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山大學政治經濟系 副教授 劉孟奇
(原載於「看雜誌」32期)
俗諺說:「人之患,在好為人師。」
這句話雖然明顯是在揶揄
(而且我顯然就是該被這句話消遣的對象)
但是它也揭露一個職場真理,
那就是:絕大部分的人都喜歡被別人請教,
而且喜歡自己的意見受到別人重視。
對於職場新鮮人而言,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而比起「不停向別人吹噓自己的豐功偉業」,可能一個善於請教別人,
並讓別人覺得「孺子可教」的年輕人,更能讓別人留下深刻的正面印象。
請教別人前,先做好功課 雖然說「請教別人」是個好習慣,
但是對於年輕人而言,要特別注意的是,
不要把「請教別人」跟「把責任推給別人」混為一談。
否則一旦別人發現「給你意見」變成「被你依賴」的同義詞,
很快大家就會紛紛以「沒時間」、「有事情」為藉口,來迴避你的提問。
舉例而言,如果你是為了一件正在推動中的工作,
而想請教你的上司或前輩,
最好的請教時機是在你已經做過準備功課,
有了一些草案構想,但是還沒有明確定見的時候。
這時候你可以請教別人,請他們針對已經成形的草案構想,
給你一些建議、經驗、或其它可能方向。
不要在一開始沒有想法,也沒有研究過資料的時候,就去請教別人。
這不只造成別人必須「從頭教起」的負擔,
也等於是「無償要別人替自己做事」—
把自己原先應當承擔的蒐集資料、研究、構想及規劃等責任都推給別人。
如果對方是你的上司,這更是完全搞錯對方跟你的上下指揮關係。
也不要在你已經有了定見以後,才為了「做做樣子」而去請教別人。
如果你請教了上司或前輩,
事後卻讓別人覺得自己的意見絲毫不受重視,這只會造成反效果。
相 反地,如果你能夠在最後的定案當中,
讓別人清楚看到自己的意見受到重視與產生影響,
這不只有利於你的人際關係,更有助你在繼續推動工作時得到充分支持。
一言以蔽之,在請教別人時,要盡量減少別人提供意見的成本,
而盡量提高別人提供意見的效益。
責任仍在自己 要特別注意的是:不管別人給了自己怎樣的意見,
以及自己採納了哪些意見,事情最後的成敗責任仍然在於自己。
如果事情最後進行得不順利,
絕對不要抱怨:「我所以這樣做,都是因為某某人跟我說可以這樣做。」
只有一個人該負責任,那就是自己—別人提供意見,不是為了讓我們卸責。
反過來,如果事情做得好,
絕對不要忘記向那些提供建議的人好好地道謝。
「適時感謝別人」雖然經常只是「舉手之勞,惠而不費」,
長期下來,保證是個非常值得的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