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意誇大林姓司機傷勢,以徹底妖魔化makiyo:
謊言 |
2月6日凌晨「反Makiyo粉絲團」造謠林姓司機病危,朱學恆們眾口同聲大罵makiyo是「人渣」「爛貨」「敗類」。 |
真相 |
北醫副院長羅文政2月9日記者會表示,醫院從未發出病危通知,且司機於2月8日晚就轉至普通病房了。 也就是說,2月2日晚司機被送醫後只有短短6天時間就由加護病房轉至普通病房,且在加護病房的6天期間,醫院只是觀察司機病情做一般治療罷了,並未對司機進行任何的開刀手術。 檢察官以「重傷害未遂罪」起訴makiyo友寄兩人,也間接證明司機傷勢沒有外界所傳的「重」傷。 |
謊言 |
朱學恆表示各界譴責Makiyo,是因她在司機昏迷不醒時,開記者會指責司機襲胸,完全不給對方辯解機會。(其他自以為是的笨名嘴也表達過類似意見) |
真相 |
北醫副院長羅文政2月9日記者會表示,林姓司機到院時,仍有意識,曾對醫護人員清楚說明自己遭到毆打,並表示頭部與左側身體疼痛。 Makiyo開記者會時,司機若昏迷不醒,司機妻子又如何知道案發經過指控makiyo說謊?難道司機妻子隨車目睹案發經過?還是司機托夢告訴她的? |
謊言 |
林姓司機姑姑造謠,林姓司機整排牙都被打掉,因此目前只能以流質食物進食。 媒體造謠,林姓司機牙齒整排被打斷、無法言語。 |
真相 |
林姓司機整排牙齒並未被打掉。 林家的委任律師余俊儒表示,可能是因林余駿帶著口罩、身體虛弱,家屬才誤以為他的整排牙齒被打斷。 |
謊言 |
媒體造謠makiyo事發當天是穿高跟鞋踹司機,甚至還語不驚人死不休的大做文章說,高跟鞋踹在司機身上的力道,重達4分之1噸(相當於250公斤)。 |
真相 |
Makiyo案發當天穿的是豹紋平底鞋,而非媒體所說的高跟鞋。 |
林姓司機妻子避重就輕的謊言,撇清司機應負的責任:
謊言 |
林姓司機妻子指控友寄打開車門,用右手腕勒住正在車內打110報警的林姓司機的脖子硬拖下來。 |
真相 |
司機當時並未在車內,而是下車找makiyo…? 基本判斷:駕駛座是在車子左邊,也就是靠大馬路這邊,而打人現場是在車子右邊人行道上。試問,司機若是在車內被友寄拖下車,打人現場應該是在打馬路才對,而非人行道。 疑點:,林姓司機為何要謊稱他是在車上被友寄拖下車的?他下車後到底做了什麼不可告人的事,需要靠說謊來隱瞞的? |
謊言 |
林姓司機妻子指控makiyo等人沒有付車資,所以根本沒有找錢的動作,,怎麼會襲胸去碰到胸部,連揮都沒有揮到。 |
真相 |
湘塋確有要付車資,而且起訴書白紙黑字,是司機先出手碰觸到makiy右肩,才將原本單純的口角糾紛導致成肢體衝突。 常識:胸部不等於乳房,頸部以下腹部以上都是胸部,乳房只是胸部的一部份。所以「襲胸」不等於「摸奶」,且「摸」奶的時間停留長度比「襲」奶要長。另,「襲胸」含有故意之意思。 揮到胸部:是指非故意的碰觸,且胸部不等於乳房。 makiyo在記者會上只表示被揮到嚇了一跳,永然律師代友寄發的新聞稿也只表示司機揮到makiyo胸部,並未指控司機「襲胸」或「摸奶」。 林姓司機第一時間搞不清「揮到胸部」、「襲胸」、「摸奶」三者間的差異,因而生氣喊冤也就罷了,然林姓司機律師周武榮,身為專業人士,豈會不清楚?這算哪門子的專業人士? |
謊言 |
媒體報導是因司機要求makiyo四人繫安全帶而被打。 |
真相 |
是因為司機先出手碰觸到makiyo身體,才將原本只是單純的口角糾紛變成肢體衝突。若真是因要求繫安全帶所引起的,那在車上就被打了。 不論是誰,先出手碰觸到對方身體的人,就是不對。林姓司機既然先出手碰觸到makiyo身體,即使是無意的,但自己總是錯在先,對makiyo因被碰觸到身體而踢車門兩下的行為,林姓司機理應自認理虧趕緊開車走人才對,也就不會有後面被打的事件發生。可是林姓司機偏偏不認為自己碰觸makiyo身體有錯,還下車與makiyo理論。結果引爆另一波口角,甚至演變成肢體衝突,在體格不如人的情況下,當然是他躺著進醫院了。 由此可知,林姓司機不僅不是媒體所塑造的,是一個溫和的老實人,甚至可以說是一個不講道理絕不承認自己有錯的人。 |
整件事說穿了,就是雙方一開始在車內口氣都很差的單純口角糾紛,但因林姓司機先出手碰觸到makiyo身體,makiyo因而心生不滿,下車時順手踢了車門兩腳洩憤,而林姓司機也非善與之輩,並不認為自己先出手碰觸makiyo身體有錯,就下車與makiyo友寄再起口角,雙方一言不合就打起來了,現在躺在醫院的人之所以是林姓司機,說穿了,就是林姓司機漢草不如友寄。若反過來,當天是友寄的漢草不如林姓司機,現在躺在醫院的人極有可能就是友寄。
一個這麼單純,台灣幾乎天天上演的普通傷害事件,在有心人士嚴重誇大林姓司機傷勢以及刻意隱瞞歪曲案發經過的操弄下,竟可以將台灣變成是一個瘋狂的獵巫之島,真是被這些自以為正義的朱學恆們給打敗了,這也算是台灣奇蹟之一吧?!
疑點:
友寄打人只有短短不到一分鐘的時間(晚上11點鐘),就有兩部裝有行車紀錄器的計程車經過並錄下打人過程,為何林姓司機的那部全民計程車行的車子會剛好沒有安裝行車紀錄器錄下雙方在車內口角爭執的錄音過程?
案發後,該部計程車是馬上被警方扣留?還是被全民記車行帶回?
林姓司機律師周武榮先生的經歷:
立法院立法委員專案及研究助理
永然法律事務所執業律師
2001年12月1日以無黨籍參選台北縣第三選區立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