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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都未成年做愛
2018/07/11 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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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都未成年做愛

問:
我女友15歲 我16歲
我們兩個 當初是慶生會 然後慶生完有人關電燈 把門鎖的緊緊ㄉ 他們那對情侶在做愛 女方也催處我做愛
我也不太想的感覺 想走又走不了
非做不可 我那時只好做樂 我還有問他 要做愛嗎? 他說隨便
卻沒想到後果
結果 我女友把甚麼事情都說出來
結果他家長現在要告我
妨礙性自主罪



所以我要問 是兩方都你情我願 也都未成年
補充 那時有喝酒 不是我們買ㄉ 我和我女友都有喝

我要問 這樣可能會被關幾年?

還是罰錢? 還是免除刑 而且我們雙方都沒前科

可以說是初犯

這樣有前科ㄇ? 請大大一一回答 感激不盡

緊張中~~~ 超後悔ˊˋ
  • 2008-08-25 08:39:57 補充

    我有算過 我女友14歲多還沒15歲
    我的話15歲多還沒16歲 這是我的實歲

    那這樣的處理方法ㄋ???


你很明確犯了刑法妨礙性主罪第227條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你是未成年犯
所以會依照少年事件處理法 進行處理
至於法院會如何判決沒人知道
但是可以告訴你的是
因為你未成年犯犯了刑法227條
依據刑法229-1條規定為告訴乃論罪
第二百二十七條之罪者,須告訴乃論
宗宗 回答

只要你跟對方達成和解、調解成功並且讓對方撤回告訴
你就沒有刑事責任了

但對方不撤回告訴你可能面臨以下幾種處分
一、訓誡,並得予以假日生活輔導。
二、交付保護管束並得命為勞動服務。
三、交付安置於適當之福利或教養機構輔導。
四、令入感化教育處所施以感化教育。
五、七年以下徒刑
宗宗 回答
PS
前科會幫你註銷
因為你是未成年犯
所以會在保護處分或刑罰執行完畢並且經過法定時間後
法院和有關單位會塗銷

----------------------------------------


少年事件處理法 (民國 94 年 05 月 18 日 修正)
宗宗 回答

第   42    條
少年法院審理事件,除為前二條處置者外,應對少年以裁定諭知下列之保
護處分:
一、訓誡,並得予以假日生活輔導。
二、交付保護管束並得命為勞動服務。
三、交付安置於適當之福利或教養機構輔導。
四、令入感化教育處所施以感化教育。
少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於為前項保護處分之前或同時諭知下列處分:
一、少年染有煙毒或吸用麻醉、迷幻物品成癮,或有酗酒習慣者,令入相
當處所實施禁戒。
二、少年身體或精神狀態顯有缺陷者,令入相當處所實施治療。
第一項處分之期間,毋庸諭知。
第二十九條第三項、第四項之規定,於少年法院依第一項為保護處分之裁
定情形準用之。

第   83- 1 條
少年受第二十九條第一項之轉介處分執行完畢二年後,或受保護處分或刑
之執行完畢或赦免三年後,或受不付審理或不付保護處分之裁定確定後,
視為未曾受各該宣告。
少年法院於前項情形應通知保存少年前科紀錄及有關資料之機關,將少年
之前科紀錄及有關資料予以塗銷。
前項紀錄及資料非為少年本人之利益或經少年本人同意,少年法院及其他
任何機關不得提供。

----------------------------------------

中華民國刑法 (民國 97 年 01 月 02 日 修正)
宗宗 回答
第  227    條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227- 1 條

十八歲以下之人犯前條之罪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229- 1 條
對配偶犯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二百二十四條之罪者,或未滿十八歲之人犯
第二百二十七條之罪者,須告訴乃論。
----------------------------------------
~希望有幫助到你~
宗宗 回答
以上純屬個人法律見解僅供參考
若有疑問建議洽詢專業人員


參考資料 me and 網路
  • 2008-08-25 00:41:03 補充

    你要告女方這是不可能

    刑法只規定到與未滿16性交才有罪

    你已經超出法定年齡了

    所以只有女方可以告你

  • 2008-08-25 04:32:17 補充

    是以"實歲"來計算...

  • 2008-08-25 12:17:53 補充

    那代表你也可以告對方了

  • 2008-08-25 12:19:27 補充

    本人認為
    你可以去各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對你的幫助較大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08082411917


本文引用自: http://blog.roodo.com/candygogo/archives/82618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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