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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案與扁案的不同
2013/05/03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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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法官還直言,看不懂林案與扁案的不同,『除了被告黨籍不同之外。』」,有的有的,扁案沒有確實證據,最後判決依據的是辜仲諒自己承認在特偵組教唆下的偽證,林案有確實證據,是行賄者親自錄下,林益世也承認的索賄/收賄錄音帶。但依法官見解,扁案不管有無行賄真實證據都是貪污,罪證確鑿,林案則不管是否行賄已罪證確鑿,但都沒有貪污,林益世只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權力、機會或方法恐嚇得利」及「財產來源不明」,絶對沒有貪污收賄。

難道是因為林益世在出包後,緊緊忍著沒有將自己的案子往上延伸,才獲得這樣的獎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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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4) :
4樓. 麵線
2013/05/06 10:14
生意人的供詞
辜仲諒是生意人,他的供詞當然以他自身的利益為優先考量。
3樓. mark ma
2013/05/05 15:51
貪腐集團還敢罵貪腐?
貪污量身除罪竟然還能竊國的是誰呀?
2樓. 絲悅
2013/05/05 12:45
果然還在挺扁

有罪就有罪,還要挑剔是什麼罪。當初阿扁被判刑時,大家只在乎能不能彰顯阿扁欺騙國人的事實,定什麼罪都可以,但是反過來綠營卻很挑,怎麼樣都要指指點點。


1樓. 明眼人
2013/05/04 23:04
死鴨子嘴硬
藍民還好意思否認法院是國民黨開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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