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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黑幫2
2011/01/20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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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組織層級

日本的犯罪集團「指定暴力團」的內部結構是以組長(親分)為最高點,模仿封建時期的家父長制度(義父子關係),晚輩絕對服從長輩的順序倫理,各級的位序是不容隨意逾越,越位是會遭到嚴厲處罰的。不過,這種家族結構的精神不是建立在處罰的恐懼,而是依擬制的血緣關係把組員關係密切結合在一起。根據這個「擬制血緣」的特徵-家族成員彼此間的愛護心,被視為是組織內部鞏固的基石。而這個「擬制血緣」的關係則是透過被稱為「盃事」的一種特殊儀式所產生。 

人員組成方面,從組長(親分)的身分來看後輩,大致可以分成兩大部分。一為組長之後的義弟、或稱舍弟者(弟分);另一部分是被視為晚輩的義子(子分),晚輩中先入者為兄(大哥),後入者為舍(小弟);而這兩部分的人在組織中被泛稱為「直參成員」。1次團體的「直參成員」,可以為2次團體的組長。2次團體的「直參成員」,亦可以為3次團體的組長、依據這一反覆的定律,形成金字塔型的「指定暴力團」階層構造。以日本最大指定暴力團「山口組」為例,已確定其若干家系組織有5次團體的存在。 

每當組長的引退(退休)或者死亡的情況下,新一代的組長由「直參組員」之中決定,通常「子分」當中的義長子(在關西多稱「若頭」、在關東多稱「理事長」)被選為繼承下一代組長的情況最多。新任的組長就職,是在與其他組員間的「盃事」(跡目繼承盃、兄弟盃與親子盃此三項)同時進行下完成,這是基於「擬制血緣」從屬關係因新的位序被重新排列組織(人事改組)所必要的程序。 

(跡目繼承盃、明言為「家業傳承儀式」;在日本「的屋系」的暴力團界,通常會把視為的屋(攤商)的守護神 "神農像" 放置於堂上,並在此""面前進行傳承儀式,所以又被稱為「神農盃」;此外,「的屋系」會在繼承儀式中傳授一種稱為「十三香具虎の卷」,它是源於江戶時代的享保20年、從幕府一帶的露天攤商所公認的13種販售類型的攤販認可書。 

指定暴力團的成員,必須定期收集一定金額的會費作為組織營運的基金;而且,像是一些名目的收費,例如慶弔費等的徵收也是被充當組織營運的基金。另外,各組織及組織所屬企業團體的收入所得,必須一部分上繳充當上層組織的收入(類似加盟金)。以日本最大指定暴力團「山口組」為例,規定每月5日的「直系組長定例會」幹部級的成員必須上繳會費80100萬円,其他成員則須上繳5080萬円不等的會費。 

陸、組織位序(人事階級結構) 

由高至低,組長、若頭(理事長)、最高顧問、舍弟頭(幹事長、代貸)、副組長、顧問(相談役)、舍弟頭補佐、總本部長、副本部長、若頭補佐、事務局長、舍弟、幹部、若中。(位序是權力的順序,不等同輩分的高低) 

柒、主要的「義理」儀式 

「義理」儀式在日本極道界,有著沉默方式誇大地展現組織實力的意味,也是募集各種名目資金來源的方式。 

一、盃事:依據昔日的傳統禮法,舉行所謂的家業繼承、襲名披露或親子、兄弟關係的結緣儀式。在儀式中就輩分之間相互敬酒時,盃內所乘酒的比例如下:兄弟盃→ 55 ;舍弟盃(1)→64 ;舍弟盃(2)→5.54.5【 親分與顧問(先代的舍弟)】 ;親子盃→73

二、           放免祝:組員的有期徒刑結束後,在出獄時,除組長外的以下所有組員在獄所前列隊迎接。 

三、           事始:通常在舊曆年的12月舉行所謂的「新年會」;是由全體的子分與弟分成員聚集向親分組長做寒喧請安的儀式。 

四、           組葬:盛大地舉行組長、幹部級的喪葬儀式。 

五、           法要:為過世的前輩舉行法事;年忌、三回忌、開眼式等的法事。 

捌、主要的制裁方式 

日本極道界內,在被判斷對親分或組織的「掟」有違背行為時,一般被承認的制裁方法,除了有私刑達到肉體上的痛苦制裁方式,如「斷指」、「剃頭」外;制度性的制裁方法,常見的則有「破門」、「絕緣」「除名」、「除籍」。 

一、破門 

破門如字面的意思,從那組織放逐、掃出家門的處分。通常在被判斷有損親分顏面、對親分或組織的「掟」有違背及抵抗的行為等情況下執行處分。破門,依宣判的方法,有「口頭破門」和「破門回狀」的兩種形式。形式上,則是在限定的地域上執行放逐家門的處分。所謂「口頭破門」是在限定的期限內宣判破門,不過,口頭破門目前已經很少在使用,倒是被「謹慎」這名詞所取代,皆是有口頭上的警告意味。所謂「破門回狀」,是製作「義理回狀」(破門狀)的書面通告廣發給各相關組織。在過去,破門狀是印製在較高級的日本紙上,不過,現在大多用明信片的形式較多;同時,破門狀的文字印刷有赤字與黑字之分,赤字的情況有被認為是需要較慎重的處理。接收到「破門狀」的相關組織,必需與被破門處分的人斷絕一切的來往交際、談判交易等行為。總之,被「破門」處分者,是被組織及相關組織放逐出門,難以在該生活圈立足。可是,被「破門」者是有再度歸復的機會,如果在一段時間過去後,透過本人袒承有悔悟的心意,並且在眾人的說情與周旋下,經過原來的組織允許回復身分,也會到各組織發送「復緣狀」。再說,目前日本極道組織為了防衛上的安全,避免被執法相關機關搜查,會採用「偽裝破門」以逃避查緝。 

二、絕緣、除名 

絕緣、除名的處罰如同破門一樣,是被判斷有損親分顏面、對親分或組織的「掟」有違背及抵抗的行為等情況下執行處分。不過,在被宣判「破門」的情形,在日後是有恢復身分的機會,但是在被宣判「絕緣、除名」的情況下,是絕對沒有恢復身分的餘地了。比起被「破門」的情況,「絕緣、除名」的被處分者絕對是犯了比「破門」還要嚴重的過錯或是叛亂的重大行為。因此被宣判「絕緣、除名」者,會被組織斷絕一切盃事的結緣關係(即斷絕一切擬制血緣的關係),更甚者遭受組織的私刑制裁與報復。「絕緣、除名」如同破門,會製作「義理回狀」(絕緣狀)或「除名通知」的書面通告廣發給各相關組織。接收到「絕緣狀」或是「除名通知」的相關組織,必需與被處分的人斷絕一切的來往交際、談判交易等行為,讓被處分者無法在該生活圈立足。 

此外,親組織(上部組織)對子組織(下部組織)之間的相互「絕緣」行為,通常被視為是一種「宣戰」的公告,隨後就會有衝突事件的發生。日本極道史上的1984、當時的四代目山口組廣發對一和會的「絕緣狀」給相關組織,後來開啟了「山一抗爭」事件。 

三、除籍 

除籍是在沒有對組織的「掟」有違背及抵抗行為的前提下,根據來自本人的提出,坦承需要從組織脫離的事實,再透過對各相關組織廣發「除籍通知」的義理回狀宣示;所以,與同樣為制裁處分的「破門」、「絕緣」、「除名」是有所差異。通常除籍的理由,有老年退休、金盆洗手退出極道界、或者是資金窘迫等等,不過以上的理由全需要經過組織親分(組長)的承認方可脫離組織,在這種情況下,被除籍者為了對組織的賠償有所表示,通常會在親分面前進行「斷指」的作為。 

: 現今日本暴力團形態 

        百分之六十七的成員集中在山口組、稻川會、住吉會。集中化、寡占化,活動犯罪化. 平成四年暴力團對策法,甚至請三大犯罪組織列席公聽會, 對於社會活動頗多介入, 不盡然偷姦犯科. 在阪神大地震之援助, 228參與, 戰後排外鬥爭, 都可見到他們的蹤影.

        1961年到1980年二十年間, 日本經濟復甦,高度成長,親分出獄重振組織, 行成三大組織寡占包括山口組、住吉會、稻川會, 他們投資合法行業,以掩護非法行業, 積極尋找利益取向,介入民事糾紛,企業恐嚇取財。而親分不經手資金(上納金),所以無入獄疑慮.

其後, 廣域暴力團勢力已穩固, 親分組織開始投資合法產業以漂白, 1985年日本經濟泡沫化,暴力團趁機大量介入,形成經濟黑手黨.

: 對策 

        日本警方對策包括: 1. 修法, 2. 登錄追蹤, 3. 設立情報中心, 收集所有情報, 4. 以專業全職偵查員從事全面24小時偵查監視監聽,5. 逮捕首領以隔絕其徒眾, 希望達到30%逮捕率 

        雖然, 對抗暴力黨之障礙很多, 包括報案率低, 黑數高, 而且黑幫分子狡猾陰險, 犯罪手法高超, 還會聘請律師, 拖延司法過程; 另一方面, 其徒眾忠誠度高, 口風很緊, 情報蒐集不易, 而其首領很少直接下指令, 親分不經手資金(上納金),而無入獄疑慮.

針對這樣的情況, 日本警方採取勤能補拙的磨功, 也就是不斷地逮捕, 即使是輕罪, 也來騷擾, 務必達到隔絕目的; 此外就是大力掃蕩, 切斷其經濟來源毒品與槍械; 和國際合作, 杜絕走私; 且阻止青少年幫派加入, 斷其新進人員.

律師公會也配合警方, 對暴力團要求被害者救濟與損害賠償, 緊咬不放, 追究暴力團首腦責任, 對企業與市民之教育啟蒙,團隊應付, 不可落單, 小心發言, 不妥協, 要求企業拒絕購買暴力團刊物, 阻斷關係, 拒絕資金提供, 以排除暴力團競標, 透過社工和作, 協助暴力團員脫離組織.

在一般民眾方面, 透過教育宣導, 讓不良少年得以社區復歸, 排除暴力團, 運用群眾力量到暴力團之事務所前發動示威, 有了警方之後盾, 連歐巴桑都敢挺身而出, 將社區暴力團之事務所驅逐.

拾壹: 結論 

黑社會有如惡性腫瘤, 有如寄生蟲, 來自於社會紊亂,而予偏差分子有機可乘, 若放任坐大,糾葛枝結,必然難以根除,甚至動搖國本, 必須防微杜漸,了斷其生機, 由教育,社會改革,提升民眾生活水準,強化法治管理,才能壓抑其滋長.

然而, 目前社會條件是否足以安居樂業? 公平正義是否真正落實?司法體系是否可以信賴? 日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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