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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著的實相
2005/05/05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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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你放不下的,
不是現象本身
真正難以割捨的,
是自己對現象的執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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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7) :
- 7樓. 孔明車2005/08/02 00:32敬答 Shin
這個問題必須以世間法和出世間法分別來審度。
執著和堅持的結果,在世間法裡也許看不出區別。
但是在出世間法裡,必然不同,必定不同。
它們的不同所在,一言以蔽之:
「攝三毒雜五欲」之故也。
- 6樓.2005/08/01 20:34如下文
堅持 和 執著
的結果
是不是都可以一樣的
- 5樓. 孔明車2005/07/20 23:39執著 與 堅持 之類分 -- 敬答秋風兄
秋風兄:
謝謝您對不佞個人網誌的瀏覽與稱許。
吾兄對《執著的實相》文中「執著」二字有問,玆試奉陳拙見如后:
執著非同堅持。
佛法指說將人、現象、思想、意念等視為真實,進而生起貪著心態者,謂作執著。
一般人所謂之「堅持」,有執意、堅決之屬,似與執著相類。
唯若所「堅持」者係「如法抉擇」,乃為智光所耀發,非為昏昧妄舉者,難淪「執著」之列。
不知吾兄以為如何?
再者,吾兄謂「端賴事情的本身」。
當知「事情」若屬「現象」,仍然難免執著。
吾兄少年英雄,冀望精進。
孔明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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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留言,原貼覆於 秋風仁者之訪客簿。
網友見及,謂亦有助其他同學,希望以回應方式重貼。
是順而應之。
孔明車 謹誌 - 4樓. 瑞多2005/06/17 22:52樂明無念,輪迴的陷阱
證得法性的時候,一定會出現樂明無念的現象(覺受)。
但是,樂明無念正是輪迴的陷阱。執著於樂,即是欲界因;執著於明,即是色界因;執著無念,即是無色界因。
這樂明無念也要捨。
- 3樓. 麥芽糖2005/06/09 05:49獅子吼
放大的字體, 看得心驚肉跳. - 2樓. 恰恰2005/05/19 15:05排行榜
叫人放不下的 不是" 排行榜" 本身
是人對 " 排行榜" 的執著
以前你跟我說過這句話 那時 我參不透
現在 我懂了
- 1樓. likolalo2005/05/18 01:40執著
叫你放不下的,
不是愛情本身
真正難以割捨的,
是自己對愛情的執著。
叫你放不下的,
不是財富本身
真正難以割捨的,
是自己對財富的執著。
叫你放不下的,
不是權力本身
真正難以割捨的,
是自己對權力的執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