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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路如虎口
2024/09/13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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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經商有成,財大氣粗竟也不守交通規則,於十字路口任性闖紅燈,富胖達外送員乙於該十字路口嚇了一大跳致摔車並輕微受傷,於小命差點不保之際,難免就破口大罵,説,你怎麼可以這樣的不遵守交通規則。

甲則優雅的打開車門,溫和的對乙説,我不守交通規則闖紅燈是不對沒錯,但是你可以制裁(撞)我,沒有問題的。

乙説,你開的是如坦克般的瑞典國寶,我送餐騎的是兩輪的機車,我撞(制裁)你不是找死嗎?

甲説,不然我們法院見,文明國家普設法院,在於平亭曲直。

乙含淚吞下所有委屈,無言的繼續送餐。

不管是非洲大草原還是南美洲亞馬遜的雨林裏,按照物競天擇的自然法則,追求【效率】,日復一日,【效率】是這裡的最高指導原則,【效率】是這裡的天理,【效率】在這裡從來就沒有天敵,如同我們這裡説的【公平正義】。

資本市場追求效率,商品由出價最高的人拿走,天經地義。

優勝劣敗,固然是推動人類文明的內燃機,然而就人類社會來説,老人及幼兒,乃至身障,必屬相對沒有效率,卻因人類的【道德情操】而有了保全他們的依據,即按倫理規範或法律要求,對老一輩要適度的照護,對下一輩或身障也是,這是我們目前的社會制度。

就政治領域,世界各國很難有極端的【偏右】或【偏左】,因為,絕對的追求效率似乎無法遠離人吃人的世界,又絕對的追求【口説】的【眾生平等】,也難免有如空中樓閣,甚至是另一型式的【人吃人】,世界歷史,乃至國內近數十年來政治實務的林林總總,有目共睹。

就經濟領域,想必各國都設有類似我們的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即於鼓勵競爭追求效率之際,也劃定框框用來避免失控,避免傳説中關於【人吃人】的叢林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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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樓. 安歐門
2024/09/15 11:50

加拿大法律比較完整,強制險保額足夠,至少讓受害者損失降低。

台灣機車強制險如同兒戲,被撞的人只能自認倒霉,沒有保障。

法律無法真正制裁富人,但至少應該保護窮人。

歡迎安歐門格主蒞臨,謝謝留言分享

安歐門格主提供加拿大的【比較法制】,

【他山之石,可以攻錯】,可賀可喜,

相信比較法制的參酌對於台灣人民必將有益。

台灣【強制】汽車責任險系第三人【責任保險】的一環,另有【任意】第三人責任保險,

既説是【對外消極損害填補】的責任保險,即屬保對方而不會及於自己的身體及車輛,

除了有加保任意保險的駕駛險或車體險,否則於對方無法賠償時,或許只能【貼牛糞】,

還好自己體傷部分有全民健保。

政府規定的保對方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僅限於保對方的死亡、殘障、體傷,不及於車損,

【法律無法真正制裁富人,但至少應該保護窮人。】

敬表贊同,也應如是。

期待國家妥適利用稅收及部分負擔,

周延【保護窮人】的相關社會保險。

阿丙0.62024/09/15 15:03回覆
5樓. 安歐門
2024/09/15 11:45

因為台灣不是(嚴格)法治國家,所以犯錯的人都敢囂張,

進了法院,沒錢請律師玩法的人,無論官司輸贏都是輸,

以前砂石車撞死人,賠20萬,那等同律師費,要不要隨你。

這種時候,我們羨慕美國訟混律師,至少讓犯法惡人賠死,

當然,受害者還是拿不到多少錢,這就是現實人類世界。

歡迎安歐門格主蒞臨,謝謝留言分享

法治國家的精神系【立法從寬,執法從嚴。】台灣則反是,

即【立法從嚴,執法從寬。】

法律強調【不拿一針一線】,卻成為【詐騙王國】?甚為可惜!

俗話說金錢不是萬能沒錢萬萬不能,又

【有錢能使鬼推磨】也深植人心。

窮人有許多並不是自己不夠努力,而是,

或出生時的造化弄人,或時運不濟,然而於資本的社會,窮人辛苦的事實卻是有目共睹。

剛剛看見一則車禍的時事,與本文有關,連結分享,

也如格主所説【無論官司輸贏都是輸】。

~酒駕撞癱孝子⋯⋯ https://tw.news.yahoo.com/%E7%83%8F%E9%BE%8D%E5%88%A4%E6%B1%BA-%E9%85%92%E9%A7%95%E6%92%9E%E7%99%B122%E6%AD%B2%E5%AD%9D%E5%AD%90-%E4%BF%9D%E6%99%82%E6%8D%B7%E7%94%B7-%E7%96%91%E8%84%AB%E7%94%A2%E4%B8%8D%E8%B3%A0-%E9%82%84%E5%85%8D%E9%97%9C-042337438.html

阿丙0.62024/09/15 14:36回覆
4樓. 米若絲
2024/09/15 11:41
不管大車小車,闖紅燈就不對,來人啊 ! 開罰單。
禮讓弱小是文明社會,但人吃人的場景還是有,有公平法也管不到,譬如,資本大的企業吃掉小公司,股市吃人還不會吐骨頭。

歡迎米若絲格主蒞臨,謝謝留言分享

敬表贊同。

孟子説【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

古希臘哲學家普羅塔哥拉斯説【人為萬物之尺度,

以其認為是者説為是,以其認為非者説為非。】

行政罰鍰應該沒問題,其他的美德或規範,

不容易,如格主所説。

阿丙0.62024/09/15 12:24回覆
3樓. 龍公主 海 鷗 2024歐洲之旅
2024/09/14 20:12

"甲則優雅的打開車門,溫和的對乙説,我不守交通規則闖紅燈是不對沒錯,但是你可以制裁(撞)我,沒有問題的"

我覺得甲 雖然優雅地說 但至少要給乙一個道歉 雖然說法治國家 一切可依法 但是無辜的乙 被撞受傷 還要上法庭 太冤了

歡迎龍公主蒞臨,謝謝留言分享

是的,富商甲至少應該要給外送員乙一個道歉,

只是,【應該】是一般的訴求,【現實】則是甲的選擇,

德國法學家拉德布魯赫説【每個人的心中都有一幅圖像,

如果不是那樣,內心就無法得到平靜。】

我們(甚至所有人】都認為甲應該道歉,

然而現實世界卻不是,不平靜油然而生。

【雖然説法治國家,⋯太冤了。】

雖然是法治國家,但是主張正義還是要付出沉重的【司法成本】,

時間成本、舉證責任成本、甚至二次傷害成本(如銀行員之死⋯諸慶恩)(註)。

註:1位銀行員之死⋯揭開司法最黑暗的一幕!監察院【石木欽案】

真相完整披露

https://tw.news.yahoo.com/1%E4%BD%8D%E9%8A%80%E8%A1%8C%E5%93%A1%E4%B9%8B%E6%AD%BB-%E6%8F%AD%E9%96%8B%E5%8F%B8%E6%B3%95%E6%9C%80%E9%BB%91%E6%9A%97%E7%9A%84-%E5%B9%95-%E7%9B%A3%E5%AF%9F%E9%99%A2-%E7%9F%B3%E6%9C%A8%E6%AC%BD%E6%A1%88-113257466.html

阿丙0.62024/09/15 06:06回覆
2樓. 郁勝
2024/09/14 13:06
曾經罵別人是"拿刀叉吃人肉"的人,曾幾何時自己揮起刀叉來更虎虎生風。人要變很快;只在一念之間,時時在自省的人畢竟不多。

歡迎郁勝格主蒞臨,謝謝留言分享

【曾經罵別人是"拿刀叉吃人肉的人",曾幾何時自己揮起刀叉更《虎虎生風》】,

【虎虎生風】傳神映照政客的嘴臉,該等影像如同漫畫般閃過腦裡,真佩服格主。

天台宗智者大師【一念三千】,【人要變很快;只在一念之間⋯】

敬表贊同。

阿丙0.62024/09/14 14:43回覆
1樓. 旭日初昇
2024/09/14 11:19

財大氣粗的富商在為生活奔波的市井小民犯錯,盡可裝紳士優雅,以對比對方的氣極敗壞沒風度。

語氣溫和卻帶威脅,讓對方氣勢盡失。

這是叢林法則的另一個面目----。

歡迎旭日初昇格主蒞臨,謝謝留言分享

真實不虛,敬表贊同。

【紳士優雅】如同【拿刀叉】,是【文明人】在餐桌上的禮儀,

【語帶威脅】如同【吃哩夠夠】,是處底層勞動人們心中的痛。

都市叢林法則?文明叢林法則?

阿丙0.62024/09/14 14:30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