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的正義、中庸與腐敗】
2006/09/13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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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的正義、中庸與腐敗】
靜坐邁向第五天,民眾越來越激動,老人、上班族、小孩都紛紛走上街頭,現在連學生們逐漸走上街頭,彷彿台灣民主將會再有一次革命,是會落入二次戒嚴時期,還是號稱台灣之子的陳總統水扁先生該走下政治舞台。
還記得民住進步黨還在野的時候,鮮明的民主訴求、猛打國民黨的弊案和創黨過程,這些都讓人激賞核感動,但人民用選票給民進黨二次機會後,當初高喊的口後已不復往,清廉的訴求被利益侵蝕,弊案辦不完而自己也深陷當中。
中國國民黨黨產的議題已經不想在聽到,檢調單位查緝六年,有部分法院也判決過,黨產其實有很多不可告人及無法釐清的部分,相信台灣許多民眾都明白,這些東西其實是無法給大家一個明確的答案,如果當真要歸還給人民,那中國大陸恐怕也要提出抗議,因為有很大的部分是從大陸帶來的,另外一些是在台灣收刮。黨產問題是國民黨的一大致命傷,但民眾也都明白國民黨吃錢做事,貪官難清官更難。
藍綠及族群的議題也讓人相當厭倦,人類基本上是屬地主義,在這塊土地出生的人就是台灣人,就算是金頭髮、藍眼睛和黑皮膚,在這裡生長一輩子就是台灣人。但政治從來就擅長煽動與分化,卻讓生性淳樸的民眾受騙幾十年。既然大家都是台灣人,那誰高喊本土或外省就是不懂事非,更是顯示自己毫無良心。那對於這次倒扁或挺扁活動又該怎麼說?如果這麼爭議何不訴諸法律?
台灣憲政史上第一次,在立法院表決總統罷免案,結果在民進黨立委全數缺席下,最後119票同意,14票廢票。0席立委不贊成。民進黨87席立委全數未進場投票,投下的票都是贊成罷免的,所以沒有達到全體立委2/3同意的門檻148票,總統罷免案確定被擋在立法院外。民進黨立委們何得何能可以否決投票的權利與義務,黨的指令固然重要卻因此枉顧人民的選票。此風一開,以後在野黨不滿意的東西就直接杯葛或不投票,那立法院就形同廢墟,法案及人民的福利就放著吧!
而罷免總統案需要立法院三分之二通過,再經全民複決,需全體選民二分之一的有效票才能通過,且最重要的是總統任內只能提一次罷免案,所以要用立法院再提罷免,恐怕遙遙無望。所以針對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提出,以二次罷免作為倒扁運動的退場機制,在目前的憲政法律上,應該是絕對不可能的事。
那目前如此高漲的民眾活動,是否可以採用公投來讓民眾選擇總統去留,但想必難度也相當高,因為現在立法院處於休會的狀態,況且需經全體立法委員1/4提議,全體立法委員2/3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其過程同樣緩不濟急,況且只適用平時的狀態,現在這麼拉弓拔劍的狀態,可以等上幾個月嗎?
司法清查弊案費時更久,恐怕更是費時的讓民眾更加難耐,但目前是乎人證、物證等都相關齊全,何不直接開庭讓人民當陪審團,每日都要有進度,每日都應該答辯,總統跟相關人等都不應該缺席,盡速給人民一個公益及正義,處理完這等大事,人民才可以拼經濟、過好日子。
附註:
罷免總統有兩種方式:1.公民直接罷免,2.立法院之彈劾。(依照正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如果覺得寫的有理,幫忙轉載出去。)
靜坐邁向第五天,民眾越來越激動,老人、上班族、小孩都紛紛走上街頭,現在連學生們逐漸走上街頭,彷彿台灣民主將會再有一次革命,是會落入二次戒嚴時期,還是號稱台灣之子的陳總統水扁先生該走下政治舞台。
還記得民住進步黨還在野的時候,鮮明的民主訴求、猛打國民黨的弊案和創黨過程,這些都讓人激賞核感動,但人民用選票給民進黨二次機會後,當初高喊的口後已不復往,清廉的訴求被利益侵蝕,弊案辦不完而自己也深陷當中。
中國國民黨黨產的議題已經不想在聽到,檢調單位查緝六年,有部分法院也判決過,黨產其實有很多不可告人及無法釐清的部分,相信台灣許多民眾都明白,這些東西其實是無法給大家一個明確的答案,如果當真要歸還給人民,那中國大陸恐怕也要提出抗議,因為有很大的部分是從大陸帶來的,另外一些是在台灣收刮。黨產問題是國民黨的一大致命傷,但民眾也都明白國民黨吃錢做事,貪官難清官更難。
藍綠及族群的議題也讓人相當厭倦,人類基本上是屬地主義,在這塊土地出生的人就是台灣人,就算是金頭髮、藍眼睛和黑皮膚,在這裡生長一輩子就是台灣人。但政治從來就擅長煽動與分化,卻讓生性淳樸的民眾受騙幾十年。既然大家都是台灣人,那誰高喊本土或外省就是不懂事非,更是顯示自己毫無良心。那對於這次倒扁或挺扁活動又該怎麼說?如果這麼爭議何不訴諸法律?
台灣憲政史上第一次,在立法院表決總統罷免案,結果在民進黨立委全數缺席下,最後119票同意,14票廢票。0席立委不贊成。民進黨87席立委全數未進場投票,投下的票都是贊成罷免的,所以沒有達到全體立委2/3同意的門檻148票,總統罷免案確定被擋在立法院外。民進黨立委們何得何能可以否決投票的權利與義務,黨的指令固然重要卻因此枉顧人民的選票。此風一開,以後在野黨不滿意的東西就直接杯葛或不投票,那立法院就形同廢墟,法案及人民的福利就放著吧!
而罷免總統案需要立法院三分之二通過,再經全民複決,需全體選民二分之一的有效票才能通過,且最重要的是總統任內只能提一次罷免案,所以要用立法院再提罷免,恐怕遙遙無望。所以針對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提出,以二次罷免作為倒扁運動的退場機制,在目前的憲政法律上,應該是絕對不可能的事。
那目前如此高漲的民眾活動,是否可以採用公投來讓民眾選擇總統去留,但想必難度也相當高,因為現在立法院處於休會的狀態,況且需經全體立法委員1/4提議,全體立法委員2/3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其過程同樣緩不濟急,況且只適用平時的狀態,現在這麼拉弓拔劍的狀態,可以等上幾個月嗎?
司法清查弊案費時更久,恐怕更是費時的讓民眾更加難耐,但目前是乎人證、物證等都相關齊全,何不直接開庭讓人民當陪審團,每日都要有進度,每日都應該答辯,總統跟相關人等都不應該缺席,盡速給人民一個公益及正義,處理完這等大事,人民才可以拼經濟、過好日子。
附註:
罷免總統有兩種方式:1.公民直接罷免,2.立法院之彈劾。(依照正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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