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者我朋友(2015.1.事務所)
2015/10/17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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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者我朋友》
路人:我朋友說261可以免訴。道長:沒有吧,刑訴261沒這規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也沒這麼多條。路人:你查嘛,我朋友說的!(道長無奈翻法條給路人看)路人:安ㄋㄟ我不就沒有免訴了!(後來道長釐清那朋友是說毒品防制條例21條,不過仍是要件不符啊~)
— 覺得強者我朋友(那就去找你朋友嘛)
〈後記〉
若遇到三種民眾宜慎之戒之遠離之:
一、期待攀關係走後門的民眾,絕對碰不得。
二、剛愎自用硬要主導訴訟而自己砸鍋的民眾(其通常愛寫讓人看不懂的狀子)。
三、躁鬱精神疾患的民眾一天二十四小時纏著你。
這三種都會讓律師得不償失,故敬而遠之為宜。
至於強者我朋友這類民眾,多半也是問爽的,以禮待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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