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做損人不利己的事?
許在蘋果爆的料對他自己有好處嗎?
如果許想在法庭上爭取楊宗緯, 他爆的這些料充滿恨意, 只會讓法庭作對他不利的判決.特別他爆料給媒體的~ 是用自己的信函和助理的簡訊來攻擊楊宗緯,
間接證實了賴律師終止合約中的控訴:
許在媒體數落楊宗緯,也常常放任工作人員胡亂爆料,沒有做到經紀人維護自己的藝人的義務還打壓自己的藝人。
~ 這就是背信~
原本賴律師還可能沒有直接的證據, 現在是人贓俱獲^^
許也不是沒有律師, 他的律師怎會讓他這樣做?
就在於許和楊宗緯的合約是委任合約~
委任合約是任一方都可以主張終止的 ~
法律上,存證信函一旦寄出,單方合約就算終止
許的律師一定告訴他: 楊宗緯真的自由了~ ^^
許為了把自由的楊宗緯給抓回來的下下策 ~
就是讓楊宗緯走頭無路 ~
毀了他 ~ 沒人敢簽他 ~ 通告上不了 ~
別小看許爆的雞毛蒜皮~
楊宗緯這一路走來所謂的負面形象不都建立在雞毛蒜皮的小事上~
最嚴重的是塗改身份證影本^^
一般法界人士的看法~ 要不是爆紅, 這件事根本沒檢察官會理^^
服勞役, 連起訴都沒有, 那來的前科?
有人說是媒體把楊宗緯標籤化了 ~
楊宗緯喉嚨痛不聽經紀人的話去唱對嘴就被說:大牌難搞
~ 是許報給記者的 ~
明星棒球賽楊忙錄專輯不能去就被批沒錢不去
~是姓許的自己亂哈啦 ~ 惹出來的~
然後以訛傳訛: 楊宗緯就被標籤化: 愛錢, 大牌, 難搞 ~
然後一些不知其然的網友就說 : 感覺上他是事情很多的難搞藝人!
這些前面的論點就是讓許打定主意: 毀了他~ 他就會爬回來~
楊宗緯的形象有那麼壞嗎?
許太清楚 ~ 也操弄~
楊宗緯服勞務讓司法相關單位如獲至寶~ 宣稱這是省下價值五千五百萬的宣傳費.
就另一角度評論司法單位對楊宗緯的勞務的評價, 會是形象的問題嗎?
形象不好?
小巨蛋會爆滿?
專輯會長賣g-music九周冠軍, 連榜40周?
形象有問題? 何以大型的頒獎典禮如: 金曲獎, 金鐘獎(兩度), 全大運, 運動菁英獎會找楊宗緯表演和代言?
如果新加坡的歌迷能幫揚宗緯做表演的平臺~ 台灣這裡還會有問題嗎?
如果電視台, 製作人真因許的關係而不發楊宗緯的通告,
台灣的演藝圈就很耐人尋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