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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賣酒未成年!誰管?
2010/05/24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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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大街小巷越來越多打著咖啡館、餐廳名號的店賣起酒來,明明位在分區使用不能賣酒的住三卻沒法可管,成為未滿18歲的青少年飲酒一大漏洞!台北市議員林奕華、陳孋輝、闕枚莎、吳志剛今(21)日共同召開記者會揭發此一問題,呼籲有關單位應予以重視,並於下午施政總質詢上向郝龍斌市長提出質詢,郝市長承諾都市發展局和商業處將組聯合稽查小組,於一個月內清查住三餐廳是否違法賣酒並提出報告,如確實違反分區使用可開罰六萬至三十萬,社會局也會要求餐廳加註警示標語,加強把關不得賣酒給未成年,否則將依兒少法開罰。

 林奕華表示,上個月她去一家餐廳,覺得有一桌相當吵雜,仔細一看,竟發現一群穿著制服的高中生在喝酒,完全沒人管!因此,她實際找了未滿18歲的青少年抽檢四家餐廳進行測試,果然沒有一家店員有問、有管顧客是否成年,甚至連穿著制服的也都照賣不誤!在國外的餐廳,只要看起來像是未成年學生,店員必定要求拿出證件,嚴格把關未成年不得飲酒,沒想到台北市如此寬鬆,根本沒有在管!

 更何況,並不是所有餐廳都可以賣酒,抽檢的這幾間咖啡館、餐廳皆位在第三種住宅區,依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第三種住宅區根本不能賣酒,只單純開放「飲食業」如飲食店、咖啡館等進駐;且他們當初登記的營業項目,也明明只是「飲料店業」、「餐館業」,非「飲酒店業」,難道就可以賣酒嗎?商業處現在說,商業登記法修正後,營業項目登記和實際不符從此不用再管,商業登記顯然淪為形式,大開方便後門,放任許多不肖業者「掛羊頭、賣狗肉」,實是推諉卸責!

 議員們強調,明明按照分區使用不能賣酒的餐廳卻違法賣酒這個問題,在市府好像找不到執法機關,不知道誰要負責,成為一大漏洞,而且,這些違法賣酒的餐廳鑽法律漏洞進駐住宅區,還造成附近居民的困擾,顧客常常半夜喧嘩,發出極大噪音,讓他們無法好好休息!

 議員們要求對此類違法賣酒的餐廳,市府不能置之不理,應儘速確定管理機關,研擬出對策嚴格查辦,若法令過於寬鬆便應儘速修法;尤其任何餐廳都不能賣酒給未成年人,這部份到底由誰執法?主管機關也應嚴格要求餐飲業者,如有違反就應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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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1) :
1樓. 筆記阿本
2010/05/26 02:54
多幹些實事

這些高中生在公共場合連酒的喝上了,肆無忌憚,放浪形駭,相信校園裡頭的毒品問題更加嚴重.林議員或可發揮再一下她的管家婆與公益精神,打蒼蠅也打老虎,做給市民大眾看,相信前途將更加無量.

這麼多年過去了,總還記得林議員有那麼次與我握手的力道欠缺一點信心的氣力,希望她在未來再養足身體,抖擻精神,為市民多幹些實事,如此則人間幸甚.

 

這個會期教育部門質詢時
正是針對毒品進入校園的問題
希望教育局、警察局能夠更有效聯手防制
也謝謝您的提醒和鼓勵:)




林奕華:)2010/05/28 00:10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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