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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扁無罪?天理何在?
2015/01/06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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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8月底,阿扁的國務機要費更一審宣判,我發表了兩篇文章「貪官無罪,天理何在?」、「國務機要費更一審的荒誕不經」,謹將兩文合一摘要作成此作,因為今天阿扁因民進黨九合一選舉大勝,被民進黨強力護送保外就醫,連繳交瑞士二億賄款的罰款,都讓阿扁的兒子陳志中逃過,真的是天理恢恢,疏而不漏嗎?高科技讓物理學家可以證明宇宙有神的分子 (God Particle) 存在,台灣人也說舉頭三尺有神明,但是台灣的神在那裡? 

夭壽哦!你相信嗎?阿扁在當中華民國總統時要自掏腰包三千萬!有道是殺頭生意有人作,賠本失意沒人作!以國人對扁家拜金的認識,這麼沒賺頭的工作,2004阿扁為什麼要費力的競選連任,甚至還挨了槍?扁嫂需要去向貴婦團要發票來假核銷真詐財?但是高院更一審,審判長沈宜生,受命法官賴邦元,陪席法官吳炳桂,要全國老百姓相信,這種連三歲小孩子都不可能相信的違背常理的事!國人應該要站出來,唾棄這些法官! 

更一審判陳前總統國務機要費無罪,帶頭把台灣塑造成貪污無罪王國,惡名流傳全世界。這更加重台灣公民選總統的重責大任,選一個貪污腐敗的總統,再聯合法院,就算把台灣的國庫都搬光了,反正有錢就有權,在台灣的法院還是「有錢判生,無錢判死」下,還是會無罪脫身,一般升斗小民被口水愚化,還會相信,原來臺灣人作總統,假說愛台灣就可以合理化貪污了!

國務機要費案,在一審時,蔡守訓審判長根據陳鎮慧的隨身碟與污點證人證詞,認定扁夫妻以領據支領方式,侵占國務機要費機密費部分2141萬元挪為私用,又把5000萬元搬到官邸交給珍,另以單據核銷方式,用不實犒賞清冊詐領非機密費部分887萬元,又以扁家人、貴婦團蒐集的假發票,詐領2614萬元。由珍透過吳景茂等人頭帳戶,把錢匯往外國。後來扁從葉盛茂處得知海外資金被扣,扁家緊急將未被扣的錢轉匯其他帳戶藏匿,扁還把錢轉匯給總統府資政吳澧培,證實扁對珍等人海外洗錢知情。扁珍觸犯侵占、詐領、洗錢等四大罪行共A了一億七百四十二萬元,扁珍各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二審鄧審判長從寬認定扁家家用開銷,將之歸屬公用支出,但仍然認定扁珍從2000年到 2006年,把家用包括扁子女婚禮等私人開銷1497萬元,以國務機要費支付,已經觸犯侵占罪,至於一審5000萬元國務機要費被搬進官邸交給珍私吞,二審認為這些錢雖在珍手中,但仍由擔任元首的扁掌控流向,只是暫時由珍保管,檢方無法證明這5000萬元被侵占為私人使用,此部分無罪。不過,扁、珍雖逃過詐領罪嫌,不實核銷部分觸犯偽造文書罪各判1年,總共扁珍各判二十年。

二審審酌扁提出的F案等9項機密外交資料,認為確實有合計6300萬元支出,檢方無法證明6300萬元來自其他管道,合議庭就採信是來自國務機要費,事實上,二審法官非常偏袒阿扁,全世界的法院都不可能採用片面之詞,不管有多機秘的外交案,只要是政府動用到人民的納稅錢,總該有個簽呈文號以立案吧!已發生之事,口說無憑,法官怎能任由阿扁掰,再採信那些阿扁邀來的證人的證詞!政府每年編列有機密外交經費二億元,會要用到阿扁的國務機要費?中華民國窮到要讓第一夫人收集假發票,報領國務機要費,才可以作機密外交,這判例成真會傳為國際笑話,什麼樣一個鳥不生蛋的國家,才會生出這種法官?

到高院三審,認定二審偽造文書不適用,及原判決對如何論罪科刑之見解有誤等,發回更審。沒想到更一審,更是無法無天!不顧國務機要費根本就不是特別費,更一審法官,除了照單全收阿扁掰的21件外交機密案,(陳鎮慧說阿扁叫她打了21件外交機密案),還擺明了認定國務機要費就是特別費,利用特別費除罪化,只辦假發票的偽造文書罪,真正開司法倒車!不要說別的,利用代收款,陳鎮慧把每月一半二百萬元國務機要費領回官邸,如果以特別費領據就報銷,就表示臺灣總統一個月薪水有二百四十四萬元,法律有這樣的規定嗎?可憐臺灣人,每月要花這麼多錢用一個貪污腐敗的總統!

根據中央政府預算書,總統府的國務機要費有特定科目,且明訂使用項目,與「機密費」和「首長特支費」不同,國務機要費須「實報實銷」,不能沒有單據,更不能不實核銷。從第一屆總統民選,民國86年起,由總統府依審計法第44條規定,函徵審計部同意以領據結報,憑證由該府妥為保管,以備查核。

扁政府執政時,總統府在九十二年核定「國務機要經費支用程序作業規定」據以實施,規定國務機要費由會計處另設專帳,原始憑証依會計法等法令由專人保管;當時擔任行政院主計長許璋瑤表示,審計法、會計法等規定,各項經費報支都需要檢附相關原始憑証,不管是否涉及機密部分,無法取得憑証者,得由承辦人提供書面文件或其他佐證資料附案備查而奉天、當陽專案繳庫後,國安局另編預算,並以秘密預算為名,在原有的預算外,每年額外再編列兩億元用於秘密外交。

所以,國務機要費根本不是歷史共業!李前總統還活著,應該就可以是阿扁總統的範例,李前總統認為國務機要費本來就不是總統的私房錢,也不是特別費,陳前總統簡直是亂來。在李登輝時代,絕對不是簽名就可以使用秘密預算,背後一定會有一份秘密公文,以及機密核銷流程,也絕不會拿不相干的發票來報帳。阿扁把國務機要費當成提款機,所以,臺灣的納稅人要負擔扁子女的婚禮、醫藥費、稅金甚至交通罰單!這些明顯侵占國務機要費,竟然視若無睹!說到偽造文書,余文只是便宜行事,用大額發票貼支出憑證報帳,他有完整的小額發票可以對證,扁嫂卻是用別人的假發票真核銷詐財1480萬,這樣叫偽造文書嗎?

真的很可怕!陳前總統的司法暗樁無所不在!除了周占春、鄧振球外,現在又增加了三個!我終於知道,阿扁為什麼會很有自信的告訴馬永成,他的官司不會有事!扁朝時,有多少法官把小孩送到美國、澳大利亞來當小留學生,賺臺幣花美金,不歪判收賄行嗎?如果照媒體報導,阿扁掌握所有調查局情資,跟他理念相同又甘於與他同流合污的司法人,到底還有多少呢?

臺灣鄉親們也太天真!阿扁八年放縱的法院暗樁,馬總統執政就能去除嗎?再加上台灣總統貪污是國際大新聞,馬總統也不能有干預個案的動作,否則民進黨會發動孔傑榮,在美國控訴起訴阿扁貪汙是政治迫害,一般台灣人的常識判斷,都會認同阿扁貪汙,如果在國際政壇上,阿扁貪污被塑造成政黨輪替後的政治清算,國人能心服嗎?貪官無罪或政治打壓,都會讓臺灣的民主政治名譽掃地,外資怯場。

更可恨的是,臺灣有一個為求執政不擇手段的政黨,根本就不顧國格,還會連合國際人士來打擊中華民國的國格和信譽。TVBS的錄影帶裡,看似清純的蔡英文,竟然用共產黨手法,教導大學生要製造人民的不安,因為不安才有選票!多麼惡毒!(對照太陽花學運,是不是已佈局九合一勝選?)這個陳前總統國務機要費無罪案的判決,到底會造成台灣社會多大的不安?我無法想像,我知道許多鄉親們都會覺得很受傷,都覺得司法已死,天理何在?為什麼貪污的阿扁會無罪?

但是仔細回想,今天如果不是馬總統執政,阿扁會在犯罪證據確鑿的龍潭購地案,被判刑十一年定讞被關嗎?還有至少也替政府國庫追回數億元不法收益與罰鍰。如果阿扁連關都不用關,並抱著他的海角幾十億(有說幾百億),逍遙法外,甚至全家移民美國,澳洲或世界各地去了,國人會更快樂嗎?再加上今天如果台灣沒有用九二共識與中共簽ECFA,在金融海嘯下,臺灣人民生活潦倒,工作無著,會有心情去管阿扁嗎?

台灣最被人詬病的司法不公,就是法官的自由心證,和法官的道德良心!不管司法制度再嚴謹,法條再完整,甚至法官法已經在立法院通過實施,都沒有辦法規範沒有職業道德的法官,讓他們本著良心為民喉舌,替國家人民爭利!違背民情證據的不適任法官,事實上是法官個人的問題與價值判斷的偏差,我以為只有人民理智的覺醒,形成社會道德的約束力量,像這些法官出門會遭到瞧不起,而不是道德淪喪,族群與意識型態,拜金主義,才能喚醒法官的良知,才會有清明的司法獨立制度!

阿扁被關了六年,以人道醫療觀點怕他死於監獄,所以保外就醫,似乎是目前多數台灣人的共識,但是另一個全民共識是希望阿扁認罪、道歉與還錢,祈待阿扁在監獄中有醒悟,在家療養後,給台灣社會一個合理的交代!用貪污的錢,子孫會遭報應的,這不是,已製造了一個台灣法院認證的嫖客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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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 qaz
2015/08/04 14:09
網友 請你想想,如你是 一公司的 老闆,你為讓 高階 部門主管,有 激勵、濟助員工、做好與 客戶、廠關係 的經費,做好公關,每年撥款 幾千萬 供其運用。  但該 高階主管,在你 每月初撥下時,既 叫人把該款 全數轉入 他私有帳戶,作 私款私用,非 如你期望的 應用,那 你會續任用他 ? 他算不算 貪汙 ? 你不告發他 侵占公款 ? 這就是 牠馬的 任 北市長時,其 "特別費" 案的 實況比喻。  你認同 法院判他 無罪 嗎 ?!
1樓. qaz
2015/08/04 14:03
扁總統八年 雖被爆 貪7億6 (如真),但扁政府 替 臺灣 節支 一兆幾千億 如下。 扁政 依 國民黨政 所編預算:基河整治 省 1180億 (國民黨 原編預算 1500億 / 扁政 完工 工程費 320億,以下同) ; 中二高 省 2532億 (5000億 / 2468億 ) ; 大潭電廠 省 2900億 (4000億 / 1100億) ; 大潭火力 省 1400億 (4200億 / 2800億) ; 南二高 省 2400億 (5200億 / 2800億) ; 北二高 省 1500億 (3000億 / 1500億); 雪隧 省 59億 (244億 / 185億) ; 圓山疏洪道 省 4684億 (5000億 / 316億) ; 十八標 省25億。 謝建 高捷 省300。 以上 共節支 1兆6980億。 ( 以上 有 國家檔案 可查證 )。 更為台灣 完成 : 高鐵、101大樓、雪隧、中南科、全臺東西向快速路、員仔山分洪道 幾大建設 ( 國民黨 每辦 百億建設,一向追加 倍計預算,如 文湖捷 追加 349億,五楊高架 約增 300億,郝 估拆 忠孝西路 公車專用道 要 千多萬 柯 只發 450萬,胡 的 台中塔 由 80億 需增至 150億,同是 世大運 菊130億 郝要524億、 同是 花博 郝 花140億/97公頃、中國西安 97億/418公頃、德國 羅托斯克 38億/100公頃... )。牠 馬的 要部屬 馬克杯 也不可拿,但八年特別費,月初無據 既匯私囊 報私產 (96年3844起訴書)。賤賣 國、黨產 逾千億:北市銀、三中、國發院。從頭到尾 欺瞞人民:馬上好、準備好了、633、黃金十年、捐薪、綠卡、黨產歸零…。 任內 北捷 成 超大排,無一可稱道建設。省自錢:泳褲補、被蓋34年、鞋穿10年、父逝花八萬、月俸47萬 月存48萬。狠花公款:國機費 年四千萬 花盡、體檢50萬、花博9x億、夢想家幾億 …,三年未滿 新增國債1兆3千億(車輪黨 式的 集貪),比 扁政八年還多,李遠哲 等三人爆 逾36億獻金,吳子嘉 另爆 馬等 收>10億 獻金,周玉蔻 段宜康 爆另收 2+2億 獻金。 擋軍購 弱國防 假軍演。任內 油電帶頭 萬物齊漲,軍公教調薪 帶動民營調薪,恢復公教18%,只圖利 軍公教。事實俱在,除非 眼瞎、耳聾、腦殘 !
        國民黨政 每辦 百億建設,不但 超出預算 更 倍計追加。 如 文湖捷 追加 349億,五楊高架 約增 300億 (以上 有國家案檔 可查)。 拆 忠孝西路 公車專用道, 郝 估 千多萬、柯 只花 410萬。 胡 的 台中塔 80億 需增至 150億。 同是 世大運 菊130億、郝 要524億。 同是 花博 郝 花140億/97公頃、中國西安 97億/418公頃、德國 羅托斯克 38億/100公頃 ... (Feb.01.2015.自由A19版)。 牠馬的 總統 前三年 無建設 既增國債 1兆3,比扁八年的 1兆2 還多。 柯 P 入北市府後, 更揭發 馬、郝 在 美河市 等五大案,出賣 市府及市民 幾百億利益、割地賠款 之恥。 加上 馬 涉收獻幾億、護 黑心油魏家。  這等 國民黨、政 的集貪、無能、黑心, 2015 2016 立委 總統 您 還選 國民黨 ?! 如扁 再出面 競選總統 我會 也信多數台灣人 會再 投給扁 !「國民黨不倒、台灣不會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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