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陶朱公商經
經商十二則
第一則:能識人,知人善惡,帳目不負。
第二則:能接納,禮文相待,交關者眾。
第三則:能安業,厭故喜新,商賈大病。
第四則:能整頓,貨物整齊,奪人心目。
第五則:能敏捷,猶豫不決,終歸無成。
第六則:能討賬,勤謹不怠,取討自多。
第七則:能用人,因才器使,任事有賴。
第八則:能辯論,坐才有道,闡發愚蒙。
第九則:能辦貨,置貨不苛,蝕本便經。
第十則:能知機,售貯隨時,可稱明哲。
第十一則:能昌率,躬行以律,親感自生。
第十二則:能遠數,多寡寬緊,酌中而行。
經商十八忌
1.生意要勤快,切勿懶惰,懶惰則百事廢;
2.價格要定明,切勿含糊,含糊則爭執多;
3.費用要節儉,切勿奢華,奢華則錢財竭;
4.賒欠要識人,切勿濫出,濫出則血本虧;
5.貨物要百驗,切勿濫入,濫入則貨價減;
6.錢財要明慎,切勿糊塗,糊塗則弊端生;
7.臨事要盡責,切勿妄托,妄托則受害大;
8.賬目要稽查,切勿懈怠,懈怠則資本滯;
9.接納要謙和,切勿暴躁,暴躁則交易少;
10.主心要安靜,切勿妄動,妄動則誤事多;
11.工作要精細,切勿粗糙,粗糙則出劣品;
12.談話要規矩,切勿浮躁,浮躁則失事多;
13.出入要謹慎,切勿潦草,潦草則錯誤多;
14.用人要公正,切勿歪斜,歪斜則託付難;
15.優劣要細分,切勿混淆,混淆則耗用大;
16.貨物要修正,切勿散漫,散漫則查點難;
17.期限要約定,切勿馬虎,馬虎則失信用;
18.買賣要隨時,切勿拖延,拖延則失良機。
經商理財致富十二戒
勿鄙陋,勿虛華,勿優柔,勿強辨,勿懶惰,勿固執
勿輕出,勿貪賒,勿爭趣,勿薄育,勿昧時,勿痴賃
五字商訓分別為:天,地,人,神,鬼。
天為先天之智,經商之本;
地為後天修為,靠誠信立身;
人為仁義,懂取捨,講究「君子愛材,取之有道」;
神為勇強,遇事果敢,敢闖敢幹;
鬼為心機,手法活絡,能「翻手為雲,覆手為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