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自由派媒體幾個星期以來,每天討論不停的熱門話題是,川普是不是為了掩蓋他的競選團隊與俄國同謀,才革職聯邦調查局長可彌。至少那是川普在NBC記者詢問時,有意或無意透露出來的訊息。然則川普明顯是為了掩蓋FBI調查自己競選團隊違法才革職可彌,這顯然觸犯到妨礙司法罪。
為了止息輿論界不眠不休的質疑,司法部副部長明顯未徵詢川普的同意,自行聘請信譽超凡的前聯邦調查局長米勒,組織並主持特別調查委員會,調查俄國有無介入美國選舉,當然也無法避免同時調查川普有無妨礙司法,川普極端憤怒亦可了解。
為此川普自己和不少憂心重重的官員,不得不聘請傑出律師保護自己。川普付得起昂貴的律師費,可憐的其他官員就很難說,寥寥有限的薪水可能還不足以支付律師費用,而川普似乎閉隻眼不為他們說一句話。
一個重要的問題是即使川普被發現有妨礙司法罪,那又奈何他?一般憲法學者都認為總統即使被定罪也不能被革職。身為民選總統,唯一可逼他辭職的途徑是彈劾,史上彈劾總統例子寥寥無幾,每個案情都很不相同,本案所能遵循程序也就不清楚。根據BBC專家的分析,首先眾議院必須通過彈劾程序,再由參議院審議。眾議院只需多數決,而參議院則需三分之二同意才算通過彈劾。
西瓜總是靠大邊,不管眾議院或參議院共和黨都佔有絕對多數。除非川普團隊真正出賣美國而觸犯眾怒,國會有可能通過彈劾川普總統案件?何不看看最近喬治亞等四州補選國會議員,共和黨打了一支滿壘的全壘打。雖然民主黨候選人賣命挑戰,最後還是一敗塗地,川普勢力在美國中南部以及內陸仍然難於挑戰。
不管米勒多能幹,他的調查報告結論如何,報告最可能的命運是被司法部送往國家檔案室封存,供以後學者研究當今政局情況之用。川普四年總統是當定了,民主黨與其胡亂爭吵,不如多多提出對庶民有益的法案與川普政策對抗,如此重新爭取選民的信任才是上策,也才是美國人民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