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30 04:09
〔記者童涵旎/高雄報導〕「大嬸」可不要隨便叫,有可能會挨告!
高雄市一名35歲的已婚陳姓婦人,因停車問題和住在隔壁的30歲王姓男子發生口角,王某要陳婦靜下心來好好談,卻因稱呼陳婦為「大嬸」,讓陳婦相當氣憤,怒告王某公然侮辱,讓王某與警方都傻眼。
多年厝邊常吵架
王某說,和陳婦是多年的「厝邊」,陳婦經常為了盆栽位置、冷氣漏水等瑣碎問題和多名鄰居吵架,不止如此,還很愛挑人家話裡的小語病,並以這些語病無限擴張吵架主題;王某說,每次和陳婦講事情,都得講上1、2個小時,「而且每次講到最後,吵架的主題都已經不是原本的問題」。
王某無奈的說,日前再度因停車問題和陳婦發生爭執;陳婦認為,他的自小客車停放位置太靠近她家,雖然他說明只是暫停,馬上就會移走,不過陳婦依然不停「碎碎唸」,說他不識相、貪小便宜。
自認名媛被侮辱
王某說,他當時急著離開,想跟陳婦說,「沒必要為了這種小事吵這麼久」,卻因稱呼陳婦為「大嬸」,不僅當時走不了,還被陳婦痛斥半天,最後還鬧上警察局,硬要告他「公然侮辱」。
而陳婦在事情發生後半個月,依然氣憤難平,她說,自己是高學歷的知識份子,工作與經濟都很好,外表美麗優雅,氣質更是沒話說,是「優雅的貴婦」。她解下LV圍巾,說自己全身上下都是名牌,稱為「名媛」也不為過。
陳婦又說,「大嬸」是中國對鄉下土包子的稱呼,是那種拉大嗓門潑婦罵街的女人,像她這麼有氣質的女士,「無論如何也不能接受『大嬸』這種稱呼」。
算侮辱?警方也傻眼
警方雖然也不認為「大嬸」是輕蔑、貶抑的稱呼,但陳姓婦人堅持提告,警方也只能將王某依公然侮辱罪嫌函送法辦。
律師單文程則表示,所謂公然侮辱,指的是對人有貶抑或嘲笑意味,但「大嬸」並沒有給人這樣的感受,尤其站在社會觀念去觀察,「大嬸」就只是對已婚婦女的稱呼,並無嘲弄意思。
- 7樓. Elva2008/12/31 12:15修心去吧
這這這...."大嬸"....也未免太誇張了吧
不過...不是拿LV都這樣啦= ="
- 6樓. blue phoenix 遇見總統以後2008/12/31 11:18就說要你皮繃緊點
是為你好
你還搞不清狀況
不過這位女士有名牌撐腰卻很怕別人叫她大嬸
未免小題大作了
哎喲有一次我去大潤發吃飯時
還被叫老板娘哩
害我臉色變青

想說我真有那麼肥嗎?
blue phoenix
- 5樓. 古董2008/12/31 10:04哈哈...
我也有看到這則新聞,覺得蠻新鮮好玩的...
沒那麼嚴重啦~~~稱謂只是一個代號而已!
- 4樓. 夜半歌聲( 咖啡情誼)2008/12/30 21:23哈哈
我的一位男同事,某日到醫院看病
他年紀沒多大,只因頭髮白,就被護士叫成〔阿公〕
他氣得回學校,直像我們告狀...

--聆聽心情在音軌中的脈動--
--讓生命隨著旋律翩然起舞-- - 3樓. ★ , 香橙2008/12/30 19:27正中偶滴下懷
小帥鍋呀!謝謝泥告訴偶計鍋好康滴,偶就素常常被叫“阿杯”,一肚子
氣無處放咧!哈哈
- 2樓. 黃郁棋(灰狼)2008/12/30 16:53
公主病真是從年輕到老都有...
- 1樓. 隨興(隨時換)2008/12/30 14:00哈....
只要是"人"不管男人.女人都要注意"說話"的藝術,好話一句三冬暖,惡言一句六月寒,千萬不要逞一時"口舌"之快才對........
...... 偶,還計樣子開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