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台銘遭證期局罰款24萬元
2015/10/03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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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結果: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7款及第179條規定,對該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處罰鍰2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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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基於個資保護,證期局在公告的裁罰對象上,以「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郭○○君」為名。而裁罰之法令依據,為證券交易法第36條之1、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30條第1項第4款規定。
金管會證期局9月18日公告表示,鴻海精密工業今年5月15日董事會決議增資子公司Foxconn (FarEast)Ltd.案,未於事實發生即日起算2日內辦理公告申報,違反「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規定,公司負責人郭台銘遭處罰鍰24萬元。
證期局表示,鴻海精密工業公司5月1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增資子公司Foxconn(Far East)Ltd.計1062.4萬美元,以間接投資三營超精密光電(晉城)公司,未於事實發生即日起算2日內辦理公告申報,違反「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規定。
團體服 工作服96621BA1BA964E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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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基於個資保護,證期局在公告的裁罰對象上,以「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為行為之負責人郭○○君」為名。而裁罰之法令依據,為證券交易法第36條之1、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30條第1項第4款規定。
金管會證期局9月18日公告表示,鴻海精密工業今年5月15日董事會決議增資子公司Foxconn (FarEast)Ltd.案,未於事實發生即日起算2日內辦理公告申報,違反「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規定,公司負責人郭台銘遭處罰鍰24萬元。
證期局表示,鴻海精密工業公司5月1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增資子公司Foxconn(Far East)Ltd.計1062.4萬美元,以間接投資三營超精密光電(晉城)公司,未於事實發生即日起算2日內辦理公告申報,違反「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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