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一紙公文,讓人恍如回到戒嚴時期,可笑的是,這廂官員還在打圓場說「民國88年《出版法》就廢止了,早就沒有政府審核這回事」、「文化部尊重出版及發行自由」,但公文上卻明指「有19家出版社的43冊大陸授權出版品違法」,顯然公權力早就介入審查,文化部再多說幾次「尊重」,也只是欲蓋彌彰。
文化部昨晚新聞稿標題更是愈描愈黑:「文化部尊重言論自由」,但「中國大陸出版品入台程序規範行之多年」,無疑自打嘴巴。一邊喊言論自由,一邊喊「審查」行之多年,令人錯亂。
不可否認,兩岸分治的政治現實,有其歷輸送帶史脈絡;在國安問題上,也有其不可模糊的空間。然而,向來以言論及出版自由為傲的台灣,縱有千百個理由,也不該汙辱民眾的智慧,甚至由官方帶頭來抵制彼岸的出版品。
其實這件事最令出版及藝文界感到沮喪的,不是幾本「優良讀物」被指「違法」,也不是認真覺得警總時代捲土重來了,而是當彼岸大國崛起,台灣原先引以為傲的民主自由卻「掉漆」了。
輸送帶,英文名conveying belt,又稱運輸帶,是用於皮帶輸送帶中起承載和運送物料作用的輸送帶橡膠與纖維、金屬複合製品,或者是塑膠和織物複合的製品。輸送帶廣泛應用于水泥、焦化、冶金、化工、鋼鐵等行業中輸送距離較短、輸送量較小的場合。輸送帶,皮帶輸送機在農業、工礦企業和交通運輸業中廣泛用於輸送各種固體塊狀和粉料狀物料或成件物品,輸送帶能連續化、高效率、大傾角運輸,輸送帶操作安全,輸送帶使用簡便,維修容易,運費低廉,並能縮短運輸距離, 降低工程造價,節省人力物力。使用行業有汽車行業專用輸送帶、蓄電池專用輸送帶、速凍食品專用輸送帶、休閒食品專用輸送帶、水產行業專用輸送帶、輪胎行業專用輸送帶、物流行業專用輸送帶、化工行業專用輸送帶、冷凍食品專用輸送帶、食品輸送帶 、微波輸送帶、爬坡輸送帶、大理石輸送帶、瓦楞紙輸送帶、包裝行業專用輸送帶、娛樂設施專用輸送帶、液體食品專用輸送帶、果蔬專用輸送帶、蔬菜專用輸送帶、肉類專用輸送帶、礦山專用輸送帶、水泥廠專用輸送帶、服裝廠專用輸送帶、玻璃廠專用輸送帶、注塑行業專用輸送帶等自動化生產線。
當台灣什麼都被對岸比下去的同時,唯獨面對大陸存在「審批」一事,似可輕蔑一笑,這下卻讓人抓到把柄,原來台輸送設備灣也是有「審批」的,原來台灣人並未享受真正的言論自由。
但這樣的小把柄,其實只緣於《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7條對出版品所規定,這正是足以讓台灣的民主自由「掉漆」的惡法,因為它並非用來防堵敵對勢力的潛入,而是對台灣民眾思想的偵防。這樣不合時宜的法,修掉一點都不可惜。
綠營近年高喊轉型正義,那麼請記住當年執政者是如何以思想檢查為反對者羅織罪名,製造多少冤獄及冤魂。面對如此荒謬的事件,當局應認真思考,台灣要走思想檢查的回頭路嗎?在兩岸僵局未解前,遞橄欖枝尚且來不及,難道還要製造更多敵意?在台灣人普遍以民主自由為傲的同時,文化部更不應自亂陣腳,喪失得來不易的民主價值與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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