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立案房仲業違法營業 橫行天母 10 餘年!
營業店面租霸王屋 勾結不肖人士坑殺屋主!
「公信力房屋」顧名思義是仲介業者,從事不動產經紀業務。但實際上卻名實不符,不但從未申請許可登記且經營手法毫無「公信」,甚至其經營店面之租金也不繳, 10 餘年來在台北市大天母地區造成多次消費履約爭議,被害者苦不堪言。主管機關地政處雖一再開罰,勒令停業、甚至移送法辦,「公信力房屋」卻能一再另起爐灶,換個地方、再換一些受害對象!
汪志冰議員指出,從 88 年間起, 10 餘年來共追查到「公信力房屋」不斷更換共 11 個營業據點,從未申請營業許可,其中士林區忠誠路 1 段 91 號 及松山區松山路 196 號 兩處目前仍營業中。依「不動產經紀管理條例」 32 條:非經紀業務而經營仲介或代銷業務者,主管機關應禁止其營業,並處公司負責人 1 0 ~ 30 萬元罰鍰,經前項處分後仍繼續營業者,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 1 0 ~ 30 萬元罰鍰 。 地政處從 92 年起即依法多次裁罰並移送,但傅姓負責人在服完拘役及 4 個月徒刑後,仍然我行我素照開不誤!
傅姓負責人 11 年來在承租營業據點時通常只付 2 個月租金,之後就開始住霸王屋,直至搬離前約佔住 1 年左右,其中在中山北路 6 段的店面佔住約 15 個月最久!在追查到的 8 個案例中,沒有一位受害屋主不苦苦哀求,但也無濟於事,其中一位受害屋主曹姓老太太因此血壓飆高,其家人再也不敢提及此事!以上受害屋主每位損失約 30 至 60 萬元不等,可估計之損失金額總共約 335 萬元,可供一般月租 3 萬元房屋租住 9 年!
前「公信力房屋」受害員工洪先生更指出,其張貼廣告中,有許多根本就沒有標的屋、或者屋主並未委託授權!甚至有的屋主在房子出租 2 個月後,才在無意間發現已經有房客居住!顯然「公信力房屋」毫無公信!經議員研究室實地訪查,查詢大天母地區在地里里長時,每位里長都異口同聲:「公信力!早就惡名昭張了!」
簡姓受害屋主指出,「公信力房屋」不但自己不繳房租,在明知某江姓人士也是習慣性住霸王屋的情況下,仍一再媒介不知情的房東出租房屋給江某,合理懷疑其為共犯結構,「好吃道相報」下狼狽為奸坑殺屋主!他更強調,江某是由「公信力房屋」仲介而來之房客,第二個月就不付房租,費好大功夫才將江某請走,損失約 20 萬元租金,誰知「公信力房屋」馬上又媒介江某到德行東路租屋,他對下一位屋主寄予無限同情!
汪志冰認為,「公信力房屋」所造成的影響,已經不只是違法營業的商業行為問題,在大天母地區(士東路、中山北路、忠誠路、忠義街、天母東路、明德路等)已經造成社會安定的問題,若不連根拔除,後患無窮。地政處多次裁罰甚至移送法辦顯然達不到嚇阻效果;因此將請建管處就違規廣告物部分,先行拆除「公信力房屋」廣告招牌;再請地政處及商管處聯合稽查並依法移送判處徒刑或加重其刑!以維護大天母地區居民權益不受其危害!
無照房仲租霸王屋 橫行7年判刑罰款照營業 【12:17】
自由時報 〔記者劉榮/台北報導〕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401156&type=%E7%A4%BE%E6%9C%83
惡房仲未立案還租霸王屋 北市:續開罰移送
中國時報 【中廣新聞/林麗玉】
http://news.chinatimes.com/realtime/0,5255,110108x112010082300587,00.html
無照公信力 欠租金仲介霸王客
中國時報 【潘欣彤/台北報導】
http://news.chinatimes.com/domestic/0,5248,11050608x112010082400473,00.html
http://news.cts.com.tw/cts/general/201008/201008230545937.html
黑心房仲業違法營業 租霸王屋、坑殺屋主
壹蘋果http://tw.nextmedia.com/rnews/article/SecID/105/ArtID/79166/IssueID/20100823
未立案房仲業違法營業 橫行天母10餘年!
自立晚報【記者李桂馨台北報導】
http://www.idn.com.tw/news/news_content.php?catid=2&catsid=1&catdid=0&artid=20100823guisin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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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面坑錢? 房屋疑欠租金、 仲介霸王客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823/8/2bn7d.html
無照經營! 黑心房仲自欠租金350萬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823/8/2bmbz.html
- 1樓.2010/08/23 22:12台北的交通 台北之恥
這樣的事情 政府無法可管嗎
其次
我也很想反應 目前 市政府交通大隊的 重點一直是 抓機車紅燈右轉
這樣的方式 台北的交通 能改善嗎
這也難怪 台北市的汽車雙排停車 停公車站 停消防栓 人人皆而為之
機車 拼了命的在人行道上騎
都沒人可管
台北就快辦花博了
台北的交通 光靠貼貼海報 是沒用的
每天走在 馬路 人行道
都要提心吊膽
我舉個例子
金華街 寧波東街口的上下班時間
車水馬龍
學生 上班族也不少
在過馬路時 人車爭道 時有所見
郝市長
你大概有人禮遇 不用冒險 穿越馬路吧
在一些 車流量大的路口
採用人行道四角綠燈
但不是只有幾個路口
像信義路 杭州南路口
而應該擴大推廣
台北的交通不改善 將是台北之恥
外國人來到台北 也將貽笑大方
我很希望 市政府能在花博前 徹底整頓台北市的交通
違規 重罰 絕不寬貸
全部警力動員改善台北交通 而非只有交警
郝龍斌市長主政下的台北市
我不知有何建樹
要是能夠在任期內
能把台北的交通 徹底改善
我相信 連任可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