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去年黑心油事件,受害民眾遍布全台,消基會3月16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到目前為止收到團體訴訟共計761件,但有4成資料不齊有待補件。因此原訂3月中旬向頂新、強冠、正義與北海四家油品業者提出的訴訟案件,將延至4月中旬,估計求償金額可能超過3千萬元。』
『消基會游姓副董事長表示,截至3月12日,申請強冠的團體訴訟案共230件、正義250件、求償金額各1200萬元;頂新250件,求償800萬元;北海20件,求償70萬元。』
『在精神損害部分,消基會陳姓常務監察人指出,雖然有民眾提出1億元賠償金,但無法具體舉證,因此消基會將以務實態度,依照《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一律為每位消費者爭取賠償金3萬元。他也指出,預計補件日期至3月25日截止,若期間仍有其他民眾希望加入求償行列,也會評估追加納入。』
讀到這則報導,筆者的感嘆和憤怒只能用一百個驚嘆號來表達。油是百姓每日用的食品,台灣吃到黑心油的人至少有人口的一半。他們一、二十年來天天吃黑心油,拉肚子也拉了,中毒皮膚發紅發癢也發了,至於慢性病個人又怎能證明是由於吃黑心油而起,癌症就更難舉證了(其實消基會可以根據統計數字,估計受害者平均受害程度,以此加以求償)。奸商耍賴的也就是這點,他們可以毫無顧忌的為所欲為大賺其錢。政府有消基會這些不是無能,就是懼怕巨商的官員,奸商當然可以我行我素,毫無畏懼。
消基會要求的總賠償金,「可能超過3千萬元」,這語氣,消基會似乎有意炫耀他們的偉大成就。平均每人只求償四萬元,台灣人真是善良,胃口也小的驚人。在美國,受害人求償很少小於幾百萬元,超過億元的也時有所聞。
精神賠償則一律只求償3萬元,請問消基會是不是在玩家家酒,幾萬元能做什麼,吃點成藥安安心?奸商一賺就是幾十億元,幾千萬元算什麼,比起他們億元起跳的收買高官的「捐款」和「獻金」,連看都不值得一看。
也許我們不能怪罪消基會辦事的小職員,他們從來就沒看到幾億元的鈔票,幾萬元已經是天大的數目字。商人的捐款只有頂頭上司才看得到,小官員誰敢不乖乖聽從上司,誰敢有異見?
沒有想到我們的消基會,反而變成奸商們的脫罪金剛。有了消基會的團體求償訴訟,奸商只要抓抓癢就不必擔心,社會上普遍要求幾十億賠償金的喊叫聲。奸商們怎能不感謝我們的消基會為他們開脫罪行,怎能不一起開懷的高舉香檳大聲歡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