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價勞工?汽車銷售業悲歌 辛苦工作一個月竟只領到1625元!
2017/04/26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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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在VOLVO經銷商揚昇新竹展示暨服務中心擔任銷售人員的女子,三月份因業績未達標準遭扣薪,最後只領到1625元。投訴人提供
汽車營業員整月沒業績,薪水只剩1625元!《蘋果》接獲投訴,指銷售VOLVO汽車的揚昇汽車新竹展示暨服務中心規定,業務員每人每月至少須賣出兩台車、5萬元配件的績效,且顧客必須填妥滿意調查表,任何一項未達標準都要分別扣款罰錢,車輛銷售數量未達標扣1萬元,配件銷售未達標扣2000元,顧客沒寫滿意調查表則扣1000元。就有一名該車廠業務員,本薪只有1萬8009元,須另外加上全勤獎金1000元與伙食費1500元,月薪才達法令基本工資2萬1009元,三月份未售出任何一輛車,配件也沒達到銷售標準,因此也沒顧客填寫滿意調查表,遭公司扣錢,另外當月他還自費3800元參加公司健檢,還有因請假、遲到遭扣2976元,四月十日領薪時,薪水只剩1625元,感歎「是要人怎麼過活!」「辛苦工作一個月卻領不到2000元,真的蠻誇張的!」新竹市政府勞工處勞動條件科科長楊惠智說,不論公司薪資結構為何,在未扣除勞工勞、健保自付額時,公司發放的薪資就須達到最低基本工資2萬1009元,這是考量勞工一個月最低所需生活費。楊惠智說,汽車業銷售業績規定,應該是提供獎勵制度,鼓勵員工達到業績標準,而不是制定懲罰性扣款規定,針對未達業績的員工惡意扣薪,勞工有提供勞務,僱主就應給付工資,此案勞工未領到最低薪資,業者已違反《勞基法》,會要求業者返還勞工薪資,並會調查是否還有其他不當扣薪規定。對此,4月12日記者致電揚昇汽車公司表示要採訪扣薪情況,該公司則表示拒絕受訪。而VOLVO台灣分公司國際富豪汽車公司表示,他們沒有制定相關扣薪規定,是經銷商揚昇汽車公司自己設定的銷售目標,雖不主動干涉經銷商相關人事規定,但惟冀望各經銷體系能以獎勵正面之態度、取代負面懲罰制度。
2017年04月24日20:44 (投訴組邱雯馨/新竹報導)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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