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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輝貪汙起訴, 晚節不保? 還是惡有惡報?
2011/07/01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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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總統李登輝、國民黨前大掌櫃劉泰英,涉嫌挪用國安秘帳公款七百七十九萬多美元,透過洗錢漂白,向潤泰集團購買台綜院辦公室及支付開銷,劉泰英還私吞其中四十四萬美元,特偵組昨天依貪汙、洗錢罪嫌起訴兩人。
檢方認為李登輝身為國家元首,卻不遵守國家法制;但考量他年逾八十八歲,符合減刑規定,以及他對國家的貢獻等理由,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劉泰英已將私吞款項返還國安局,且年事已高,也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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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聯合報提供 |
特偵組指出,李登輝統領文武百官,理應為全民及全體公務員表率,竟擅將公帑挪供私人使用,犯後仍飾詞否認卸責,毫無悔意。
檢方調查認定,李登輝擔任總統出訪南非時,為鞏固邦交,以國安秘帳「奉天專案」支付一千零五十萬美元給南非執政黨。後來國安局以結餘預算歸墊奉天專案,卻透過國安局已故前局長殷宗文,要求當時的外長胡志強以外交經費還款。
起訴書指出,李登輝、殷宗文與劉泰英涉嫌將外交部返還的公款,以洗錢方式挪移至台綜院,手法可說是「神鬼不知」。鞏案公款經過漂白,用來支付台綜院辦公大樓、裝置費及台綜院的人事薪資、業務開銷等。
國安秘帳及洩密案爆發後,當時的國安局長蔡朝明要求查明。調查局從一片神秘光碟中,解讀發現公款可能被挪用,檢方也主動偵辦。
殷宗文、劉泰英與國安局前會計長徐炳強為搪塞國安局及相關單位的清查,親赴鴻禧山莊與李登輝謀議解決方案。李不願在部屬提出的事後文件上簽名,殷宗文只好命徐炳強撰寫備忘錄,聲稱相關經費補助台綜院第四所,企圖魚目混珠。
由於國安秘帳涉及秘密外交和國家機密,檢方昨天在起訴資料中,都以代號註記相關的專案名稱。
【2011/07/0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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