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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仔埔也敢告(2015.3.事務所)
2016/04/05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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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仔埔也敢告》

道長:你是對未成年人侵權,他爸媽本來就可以告你求償。某當事人:啥!哪有這樣的?那他阿公阿嬤不就都可以告我?道長笑:阿公阿嬤沒有啦,不然祖公祖媽都從墓仔埔爬起來告你了。 覺得被逗樂了。


〈後記〉

凡依法之主張,一定有法條規定作為論據,
所以法官開庭常問:「原告,你的請求權基礎為何?」
其實就是在問原告說,你是用哪條法律請求或主張。
所以,遇到強者我朋友說如何主張提告必定勝訴之人時,
先請他指出法條依據,再請他深思是否找該朋友處理,
省得後續徒增困擾,甚至遭其破壞名聲。

全站分類:創作 其他
自訂分類:極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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