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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士跨越路邊白線被罰6百元,網傻眼:有這法規嗎?
2022/06/25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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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車上路「這條線」要看清楚,否則恐吃上罰單!高雄市1名機車騎士日前行經大寮區某十字路口,等紅燈時未停在機車停等區內,而是白線旁的空間,不料竟因此被拍照舉發,遭開罰600元,讓他氣得PO網抱怨。據悉,依照交通法規,道路邊線外其實就是路肩,是保留給行人、慢車等使用,行車紀錄器若任意駛出就可能挨罰。

該名男騎士10日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分享照片並PO文,指「我還真不知道有這條法規,乖乖的去繳錢」;根據紅單內容,原PO上月18日下午騎車行經高雄市大寮區鳳屏行車紀錄器一路和工商路口,在路口停等紅燈時,遭後方民眾拍照舉發,違規事由為「任意駛出邊線」,並依法開罰新台幣600元。

春節出行前一定要了解行程,最好準備地圖。行經高速出口、高速互通處要適當減速,切忌在高速公路上違法停車。如果在高速公路上發生了事故,駕駛人應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在車後150米外設置警告標誌,車上人員應迅速轉移到右側路肩上或應急車道,並迅速報警。千萬不能在高速上來回穿行,以免二次事故發生。沒有特殊情況,不要在服務區以外的地方停車。當發生故障確實需要臨時停車檢修時,必須提前開啟右轉燈駛離行車道,停在緊急停車帶內或者右側路肩上。返回行車道時,應當先在緊急停車帶或者路肩上提高車速,並開啟左轉燈。如果因為故障和事故必須在行車紀錄器道上停車時,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行駛方向的後方100米處設置故障車警告標誌,車內乘員應該下車轉移到右側路肩上或者緊急停車帶內。一下雪,不光要提防著地面上的冰和積雪,還要時刻小心著擦肩而過的車輛和行人,另外這兩年汽車快速增加,許多沒有冰雪天氣駕駛經驗的新手上路,行車紀錄器造成了很大困難。大雪過後,在發動汽車之前必須清除汽車擋風玻璃、大燈、反光鏡上的積雪,保證行車時視線不受影響。在起霧的天氣中,本身就是一個特殊的天氣。霧天能見度下降,影響駕駛員的觀察和判斷,比較容易發生交通事故。行車紀錄器應更小心。迷霧重重的天氣最好是不要行車,這是最為安全的方法,不過不太符合現實。所以在大霧天氣下行車,尤其是能見度在10米以內的情況下,尤其要小心。

其他網友看過以後紛紛表示,「太扯了?現在是互相檢舉的日子嗎」、「這樣的檢舉人一定是生病了」、「我今天也收到一樣原因的罰單!超氣的!重點是在橋上後面有大車靠近我不能靠右出去保障自己的安全嗎」、「不合時宜的法條需要修改了」;也有人認為「路肩本來就不能行使啊」、「不違規何必仇視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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