生 真正心安理得
- 5樓.2009/07/14 11:28秋玲姊
說的一番話,讓我有此一想:其實在監獄里就應該開始改變他們的習性因應潛意識的改變程度而對刑期作出適當修改
這就好像在牢里有的表現好,有的表現不好因而影響出獄刑期一樣,只是這是專門依照潛意識而作出的另一門功課,畢竟潛意識一旦改變了,就有力量可以擺脫,對抗舊有的負面思想
對了,最後說一說,這個世界唯有平衡才能運轉,安全的定義某個程度上是需要風險的~
- 4樓. 林秋玲2009/07/14 10:33習慣性的犯罪基因
寶貝如意 喜歡你有建設性的議題
關在鐵窗裡的人出來都想痛改前非 不是不改而是潛意識裡的習性問題 就是有習慣性犯罪基因
在本身無法釐清心性痛定思痛或是輔導助緣不夠時 就會舊疾復燃 不由自主的再犯 後果不堪設想
大家會對關出來的人沒信心甚至產生恐懼感
大姐
很感謝妳,提到的寶貴意見今天,我們反對,跟罪犯住在同一個空間
不是,我們失去了,我們的 愛心 和 善心
最主要的原因是 【 我們都不想,自己或是親友,成為他們下一次下手的對象 】
因為【 恐懼 】所以我們【 拒絕 】
因為【 對法律的無用論 】使我們必須【 自力救濟 】【 自己保護自己 】
如果【 曾經犯過錯的這些人 】能夠【自省】能夠【 將心比心 】
我想 .... 大家的心,還是柔軟的,不是嗎?
金如意 於 2009/07/14 10:54回覆 - 3樓.2009/07/14 09:55再多談一點好了
還記得陳水扁任期末段曾經特赦,結果出獄的毒犯殺了一個無冤無仇的大學教授嗎?
還有,幾個月前一個出假釋後戴著電子腳鐐的強暴犯跑到電子訊號不及之處,又再次犯案。
妳問的兩個問題,有好多個層次。
其中一個是,他們真的可以出來了嗎?一個人關在沒有犯罪機會、缺乏誘惑的地方,要表現出洗心的樣子實在很容易。有些人的犯罪動機其實潛藏在內心深處,有機會就會誘發。
還有一個層次是妳提到的,對於一些重刑犯,某種程度下我也認為社區成員有知的權力。犯罪者有兩種代價無法逃避-法律代價與社會代價。
坐牢付出的是法律代價,但是出獄才是付出社會代價的開始。許多更生人都誤以為既然已經坐過牢,社會理應伸手擁抱他,一但發現不是如此,就感到憤怒,用來當作重新再犯的藉口。
殊不知就算是個說謊成性的人,雖周遭的人都不齒,但其錯不及犯罪的情形下,想要重新贏回眾人的信任,也要一段長長的時間和大大的努力。何況犯罪者?
這種心理準備,和必須付出社會價的認知,應該也是在牢中應該教育的事。但是這部份我們並沒有。
社會大眾面對曾經犯罪的人,疑慮是天性,這是更生人如果真有誠意悔過,必需勇於面對的事。社會應有一些機制來協助這些部份。而不是像電影裡只是改名換姓就希望擺脫過去的一切,因為其所犯的罪所造成的傷害是持續存在的。
這些問題當然不是這樣就談完了。
電影裡有一段,傑克的監護人問傑克有什麼計畫,傑克說他想去看與他一起犯案那個朋友的墓。怎麼不是去看那個被害女童的墓呢?
我個人認為整部片就是一個包裝在「人道主義」下的懦弱和逃避責任。看得很不開心啊。
說到這個【 人道主義 】
我還真的很不屑,這些【 護道人士 】我曾經寫過,植物人王曉民的故事,這些【 人道主義者 】反對安樂死
卻要讓王曉民這一類的植物人【 沒有尊嚴的,享受同情的眼光,繼續活著 】
也許你還記得
【 新竹有一個五歲小女孩,被遊民,用木棍深入私處,木裩前方有鐵釘 】
【 在抽送木棍之間,把小女孩的腸子拉出來,經過手術,小女孩剩下八公分腸子】
遊民被法官判刑十四年,遊民說,希望他出獄後,能用後半生來照顧小女孩!
看到這種話,真的恨不得,把他抓來,用同樣的方式來對待他。
說這麼多,主要的,我不是強調【 不要給當事人,重新來過的機會 】而是要說【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社會的價值觀,造就他們偏頗的行為
是不是應該在獄中,加強他們,心理上的建設,加強他們,反省的意識
而不是【 人道主義的方式 】一昧要大家給加害者,一個改過的機會!
老一輩時常說【 很多事情,只能做,不能說 】
對於更生人,我的期望也是【 改過的真心,只要做,不要用嘴巴說 】
金如意 於 2009/07/14 10:10回覆 - 2樓.2009/07/14 09:34如果妳是問我
如果妳是問我,我想我的看法已經寫在文章中,還以文章底下幾篇回應的回覆中,妳可以去看一看。
而妳若是認為我傾向給予第二次機會而不顧所謂的安全問題,( 因為口氣看來有這樣的意思 ) 妳細看我文字便知我非此意。
犯罪者除非死刑,否則總有要回到社會的一天。那時不能叫這些人離群索居,不與人接觸,也不能叫他們不工作維生。社會大眾應該用什麼態度重新接受這些人,以些這些人應該用什麼態度得到被接納的機會,在我們這個社會是很缺乏討論的。在「不要給下手的機會」和「要給自新的機會」之間,有很大很大的一個範圍。坦白說,我也無法簡單回答妳的兩個問題。
大哥
不好意思,文字的內容和用詞,讓你誤會了我用【 質疑的方式 】來質疑這件事情的可行性,不是針對你,而寫的文字
當然啦!也不是認為,給予他們再次機會,是你的言論。
我知道,你只是寫這一篇文章,來論訴,今天社會的這種現象
所以,請你不要誤會,如意文章中,用【 質疑的方式 】來討論這個問題。
當然啦!【 曾經犯過錯誤的人 】想要【 贏得別人的信任 】的確是【 需要花費很大,很長的時間,和心力 ,來為自己的人生,背書 】
也因為【 事後的重建路 】是如此的艱難,與 痛苦
所以,我們希望用【 這些,既定的事實 】來【 嚇阻,將來想做壞事的人 】
金如意 於 2009/07/14 09:48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