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但是假如在他還沒真正反省之前,就偏袒犯錯的人說他已經有悔意了。
就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那犯錯的人根本就不會覺得自己有錯,想說大家都會原諒他。
這樣根本就在包庇!!!濫用原諒這個字!!!
這是在看完奇摩新聞那個比中指擋救護車新聞的感想。
台大的人還出來包庇他認為外界不要因為這些事就認為台大學生道德感低落,學生可能只是在情緒處理和處事方面不夠成熟。
| 我超不認同的。都已經讀到博士了處理事情還這麼不成熟!
台大假如還給他博士證書這就太可怕了!根本就是白學了,品德人格從小讀到博士學到哪裡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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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並不是說就不原諒他,而是原諒的前提是讓他知道犯了什麼錯!!
真的懂了自己犯了的錯,接受社會譴責以及法律制裁後。 才有資格請求''原諒''!並有資格說他後悔了,這時候才能來說原諒這件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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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然就只是在包庇縱容罷了!!
之後就會一錯在錯!因為想說反正只要說我有悔意大家都會原諒他了,這樣社會事件就會層出不窮!人心惶惶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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